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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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现代农业新技术的创新与探索

摘要:本文从现代化的视角提出农业技术创新体系三元结构理论,并用它分析近代中国农业科技发展与社会政治经济变迁之间的关系。重点探讨了近代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变迁所引发的农业技术需求对农业技术创新体系形成的影响。

关键词:现代化;农业技术创新;三元结构;技术需求

一、引言

中国农业技术创新是整个中国现代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创新的路径是由中国现代化的特点和进程决定的。因此,要分析近代以来的中国农业技术创新或农业现代化,首先要从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开始。

现代化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过程,它涉及到人类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变化。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经济领域的工业化;政治领域的民主化;社会领域的城市化;以及价值观念领域的理性化。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西欧早期的现代化开始于16世纪市场和商业的发展,经过政治和制度变革,导致18世纪的工业革命。工业革命以及随后的历次科技革命成为现代化的强大原动力,推动着现代化向纵深发展。这是对内生型现代化进程的一般描述。中国的现代化属于应激型的,无论是现代政治制度,还是现代科技,都不是从本土产生,而是从外国引进的。不过,应激型现代化的实质,同样是“社会内部的传统性在功能上对现代化的要求不断适应的过程”。而且,中国的商业和市场在16世纪就已出现现代化的征兆。例如徽商、晋商、陕商等大商帮,就已属自由商人,类似于马克思所说的“特殊的商人阶级”或希克斯所说的“专业商人”。不过,这些经济上的变化不但没有引起政治制度上的变革,反受传统政治制度的压制而不能进一步发展,科学技术革命也无从谈起。中国政治制度上的变革,是从19世纪中期以后,受外界压力开始的。从科举制的废除到辛亥革命,中国的政治制度从形式上来说已经出现现代化的端倪了。但是这种没有相应的经济制度安排的现代化只是一座海市蜃楼,中国受列强奴役的地位没有改变,中国绝大多数人民的贫困状况没有改变。尽管如此,变化总是开始了,而一旦开始,就不可逆转。

引起中国社会结构变化的一项重大制度变革是科举制度的废除。中国传统社会由四个基本阶级组成:学士、农民、手艺人和商人。这样的次序排列也决定了不同阶层的社会政治地位。位于他们之上的是有特权的官僚阶级,而在他们之下的则是人数较少的贫民。从古到今,官吏的地位一直是最有抱负的中国精英所追逐的最高目标。据韦伯的观察,“在中国,社会的地位主要是决之于具有做官的资格,而非财富”。自隋唐以后,取得做官资格,实现人生最高目标的主要途径就是科举考试。正是科举制强化了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使它长期处于稳定状态。1905年,科举制度正式废除,社会上的才智之士,在对西方价值的向往以及新的利益的诱惑下,已经纷纷从传统政治的窄门中走出,特别是在西方式教育制度普及之后,“人们依着经济技术的专业化的趋向与需要,各自选择了性之所近的道路。数学、逻辑、物理、工商管理、政治、建筑、绘画……成为了新时代知识分子追求的东西。而新的行业亦已一一出现,…政客‟ 就是一个新的行业,企业家、买办、留学生、工程师、律师、教授、医生、作家、报人乃至电影明星、歌星也都是崭新的职业。”到了1919年,医生、律师、工程师等现代职业,以及在现代商业和金融业中的领导地位已被开始认为具有与传统社会的官吏同样高贵的地

位。这样,传统社会结构及等级次序发生了变化。原来身居末位的商人的社会地位提高了,而原来居第二位的农民可说是下降到末位。在农民之上,有各种各样的新兴职业。人往高处走,稍有才能之人都不可能安心务农了。但是农业领域的新兴行业——农科大学、农业科研机构却在农村之外的大城市应运而生生了。农科大学的教授、农业科研机构的研究员同样是有社会地位的职业。在城市也出现了专门从事农产品加工、贸易的企业,这些企业的业主也有相当的社会地位。总之,由现代化而引起的社会结构的变化,使得农业本身发生分化,形成农业技术创新体系的三元结构。

二、农业技术创新体系的三元结构

农业技术创新体系的三元结构是指农业技术发明、应用、农产品社会价值的实现由三个不同性质的部门完成。这三个部门处在农业生产的同一条产业链上,但是各自独立实现自己的功能,各自独立追求自身的利益。现代农业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主要是由科研单位和企业进行;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主要由家庭农场实施;应用新技术生产的农产品的社会价值,则主要通过市场实现。

中国封建社会的传统农业是一种自给性农业,农业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产前、产中、产后)基本上在农业内部完成,农业技术创新也是在农业内部完成的,不存在三元结构。这种传统的农业技术创新模式与中国的传统农业社会相适应,推动着中国农业的发展。到了明清时期,传统农业技术创新模式已经将传统技术发展到了极至,不可能再在农业内部有重大的创新。农业生产力已经无法承受人口及市场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多的农民必须从农业以外寻求活路,农民兼业逐渐成了普遍现象。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中国的现代化开始起步。

中国农业技术创新的三元结构伴随着现代化的进程逐渐形成。从技术层面看,在农业生产系统的外部——城市制造的技术产品如良种、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开始进入农业生产系统,创造现代农业新技术的教育、科研机构也相继在城市中出现。换言之,在农业生产外部形成了引进和研究开发新技术的专门部门。这些部门的组织管理形式、经费来源、工作目标、人员素质、价值观念、社会地位与传统的农业部门完全不同,但确实是现代农业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从市场层面看,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企业相继出现,与之相伴的交通运输业也发展起来。这些都有利于农产品的商品化。这些部门的出现构成了现代农业的特征:农业生产要素(主要是现代农业技术)由农业外部的科研机构、工业企业提供;农产品主要作为商品出售。但是,中国的现代化是由外部推动被迫做出的反应,而不是自身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因此,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些新事物与传统社会经济缺少历史的继承性,较难融合为一体。表现在农业上就是农业科研机构、教育机构与农业生产实际的脱离以及农业生产者与市场的脱离。本来,现代农业科研教育机构的出现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表现之一,但是由于中国现代化的特点,使得这些机构在农业技术创新上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市场化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但是中国农民大多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不能适应市场的要求。

尽管中国农业技术创新体系的三元结构从一开始就缺少内在的联系,但是毕竟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出现了现代化的农业新因素,开始了现代农业技术创新的艰难历程。农业技术创新三个环节之间的关联程度成了影响农业技术创新成败的关键。

由于近代中国农产品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前人已经作了比较全面的研究,所以本文不再重复。以下仅从技术需求与供给的角度对清末至民国时期农业技术创新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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