新丰县总体规划文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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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性质 (1)
第三章城市发展目标 (1)
第四章城市规模 (2)
第五章县域城镇体系 (2)
第六章城区土地利用 (3)
第七章中心城区总体布局与调整改造 (3)
第八章历史文物保护与城区风貌 (4)
第九章对外交通 (4)
第十章城区交通 (5)
第十一章环境绿化与城市绿地 (5)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 (5)
第十三章城市水源与给水 (6)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 (6)
第十五章远景规划设想 (8)
第十六章实施措施 (8)
第十七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转移,中心城市辐射能力不断加强,广东省北部山区经济开始快速增长,为适应大环境的变化,满足新丰的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管理的合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方法以及实施细则》
《中心镇规划指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韶关市城市规划编制方法》
《韶关市新丰县总体规划与实施纲要》
第三条韶关市全部行政辖区面积为2015.2 平方公里,而本次总体规划范围在城区,即县城中心区丰城镇,规划范围面积为15.01平方公里。

规划主要内容是土地利用规划。

中心城区以旧城区及新城区为核心,其中新区是城区总体规划的重点规划范围。

第四条总体规划期限为2008年~2023年,重大问题考虑到21世纪中叶。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到2013年。

第五条本规划所涉及的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城区用地实际情况、规划意图,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及其适度弹性而制定的。

第二章城市性质
第六条丰城是新丰县县城区所在地,是新丰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也是韶关南部经济中心城市。

第七条丰城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和旅游中心。

城区的规划与建设要突出城区的中心功能,保证县域管理职能实施的需要,建成全市领先的现代化城市。

新丰县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文物古迹众多,是融山、河、城为一体的山水城市。

新丰城区的规划与建设要继承和发扬历史文化的优良传统和山水城市的基本特色。

丰城是县级城市,是韶关南部对外开放的枢纽城市,是起跨市区作用的经济中心和重要的交通枢纽。

丰城城区的规划与建设要为其发展成为具有重大影响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远景目标奠定基础。

第三章城市发展目标
第八条城市发展总目标:2O23年把丰城城区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文明,布局合理,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山水特色突出,景色宜人,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宜居城市。

第九条经济目标:新丰县是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山区贫困县,1999年国内生产总值65086万元(可比价),三大产业结构为36.89 : 32.71 : 30.40,人均国内生产总
值3810元(现行价),在韶关市所辖10个市、县、区中居倒数第三位。

2008年工农业总产值126300万元(可比价),其中工业总产值75300万元,农业总产值51000万元。

随着工业区以及其他产业的发展计划到规划末期三大经济结构为20:50:30,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0000元。

第十条社会事业目标:2023年城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城区总人口不突破18万人,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建立生态产业园;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的乡镇基本普及高中教育;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农村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

第十一条环境目标:20l3年环境质量要有较大改善,基本实现城市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自然风景和历史文化环境得到妥善保护,成为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良好的城市。

第四章城市规模
第十二条随着工业的发展,未来新丰县城区人口仍呈持续增长的趋势,必须对全县人口实行有控制、有引导的发展政策。

按照“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合理分布城镇人口。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要与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及空间资源。

第十三条城区常住人口2008年增至5万人,2013 年增至8.5万人。

其中城区暂住人口2008年增至5000人,2013年增至3万人左右。

第十四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严格控制。

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2008年的5.37平方公里到2013年的8.7平方公里,2023年控制在15平方公里左右。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为从2008年的91.7平方米/人到2013年114.2平方米/人,2023年109.7平方米/人。

第五章县域城镇体系
第十五条市域城镇发展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区域推进、整体协调的发展战略,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城经济,有利于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有利于生产发展和生态平衡,等级规模结构有序,职能分工协调,空间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

第十六条区域生产力和产业布局本着发挥区位优势,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城乡一体,提高整体效益的原则,中心聚集,东西伸展,南北扩张;分区实施;自点到轴,由轴成片,联片成面,逐步推移。

建立一种“承上启下”的城镇体系结构。

第十七条县域用地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综合部署。

第十八条城镇等级结构由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一般镇构成。

中心城市为主城区。

次中心城市为回龙和马头这两个中心镇组成,一般镇为其它的建制镇驻地。

第十九条城镇规模结构由三级构成。

第一类是在规划末期人口将到达10万人以上,其聚集效益和规模效益在全县范围内是最好的,通过自身的经济发展可以带动周边城镇的发展。

是整个县域的经济极核。

第二类是在规划末期人口将达到2.5万以上,通过其自身条件加强工业发展,提高其发展空间和辐射范围,对一般镇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第三类是其人口和用地规模都相对较小,自身发展优势较弱;在规划期内主要调整好其产业结构和完善基础设施,为适应以后的产业结构调整做准备。

