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申报条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含互联网)设立条件

一、第一发起人的条件

(一)第一发起人需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企业。近二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且连续盈利。

(二)第一发起人在公司中持股比例不得高于51%,不得低于20%。

(三)无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金和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

二、注册资本

在我区金融街设立的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含互联网金融信息中介服务,以下同)注册资本要达到0.5亿元,且资金来源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发起人或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三、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武汉市江汉区XX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四、股东

(一)公司股东人数均不得超过15人,公司股东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所有法人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一年度连续盈利。

5、有较强的经营股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三)自然人股东应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要求,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五、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申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二)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担当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有不少于3年的金融行业(含银行、证券、基金、保险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从业经验。

申报材料

一名称核准通知书

二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申请书

内容应载明拟设立机构性质、组织形式、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拟注册资本和住所,第一大股东(发起人)企业经营发展情况、拟任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相关法律手续的履行情况,其他前期筹建工作;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应包括:设立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的可行性、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和开业后金融风险分析等;

四出资人协议书。

股东之间关于出资设立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的协议。

五出资人承诺书。

出资人应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全部为实有货币资本,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自我承担公司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

六合规经营承诺书。拟成立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市金融管理局、江汉区人民政府出具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的承诺书。

七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基本情况

1、拟成立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2、金融信息服务公司股东名册:法人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出资额、股份比例、工商执照复印件;

3、自然人股东姓名、住所、身份证复印件、出资额、股份比例、简历。

八第一发起人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他企业法人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需盖防伪标示且要与企业每年年报报表一致,否则金融信息服务公司不能申报)。企业法人股东会决议书同意出资成立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同意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章程。

九章程草案(应将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的相关内容写入章程)。

十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十一律师中介机构出具的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以及自身的经年审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十二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工作简历、承诺书、人行出具的三年征信证明。有银行工作经历的需原工作的银行出具从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记录。所有高管需大专以上学历。

十三住所使用证明,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十四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公司需提交第三方托管协议及相关账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