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合肥市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评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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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合肥市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
校评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合教秘[2018]295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8.06.06
【实施日期】2018.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合肥市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合教秘〔2018〕295号)
各相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相关市属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合肥市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的通知》(合教秘〔2018〕11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合肥市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21-22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2.地点:合肥市和平小学(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37号)。
二、内容和形式
分为PPT展示和答辩两个环节。
1.PPT展示:申报学校对照《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基本要求》,从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及条件保障等方面认真梳理总结,形成PPT汇报材料。各校PPT汇报控制在8分钟以内,超时将酌情扣分。
2.现场答辩:评审专家将根据学校PPT汇报材料,结合《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基本要求》,现场提问,各校进行针对性答辩。
三、有关要求
1.各申报学校安排1名负责同志参与考核(用PPT展示并汇报工作)。PPT汇报时间范围:2017年1月-2018年6月。
2.各申报学校要对照《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基本要求》,认真准备PPT,要充分展示学校在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中所开展工作、取得成绩、典型经验等。
3.各申报学校应当在6月14日前,将PPT和附件2填好一并发至416719912@ 邮箱。请各单位参会人员准时到达考核现场,过时按照弃权处理。
市教育局联系人:余洋,电话:63505200。
合肥市教育局
2018年6月6日
附件1
参评学校名单及评审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