第二十条中心城市职能为全县和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和旅游中心,以劳动密集型工业为基础,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

次中心城市职能为其所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同时分担中心城市部分功能。

以高新技术和外向型工业为主,适宜发展旅游业;一般镇依其主要特征划分为工矿型、农副产品加工型、集市贸易型、交通枢纽型、旅游型等职能类型。

第二十一条县域城镇空间布局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主要交通干线为发展轴的点轴放射型城镇布局。

沿国道和省道形成东西向城镇发展主轴,沿省道和县道、形成南北向城镇发展副轴。

第六章城区土地利用
第二十二条城区总体布局的原则为: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利用土地,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持续发展,中心城区的建设以旧城区调整改造和新区建设,组团有序发展为主,实现人口、产业的合理布局。

第二十三条全面保护和合理利用城区土地。

第二十四条城镇总体布局以中心城区为主体,以快速交通体系相联系,绿色空间相隔离,形成“众星拱月,四面展开,城乡一体,持续发展”的布局结构。

第七章中心城区总体布局与调整改造
第二十五条县城区在空间布局上可归纳为“一河两岸、两心、七组团”的结构。

第二十六条为了满足县城发展所需要的用地要求,又有比较明显的划分界限,同时根据县城的用地发展方向,确定新丰县县城规划区范围为:
北部:神背村—冬瓜坑—罗屋连线;
西北:新丰江支流双头河西岸;
东北:罗屋正东向与新丰大道(105国道)交点至变电站连线;
东部:老塔岭沿山与354.7m山头连线;
南部、西南、东南:新G105国道选线沿线。

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2.6km2,2003年建成区面积为4.43km2,全镇总人口64250人。

城区户籍人口4.5万人。

第二十七条中心城区的建设以旧城区的调整改造和新城区建设为重点。

加快旧城区调整改造,控制外延,重点调整用地结构和布局,强化新城区的中心功能,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城市环境,突出山水特色,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第二十八条公共设施布局原则:
1、旧城区改造和保护并举,大力发展新区的原则:在老城区,对现状商业街区、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区主要以调整和完善用地功能为主,新区则以基础服务设施配套为主。

2、以人为本的原则:重视基层网点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方便镇民对基础服务设施的需求,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的要求。

3、城镇定位导向的原则:突出新丰县的城区的特点,在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和规模上要适应新丰县性质的定位。

并着力发展与中心镇相配套的服务设施,力求为周边城镇居民服务。

4、城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建立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实现合理布局,功能齐全,就近服务。

5、分级配置,分别配套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住宅建设按照旧区改造与新区开发相结合的原则,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居住需要。

旧区以危旧房改造为重点,注意保护历史传统风貌,保留部分地段作为城市持续发展用地;新区以外围组团居住用地开发建设为重点,并与旧村改造相结合。

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居住区。

第三十条工业布局的调整与产业结构及工业结构的调整相结合。

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生产方式向技术密集型、集约化转变。

发展一些主导产业,逐步形成独立的现代化工业区。

第三十一条仓储用地根据工业生产和生活供应的需要,结合对外交通设施规划布置。

第三十二条城区市土地按等级划分,以核心区为一级,逐级向外圈层式延伸分级。

充分发挥土地的级差地租效益,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第八章历史文物保护与城区风貌
第三十三条历史文物保护的原则:从保持城市特色,保存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出发,点、线、片相结合,加强对文物古迹、历史性街区、传统风貌地区的保护,形成名城保护的完整体系。

要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保护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使城区的发展和建设既符合现代生活和工作的需求,又保持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

第三十四条历史文物保护的重点是古村落及其自然地理环境、历史性街区、泉水、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和城市风貌基本特色。

古村落为新丰江围合的地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主要内容。

古村落的保护要从整体出发,既要保护古村落,还要保护与古村落特色密切相关的外部自然地理环境。

要继承古村落的传统格局,保护古村落轴线、路网、水系。

严格控制古村落建筑容量、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及空间尺度。

保护风景名胜和其地域的生态环境,坚持适度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形成和谐的人文与自然相依存的整体。

