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金蝶友商KIS渠道经销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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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KDYS-KIS-2010- )

金蝶友商KIS渠道经销商

合作协议

授权方:上海金蝶软件有限公司

经销商:

签署日期:二○一○年月日

授权方:上海金蝶软件有限公司渠道伙伴:

(以下称甲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晨晖路88号1号楼地址:

电话:(021)-61625518 电话:

传真:(021)-50809799 传真:

邮编:201203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相关定义

1.1金蝶友商KIS渠道伙伴:是指与甲方签订《金蝶友商KIS渠道经销商合作协议》及其附件,与甲

方建立指定地域内KIS产品及友商在线服务代理合作关系的法人主体。

1.2项目报备:是指甲方为规范管理,规避渠道争端和冲突,保护各渠道伙伴利益并帮助伙伴提高项

目控制能力的重要举措,乙方应在发现销售商机后,及时在甲方MOP系统进行项目报备注册。

1.3销售商机:指渠道伙伴提供客户企业状况、项目联系人、竞争对手信息、项目预算、具体购买时

间等。符合商机确认条件者,成为合格商机。

1.4友商网:系指由甲方建设并负责运营的,基于互联网应用的面向中小企业的在线管理及全程电子

商务服务平台,网址为。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在线管理及电子商务服

务,实现企业内部管理及企业间商务流程的有效协同。同时,通过开放式平台,广泛联盟政府、

银行、中介组织等各类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共建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形成可信赖的企业电子商务

服务社区,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全程、全方位、一站式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

1.5友商在线服务:系指由甲方提供的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在线管理服务,应用这项服务的用户可以通

过友商网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进销存业务管理、在线客户管理等业务;

1.6MOP:即Marketing Operation Platform,是甲方开发的面向渠道伙伴订货、资金结算、销售服

务管理的营销系统平台。

2、经营授权

2.1授权产品说明:

标准授权经销商授权产品:KIS财务系列产品

金牌级经销商授权产品:KIS财务系列产品、友商在线服务

白金级经销商授权产品:KIS财务系列产品、KIS商贸系列产品、友商在线服务

钻石级经销商授权产品:KIS财务系列产品、KIS商贸系列产品、KIS专业系列产品、友商在线服

KIS系列产品及在线服务的内容和定义,详见甲方正式发布的文件或通知。甲方保留调整KIS 产品系列和标准SaaS服务内容及授权的权利。

2.2分级别授权:

□钻石级经销商□白金级经销商□金牌级经销商□标准授权经销商

2.3授权销售区域:。(说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发生跨越授权销售区域范围的销售行为,以上授权销售区域非乙方独享。)

2.4授权期限:自2010 年月日起至 2010年12月31日止,若本协议提前终止,则授权亦同时

终止。

2.5结算政策: 乙方执行甲方全国统一的伙伴结算价格,以统一发布的金蝶KIS产品和友商在线服务

结算政策为准。

2.6责任说明:

2.6.1乙方需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以自身名义独立向最终用户提供销售、安装、培训和运行维

护等服务,并对其上述行为的结果承担完全责任。

2.6.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以收款/订货为核心,乙方在加盟后,所有打款均需订货。

2.6.3甲乙双方合同终止时,乙方可享受使用剩余资金订货,甲方不接受退款及退货。

3、经营目标与业绩考核

3.1经营目标:乙方在本协议授权期限内,需完成以下经营目标:

3.2业绩考核: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顺利达成,双方同意将年度销售指标分解为季度指标进行考核,

即一季度(Q1)完成15%、二季度(Q2)完成27%、三季度(Q3)完成23%、四季度(Q4)完成

35%;

3.3考核依据:甲方将在授权期限内的每个季度末对乙方进行升降级考核。对乙方的升降级考核采用

收款/订货考核制,通过MOP系统收款/订货金额作为考核依据。

3.4考核终止:乙方连续三个月无订货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返点及奖励资格,并有权终止该合作

协议。

4、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权利与义务:

4.1.1甲方同意对已销售给乙方的软件提供版本升级服务,但乙方需支付相应的升级费用,升级

费用以甲方的相关制度为准。

4.1.2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营销、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以及相应的培训机会。

4.1.3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以对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进行前期策划及对实际运营进行相关支持。

4.1.4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以对乙方客户提供标准支持服务(ESS),并享有服务分成的权利。

4.1.5甲方为乙方在MOP开通账户及初始密码。乙方使用自行修改后的密码通过MOP下达订单及

签收产品视同书面签字确认。乙方授权甲方根据MOP订单金额直接从其预付款中扣除相应

的结算款。

4.2乙方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可通过邮件、网站、文件、月刊等方式,了解最新渠道活动、培训通知、产品信息、

技术支持和下载资料等全方位的甲方渠道资讯。

4.2.2 乙方可通过向甲方报备市场预算的方式获得一定比例的市场推广支持费用,甲方将根据乙

方的代理级别和业绩进行分级支持。

4.2.3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与本协议项的授权产品相竞争的任何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用友、管家婆、速达、浪潮、神码易飞、新中大、SAP、Oracle ERP产品、Microsoft

ERP产品等)的销售、安装、培训和运行维护。乙方原有的竞争产品的用户,可提供协议

规定时间内的售后服务工作,超出协议时间后不得再提供任何服务。

4.2.4乙方只能向最终用户销售本协议项的授权产品,未经甲方同意并签署三方协议,乙方不得

发展下级经销商。乙方不得在互联网等公开媒体上以低于授权产品标准报价的方式招揽订

单和市场宣传,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权并要求乙方给予赔偿损失。

4.2.5乙方承诺,仅在授权区域内销售本协议项的授权产品。对于跨区销售,必须按照甲方《跨

区销售管理制度》进行申请并得到批准,否则,除按照该制度规定进行处罚外,同时甲方

有权取消对乙方的代理授权。

4.2.6当出现多家经销商竞争同一客户情形时(非跨区冲突),甲方将以各经销商在甲方MOP系统

中成功报备的商机时间先后为依据作出处理决定,乙方同意遵守该处理决定。

4.2.7乙方必须通过甲方规定的相应伙伴等级能力认证。如乙方通过认证的人员离职后,乙方在

90天内必须有相应人数的新人通过伙伴能力认证,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的代理级别。

相关认证人数等要求,详见金蝶友商KIS渠道伙伴认证管理政策。

4.2.8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渠道保证金制度,共同维护渠道市场秩序,杜绝内部低价竞争、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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