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女性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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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缠足到妇女解放运动专业财务管理111班
学号 1120020036 学生姓名王馨玥
2013年 12 月
摘要:
在中国绵延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古代的先辈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血汗,为我们创造了辉煌的文明成果,从远古的耒耜到商周的青铜器,从刀耕火种到铁犁牛耕,从诸子百家到独尊儒术,从四大发明到万里长城,中国古代文化一直领先着世界潮流,以其极富有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一直作为人类文明的楷模。但为什么在中国古代社会却出现了一种畸形的文化现象-----女性缠足。女性缠足是一部血淋淋的历史,其传播范围之广,影响之深远,它不论从女性的身体上还是人格尊严上,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直至中国近代才被废止,跨度长达近千年。下面主要从缠足的产生发展和衰亡,产生的原因及社会背景,不缠足运动和妇女解放及女权运动兴起,女性缠足的当代延续方面来进行论述。
关键词:三寸金莲性文化妇女地位不缠足运动女权兴起
(一)
缠足,俗称三寸金莲,或者裹脚,即用一个较长的布袋有的甚至用夹板将女性的脚踝紧紧裹住,从而使脚上的肌肉和骨头变形弯曲,以迎合当时人们审美的需要,一般女性从4,5岁就开始残酷的裹脚,直到成年骨骼定了型,才把夹板或者布条扯下来,有的人甚至裹到去世。用过去流行的一句话“小脚一双,眼泪一缸”是其痛苦的真实写照。但它作为中国的一大封建陋习延续了近千年,那它是从时候发展起来的呢?
据考证,缠足的起源有多种说法,没有统一的意见,不一一而列。但主要流行的观点有三种,一个是隋朝说,一是南唐说,最后是宋说。
隋说主要是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召集美女拉纤,其中有一个叫吴月娘的,她的父亲为她打造了一把三寸莲花刀贴在脚底,每走一步就在地上印出莲花的样子,隋炀帝大悦,吴月娘由此有机会靠近隋炀帝而刺杀,但刺杀未成,吴月娘便投河自尽,然后隋炀帝下令,不论女子多么漂亮,“……裹足女子一律不选”【1】。民间为了纪念吴月娘,于是纷纷裹起脚来。民间传说的可信度有限,也没有明确的史料记载,况且从隋唐出土的文物中,亦不见有女子裹脚的形象出现,即使有,多只是用布裹脚而起护脚功能,不见其三寸金莲状。特别是到了唐代,民族文化融合程度加深,裹脚的可能性也大为降低,加之唐朝以肥胖为美,试想一个小脚如何承受得起整个身体的重量呢?最后要说明的是,唐朝妇女的地位虽然不能与男人相比,但相对于宋朝,社会的伦理观念并没对妇女产生严重的束缚,女子可以走出闺阁外出上街,甚至也可以不守寡而改嫁。因此,缠足起源于隋唐是值得否定的。
南唐说,有史料记载“李后主宫嫔窅(yao)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2】蒙古统治者可能更好进行民族区分唐镐也有诗“莲中花更好,云里月长新”也因窅娘而作。也就是说,窅娘缠着脚翩翩起舞更让李煜着迷,甚觉美丽。于是,事情传开,慢慢地民间也纷纷效仿。小脚又被称作金莲便源于此。关于南唐李煜说,其历史的真实性仍值得怀疑,一是仅凭零星几个后人的记载没有广泛性,可信度不高,二是缠足风气的传播和盛
行过程也缺乏历史真实性的记载。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楚王爱细腰,宫女多饿死”,就是缠足的起源跟统治者的骄奢淫逸的生活作风有关,应该首先产生并流行于社会上层,也作为高贵身份的象征,以区别于庶民。
宋朝说,北宋苏轼在评论舞妓时有诗云:“凃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云,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跌困。纤妙应说难,须从掌上看”【3】南宋有辛弃疾“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蓦地管弦催。一团红雪飞。曲终娇欲诉。定忆梨园谱。指日按新声。主人朝玉京。”【4】通过这些诗中我们可以定论,在北宋的时候缠足已经开始。然又据陈东原考“……自五代起始缠足后,北宋徐积《咏蔡家妇》就有‘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之句。陆放翁《老学庵笔记》云‘宣和末女子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错到底’。《宋史五行志》‘理宗朝,宫人束脚织值,名快上马’……”【5】得到进一步补充。暂不论陈东原是如何论述缠足不早于五代之说,在前面已经推论出缠足不可能始于隋唐的结论,而北宋之时缠足已经兴起,于是可以大胆推论在北宋之前隋唐之后,缠足已诞生,只是由于缠足仅限于少数贵族上层,还没有形成大的风气,未能引起史家的足够重视,且因战乱,史料遗缺因而只有通过推理。对于缠足的确切起源,则有待于史料的进一步挖掘。
虽然缠足在北宋已有明确记载,但其发展和盛行则需要一段过程。南宋有诗言:“妇人缠脚,不知起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6】对南宋初人张邦基亦有记载:“妇人之缠足,起于近世,前世书传皆无所自。”以及在北宋王居正《纺车图》中的妇女也是天足形象。于是可以推断,缠足之风在北宋初年仍没有得到广泛的传播,到了南宋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为了宣言三从四德,封建伦理纲常,把妇女束缚在闺房之内,于是推崇小脚,这之后缠足之风大为兴盛。在这之前,即使是理学开创者之一的程颐也是反对子女缠足的。因此缠足对象的范围仍有所局限,“……缠足现象,从流行的地区来看,也多见于城市中;从社会阶层来看,仅局限于贵族和妓女,下层劳动妇女缠足的现象颇为罕见。……南宋时,小脚已成为首都临安时髦妇女的一种象征……”【7】
元朝建立之后,缠足风气渐胜于南宋,元杂剧中,亦有“小小鞋儿连根秀,缠得帮儿瘦,腰似柳,款款金莲懒抬头”【8】“三月三日曲水边,一步一朵小金莲”【9】“盈盈娇步小金莲”【10】。而到了明代,妇女缠足已成为社会地位,贵贱等级的重要标志,明清缠足进一步向民间流转,尤其是清朝,缠足则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几乎汉人女子均缠足,“尤其在山西,河北,京津,山东,陕西等地最为流行。其中尤以山西小脚为最,并有‘从来小脚说山西’之誉”【11】即使在清朝因满人不喜欢汉人习俗,实行民族压迫政策,如颁布剃发令,“在康熙三年,禁止缠足,凡违者均要枷责流徙,十家之长及乡里长官皆要治罪。……到了康熙七年,缠足又公开合法的流行起来”【12】反映了缠足之风深入社会意识形态骨髓中,甚至满族上层女子也东施效颦起来,直到乾隆皇帝多次下令禁止,才杀住满族女子缠足之风。
之后到了太平天国运动,首先提倡反对缠足,但起效不大。清末,许多有识之士开始认识到,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成立了一些天足会。维新派领袖康有为亦以《戒缠足会檄》来反对缠足。直到辛亥革命推翻封建专制的清朝,1912年孙中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颁布命令在全国范围内废除缠足,不缠足运动兴起,前期主要局限于城市,后期才开始影响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