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运行概论 第二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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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h
Pt<50% >2h <=2h <50% 可升至>50%
<=55%
2.4 运行限制条件
2. 4. 3 功率分布限值 1. 关于轴向中子注量率偏差( AFD)DAF 的运行限制 条件 轴向中子注量率偏差DAF是运行在高功率水平且平 衡假的工况下确定的。此时,控制棒位较高,接 近于棒位的上限或全部提出堆外(ARO)。在这样 的工况下,所得的DAF 值除以其额定热功率的份额 即得出与其相应的堆芯燃耗情况下额定功率时的 DAF 靶值。 DAF值与功率是线性关系 在核电厂里,轴向中子注量率偏差DAF ,因为是由 电离室所测得的电流差值,所以也常用ΔI 表示。
2.3 安全限值和安全系统限值的设定
2. 3. 1 安全限值 (1)反应堆堆芯 说明:这主要是为了防止燃料过热和燃料包壳可能穿孔而造成裂变 产物释放到反应堆冷却剂中。燃料的运行被限制在泡核沸腾范围, 这里传热系数大,包壳表面温度稍高于冷却剂饱和温度,以防止燃 料包壳的过热。 稳态运行、正常运行瞬态以及预期瞬态下的最小偏离泡核沸腾比 DNBR 限值(>1.30或>1.22)实际上是保护核电厂第一道安全屏障 的一个必要条件。
2. 4. 3 功率分布限值 1. 关于轴向中子注量率偏差(AFD)DAF 的 运行限制条件 DAF 可以偏离出规定的靶带,但应满足:所 指示的DAF是在允许运行范围内,并在先前 24 h 内越带偏离累计时间不超过1 h 。又, 当运行功率在> 15% 和< 50%额定热功率 之间所指示的DAF 可以偏离出规定的靶带, 但应满足在先前24 h 越带偏离累计时间不 超过2 h 。 适用范围:运行模式1 ,且在15% 额定热 功率之上。
2.4 运行限制条件
2. 4. 1 适用范围 3. (1)当运行限制条件(LCO)不满足时[提供在相应的动作 ( ACTION )要求除外],必须要求在Leabharlann Baidu h 之内,采取动作 ( ACTION )使核电厂处于一个较低水平的运行模式。。可采取 的ACTION 有: ①至少在下个6 h 之内,使核电厂运行在热备用模式; ②至少在随后6 h 之内,使核电厂运行在热停堆模式; ③至少再在后续24 h 之内,使核电厂运行在冷停堆模式。
2.4 运行限制条件
2. 4. 3 功率分布限值 1. 关于轴向中子注量率偏差(AFD)DAF 的运行限制条件 所指示的轴向中子注量率偏差DAF 必须 维持在DAF 靶值两侧的靶带内: (2)当堆芯平均累积铀燃耗大于6000 MWd/t 时,靶带宽不对称,为+3% ,12% 。
2.4 运行限制条件
2.3 安全限值和安全系统限值的设定
2. 3. 2 安全系统限值的设定 反应堆紧急停堆系统仪表的整定值 (2)超温温差OTΔT(Δ TOT)与超功率温差OPΔ T(Δ TOP) 超温温差的定值随一回路压力变化而变化,例如一回路泄漏,稳 压器压力下降从而引起超温温差的定值点下降,这就有可能引起 汽轮机自动快速降负荷(Runback),甚至停堆停机。 超功率温差的定值点则是不随一回路压力的变化而变化的。
2.3 安全限值和安全系统限值的设定
2. 3. 2 安全系统限值的设定 反应堆紧急停堆系统仪表的整定值 (2)超温温差OTΔT(Δ TOT)与超功率温差OPΔ T(Δ TOP) 超温温差紧急停堆保护堆芯,防止在各种压力、功率、冷却剂温 度和轴向功率分布的组合情况下发生偏离泡核沸腾DNB 。这种保 护用于慢瞬变,即对于堆芯到温度探测器的管道传输延迟来讲为 慢的瞬变,且压力处在稳压器高、低压力紧急停堆之间的范围。 超功率温差紧急停堆保护确保在各种可能的超功率情况下燃料的 完整性,即燃料芯块无熔化,进一步限制了超温温差紧急停堆所 要求的范围,同时也对高中子注量率紧急停堆提供后备保护。