第三十五条城区风貌的基本特色和总体格局是保护的重点之一。

山、泉、江、河、城有机结合是新丰城区风貌的基本特色。

东西以自然山水城市为特怔,南北以城市发展时代延续为特征,构成新丰城区风貌的总体格局。

第三十六条新丰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旅游区的建设,按照“山水生态旅游区”总体框架的要求,形成以云髻山旅游区为中心、四面扩展的格局。

第九章对外交通
第三十七条以国家、区域交通干线为骨架,完善交通网络和客、货站场,形成公路、快速干道等多方式,集约化运输为主体,经济合理、协调发展的对外交通体系。

强化丰城作为韶关重要交通枢纽的功能。

第三十八条严格控制规划的道路线路和站场用地。

国道两侧各设30米绿化防护带。

第三十九条新丰公路网由G105国道环和S244省道及若干县乡公路组成,形成布局均衡、覆盖全县的公路网。

第十章城区交通
第四十条城区交通建设的目标:到2013年或更长的时期,形成城市道路网和快速路系统。

建立以公共运输为主体,以快速交通为骨干,多种交通方式相协调,优势互补,功能完善,管理先进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第四十一条中心城区的道路划分为交通性道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类。

规划城区道路为由五横四纵的方式(包括一条外环路和一条内环路)构成的基本为方格网状的道路系统。

第四十二条城区建设必须安排足够的停车设施。

居住区、机关事业单位,旅游设施和其它大型公共建筑,均要按规定配置停车场。

在城市主要交通集散点,辟建相应规模的公共停车场(库)。

在城市对外交通出入口和大型批发交易市场附近,设置外来公共停车场。

第四十三条坚持以发展公共客运为主的方针。

规划期内初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骨干、多种客运方式相结合的综合客运体系。

尽早立项研究新丰交通的建设问题。

第四十四条根据城市土地使用和交通布局,在城市交通与对外交通衔接点以及大型交通换乘地点,设置各类交通枢纽,以便各交通系统、交通方式的衔接。

第四十五条大力发展城市社会化、专业化货物运输。

逐步建立以专业运输公司为骨干,小规模分散经营为辅的多层次综合运营体系。

第四十六条调整现有交通结构,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改变个体交通为主的客运方式。

第四十七条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完善交通指挥、控制与实时监视系统。

完善道路标志、标线以及安全诱导和保障设施。

优化城市道路行车方案,合理使用道路空间,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第十一章环境绿化与城市绿地
第四十八条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出发,加强市区环境绿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利用山、湖、江等自然环境的要素,结合农业经济区的分布,大力植树造林,提高绿化覆盖率,营造具有山水特色的城市生态环境绿化体系。

第四十九条中心城区环境绿化形成“一环两轴四心”的布局结构。

“一环”是指环绕中心城区外围的生态绿化环,“两轴”是指旧城区南北向及新城区东西向的景观绿化轴,“四心”是指中心城区四座山体绿心。

第五十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形成“环式扩展,楔形插入,点式分布,网状连结,形成点线面结合”的格局。

通过辟建公园、街头绿地、绿化广场,加强庭院和专用绿地建设,搞好道路、河道、及工业防护林带建设,形成山水特色突出,类型齐全、布局合理、绿化质量良好的园林绿地系统,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
第五十一条环境保护目标:2013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状况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基本实现城市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第五十二条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中心城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为三类。

生态产业园区和后山公园为一类区,居住、商业、金融、行政办公、科技、文教等区及贤文组团为二类区,工业区为三类区。

2.水环境功能区划饮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饮用水地表水保护区,根据城市水源地规划布局划定一级、二级、准保护区,相应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并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源卫生防护要求。

饮用水地下水保护区,根据饮用水水源地及其附近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划定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并相应执行各级保护区的防护规定。

3.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后山公园和生态产业园等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一类标准;居住生活、科技文教、行政办公集中区执行二类标准;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执行三类标准;工业集中区执行四类标准。

第五十三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措施:加强城市燃气、供热工程和烟尘控制区建设,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解决城市大气污染问题;建立水源保护区,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增建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大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大力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实施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加强对交通、工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治理;严控玻璃幕墙导致光污染的危害;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有毒有害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结合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的调整,对污染扰民严重的单位实行关、停、并、转、迁,严禁建设污染重、耗能高、运量大的项目。

第五十四条环卫设施建设总目标:控制垃圾、粪便对环境的污染。

2023年中心城区水冲式公厕普及率达到100%,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0%,道路洒水率达到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80%,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场1处。

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周围建设20米宽的绿化隔离带。

第十三章城市水源与给排水
第五十五条节约用水,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达到供需平衡。

坚持“节流、开源、保护”并重的原则,积极采取措施,实现枯水年供需平衡。

第五十六条加强城市水源工程建设,合理布置水厂,提高城市供水能力。

第五十七条完善中心城区供水系统,建设输配水管网。

第五十八条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完善雨、污排水系统,逐步形成雨污分流制,扩大集中污水处理能力。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
第五十九条近期建设以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计划为依据,坚持整体协调、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六十条近期建设的重点:加快旧城区的调整改造,优化用地结构,积极开发建设新区,加快住宅和大型文化设施的建设;加强城市道路交通、水源、能源和邮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绿化,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一)G105国道改线。

由于现有G105国道城区段已逐渐成为县城的主要街道,为了分流城市交通和过境交通,形成合理的交通网络,所以将G105国道南移。

(二)府前大道南的建设。

在G105国道改线以及拓宽府前大道北的基础上,建
(三)新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以及住宅用地的成规模开发,初步形成新区中
心。

(四)体育中心和地块的开发。

这片区域位于府前大道的两侧,优先对这片区开
发和先行建设,有利于形成县城的次中心,带动县城南部其他地区的开发,并初步
奠定南部的发展格局。

(五)紫城工业区。

该区位于县城西北部,双头河以西。

目前有砖厂、淀粉厂等
企业,由于该工业区位于新丰江上游,今后应采取优惠政策,利用紫城工业区的带
动,发展电子、食品等无污染或污染小的企业,污染严重的企业不允许落户。

(六)污水处理厂。

新丰县是新丰江上游的城市,近年来由于工业的发展,对水
体质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必须设置污水处理厂,以保证县城的可持续发展。

(七)对外交通。

在城区西侧沿丰城大道修建一个货运站(结合停车场),以利
用过境交通,发展货运业。

附表:(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近期土地利用规划平衡表
第十五章远景规划设想
第六十一条新丰城区远景发展目标为,经济发达,社会文明,功能完善,成为具有重大影响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山水特色的旅游城市。

第六十二条城市远景坚持以中心城区为主体、卫星镇相围合的“众星拱月,四面展开,城乡一体,持续发展”的总体布局结构。

第六十三条规划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与远景发展相衔接,为远景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

对外交通重点是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建设。

城市交通建立和完善城市快速道路系统,建设大运量轨道交通系统
第十六章实施措施
第六十四条县城总体规划是县城建设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和总蓝图,为了使总体规划得以落实,不仅需要一个详尽周全的计划,而且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本规划经专家论证后,由县人大审议通过。

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县城规划管理方法和建设条例》。

以《城市规划法》和《条例》为准则,依法治城,违法必究。

中心城区各项建设的空间布局应按总体规划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用地性质和范围。

——资金短缺是限制丰城城区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发展城区,就要解决资金问题。

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资金来源固然重要,做好规划、加强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更是重中之重。

作为规划和管理的基础,投资预测的作用当然是不可忽视的。

——尽快搞好1/500比例尺地图的县城道路红线控制网,以确保县城形态大局。

——将规划的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特别是近期建设项目,应保证按计划如期完成,使县城各方面建设协调发展。

——加强管理和监督。

目前已设有县城建设管理监察机构,今后应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加强县城建设的监督和纠正工作。

——更新观念,增强居民的城市意识。

用各种方式宣传、展示县城总体规划,使公众都能知道《规划》、理解《规划》,从而积极参与和维护《规划》的实施。

——依靠科学,培养人才。

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是实现县城规划的战略决策,要下决心采取多种形式引进和培养人才。

——本规划实施5年后,应进行全面总结,以便进一步充实、修改和完备。

第十七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新丰县城区总体规划(2008—2023 年)》的法律有效组成文件是文本、图则,说明书是文本和图则的具体解释。

参考性文件是基础资料汇编。

经规划局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适用于新丰县行政辖区范围。

其执行机关为新丰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规划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韶关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如有重大变更或修订,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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