2. 4.2 反应性控制系统 2. 关于慢化剂温度系数的运行限制条件 慢化剂温度系数必须 当所有控制棒提出堆外,在燃料循环寿期初(BQL) ,热态零功率下不 得为正; 当所有控制棒提出堆外,在燃料循环寿期末(EOL),额定热功率下 不得比-57PCM/℃更负(对于Shearon Harris Unitl)。 讨论: (1)寿期初(BOL)出于安全考虑,保证反应堆的固有安全性,所以要 求慢化剂温度系数为负值。 (2)寿期末(EOL)慢化剂温度系数有限值,主要考虑到此时硼稀释的 实际困难。
2.4 运行限制条件
2. 4. 3 功率分布限值 1. 关于轴向中子注量率偏差( AFD)DAF 的运行限制条件 动作:
热功率Pt 先前的24 h 热功率降至 内偏离累 计时间 <15 min <30 min <1h <90% <50% 功率量程中子注量率高 停堆保护定值点降
Pt>=90% 50%=<Pt<90%
2.3 安全限值和安全系统限值的设定
2. 3. 2 安全系统限值的设定 反应堆紧急停堆系统仪表的整定值 (1)关于功率量程中子注量率高变化率 (2)超温温差OTΔT(Δ TOT)与超功率温差OPΔ T(Δ TOP)
2.3 安全限值和安全系统限值的设定
2. 3. 2 安全系统限值的设定 反应堆紧急停堆系统仪表的整定值 (1)关于功率量程中子注量率高变化率 正的高中子注量率变化率是在任何功率水平上发生控制棒弹棒事故 的征兆。这是专门用于补充功率量程核功率高定值和低定值停堆保 护,以确保在出现弹棒事故下能满足安全准则。 负的中子高注量率变化率紧急停堆保护是确保在多种控制棒落棒事 件时最小DNBR 能保持在1. 30 限值以上。
2.4 运行限制条件
2. 4. 1 适用范围 3. (2)如果改正措施完成了,并允许在动作要求的情况下运行, 则可以遵照给定的时间限制采取动作,但时间应从未能满足运行限 制条件(LCO )的时刻算起。 4. 除非在不依靠包括在动作要求里的规定而满足运行限制条件 (LCO )的条件,否则不能进入一个运行模式或者其他指定的工况。 这种规定必须不妨碍经过或到达遵从ACTION 中所要求的运行模式。 在个别规范条文中所述要求除外。
2.4 运行限制条件
2. 4. 3 功率分布限值 2.关于象限功率倾斜比(QPTR)RQPT的运行限制条件 象限功率倾斜比RQPT 必须不超过1. 02 。 适用范围:运行模式1 ,且在50% 额定热功率之上。 动作: (1)当象限功率倾斜比RQPT值超过1. 02 ,但小于1. 09 时; (2)当由于控制棒失步使所确定的RQPT超过1. 09 时; (3)当由于控制棒失步之外的原因使所确定的RQPT超过1. 09 时。
2.3 安全限值和安全系统限值的设定
2. 3. 1 安全限值 (2)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压力 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压力不得超过18. 9 MPa (对于美国Shearon Harris Unit 1) 。 适用范围:模式1 、模式2 、模式3 、模式4 、模式5 。 动作: a. 对模式1 、模式2无论何时,只要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压力超过18. 9 MPa ,则核电广应在1 h 内使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压力处于限值内 的热备用模式。
2.3 安全限值和安全系统限值的设定
2. 3. 1 安全限值 (2)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压力 动作: b. 对模式3 、模式4 、模式5 无论何时,只要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压力超过18. 9 MPa ,则核电厂 应在5 min 内将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压力降至其限值之内,并遵循相 应技术规范的要求。
说明:这主要是保护反应堆冷却剂系统不受超压而保持完整性,因 此可防止反应堆冷却剂内的放射性核素泄漏到安全壳空间里。 这个限值实际上是保护核电厂第二道安全屏障的一个必要条件。
2. 4.2 反应性控制系统 1. 关于停堆深度的运行限制条件 停堆深度必须大于或等于1770 PCM(对于Shearon Harris Unit 1 三 环路运行)。 适用范围:模式1 、模式2 、模式3 、模式4 。 动作:当停堆深度小于1770 PCM 时,立即用大于或等于7000 ppm 棚酸溶液以大于或等于11. 2 t/h 的流量硼化,直至恢复到所要求的 停堆深度为止。
2.4 运行限制条件
2. 4.2 反应性控制系统 4. 关于控制棒插入限值的运行限制条 件 控制棒组必须限制在物理插入限值之 上。 适用范围:运行模式1 、模式2 。 动作:监测试验除外,当控制棒组插 入位置在规范限值之下时,则 (1)在2 h 之内恢复控制棒组位置在 限200值之上;或
2.4 运行限制条件
2.4 运行限制条件
2. 4.2 反应性控制系统 1. 关于停堆深度的运行限制条件 本规范之所以要求有足够的深度,因为具有足够的停堆深度能保证: 反应堆可以在各种运行模式下达到次临界; 与假想事故工况有关的反应性瞬变可控制在允许的限制范围内; 防止在各种停堆模式下意外的超临界。
2.4 运行限制条件
2.4 运行限制条件
2. 4. 5 反应堆冷却剂系统 反应堆冷却剂系统泄漏必须限制为: (1)无压力边界泄漏; (2)不可识别泄漏限值为0. 227 m3 /h; (3)通过所有蒸汽发生器从反应堆向二回路总泄漏限值为0. 227 m3 /h ,通过任一个蒸汽发生器每天总泄漏量限值为2. 0 m3 ; (4)来自反应堆冷却剂系统的可识别泄漏限值为2. 27 m3 /h;
2.4 运行限制条件
2. 4.2 反应性控制系统
这部分含硼化控制、硼化系统及可移动控制组件等都与反应性控制 有关的一些规范。 1. 关于停堆深度的运行限制条件 2. 关于慢化剂温度系数的运行限制条件 3. 关于最低临界温度的运行限制条件 4. 关于控制棒插入限值的运行限制条件
2.4 运行限制条件
第2 章核电厂技术规格书
2.3 安全限值和安全系统限值的设定
2. 3. 1 安全限值 (1)反应堆堆芯
热功率、稳压器压力和运行环路最 高冷却剂温度的组合不得超过右图 所给出的限值。 适用范围:模式1 、模式2 。
2.3 安全限值和安全系统限值的设定
2. 3. 1 安全限值 (1)反应堆堆芯 动作: a. 无论何时,只要由运行环路最高冷却剂温度和热功率组合所确定 的点超过了相对稳压器压力限值,则核电厂应在1 h 内处于热备用 模式,并遵从相应技术规范的要求。 b. 少于三个环路的运行受“所有反应堆冷却剂环路必须要运行”这 条技术规范的限。
2.4 运行限制条件
2. 4.2 反应性控制系统 3. 关于最低临界温度的运行限制条件 反应堆冷却剂系统环路最低运行温度必须大子或等于288 ℃(对于 Shearon Harris Unit 1) 。 适用范围:运行模式1 、模式2 。 动作:当反应堆冷却剂系统环路运行温度小于288 ℃时,要求在15 min 之内恢复至其限值之上,否则在下个15 min 之内核电厂要处在 热备用运行模式。
2.4 运行限制条件
运行限制条件——LCO, LIMITING CONDITIONS FOR 适用范围——APPLICABILITY 根源交待——motherhood statements 2. 4. 1 适用范围 1. 当在各种运行模式或所指定的其他工况下,技术规格书中LCO 的规定 都要求遵从。如果不能满足LCO 中的规定,则必须满足其相应的动作 ( ACTION)的要求。 2. 当LCO 的要求和其相应的ACTION 要求在指定的时间间隔内都没有满足 时,必定不遵从技术规范。如果在指定的时间间隔内, LCO 就恢复了, 则就不需要完成ACTION 的要求,除非在ACTION 叙述中另有注释。
2. 4.2 反应性控制系统 4. 关于控制棒插入限值的运行限制条 件 动作:监测试验除外,当控制棒组插 入位置在规范限值之下时,则 (2)在2 h 之内将热功率降至小于或 等于右图中棒位所允许的额定功率份 额; (3)否则,至少在6 h 之内使核电厂 处于热备用运行模式。
2.4 运行限制条件
2.4 运行限制条件
2.4 运行限制条件
2. 4.2 反应性控制系统 3. 关于最低临界温度的运行限制条件 讨论:之所以要求反应堆达临界时Tavg>=288摄氏度在于保证: (1)慢化剂温度系数为负值; (2)保护系统的仪表处在正常范围; (3)稳压器能在有汽腔情况下处于可运行状态; (4)反应堆压力容器远离最小脆性转变温度RTN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