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绪尔“言语”理论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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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绪尔“言语”理论研究综述
“语言”和“言语”的划分是索绪尔言语理论体系的基石,索绪尔由此确立了语言研究的唯一对象,并使语言学作为一门真正的科学建立起来。

经过近一百年的发展,他所倡导的“语言”的语言学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而“言语”的语言学研究却始终未能明确自己的阵地。

自上世纪50年代陈望道、方光焘、高铭凯等引进索绪尔的语言学说以来,中国语言学界对“言语”问题的讨论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本文对这三个阶段中集中讨论的五个问题进行比较详细的梳理。

标签:语言言语索绪尔《教程》
一、从索绪尔对“语言”和“言语”的区分谈起
索绪尔所处的19世纪,正是欧洲历史比较语言学蓬勃发展的时期。

这一时期的语言学研究,因语言材料的极大丰富和学者们在梵语认识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拓展。

一大批语言学者致力于印欧语系中诸多语言的历史演变探索,他们通过对几种语言在语音、词汇或语法方面的演变轨迹的梳理和对应关系的比较,发现它们之间的亲属关系,以期找出各种语言的共同原始语。

索绪尔就这样在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氛围中成长起来,并于1878年发表了他的代表作——被称为“历史比较语言学史上的金字塔”[1](P10)的《论印欧语元音的原始系统》。

这一著作对比较语法学所做的巨大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它在引起德国语言学界广泛关注的同时,也为索绪尔带来了不公正的评论和攻击。

索绪尔由此“对比较语法说了‘再见’”[2](P10),并走上了普通语言学的道路。

“语言”和“言语”的划分是索绪尔普通语言学理论的基石,不过它并不是索绪尔的首创。

早在19世纪20年代,洪堡就在康德和黑格尔辩证思想的影响下构想了两种语言科学,“一种是以人类的语言为对象的语言科学,即普通语言学,另一种是以个别、具体语言为对象的语言科学。

”[3](P148)尽管如此,其作为一种理论得到正式确立却是始于索绪尔:出于明晰语言学研究对象的需要,索绪尔将“言语活动”这一复杂体系分为同质的“语言”和异质的“言语”两大类,并最终促使语言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索绪尔成为了语言和言语理论的主要贡献者。

在由学生根据索绪尔的授课笔记整理而成的《普通语言学教程》(以下简称《教程》)中,索绪尔对“言语”主要有如下界定:
“言语活动的研究包含着两部分……另一部分是次要的,它以言语活动的个人部分,即言语,其中包括发音,为研究对象,它是心理·物理的。


“言语在这同一集体中是什么样的呢?它是人们所说的话的总和,其中包括:a.以说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个人的组合;b.实现这些组合所必需的同样是与意志有关的发音行为。

所以在言语中没有任何东西是集体的;它的表现是个人的和暂时的。

在这里只有许多特殊情况的总和,其公式如下:
(1+1’+1”+1”’……)”
“把语言和言语分开,我们一下子就把‘(1)什么是社会的,什么是个人的;(2)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从属的和多少是偶然的’分开了。

”[4](P35~42)
通过以上陈述不难看出,“言语”在索绪尔专为语言的语言学而构建的理论体系中是居于次要地位的,这一方面是由于索绪尔迫切地想要在关照对象多样的历史比较语言学研究背景下,确立起能使语言学作为一门真正的学科所需的唯一的语言研究对象;另一方面则是由其理论体系自身的性质所决定的,与同质的、可以作为“一个整体、一个分类的原则”[5](P30)的“语言”相比,“言语”要复杂得多,因此也更加难以界定和说明。

所以在《教程》中索绪尔对“言语”的讨论是不多的,因为在他看来,要给这样一个异质的、充满个人意志和无穷变数的事物下定义需要更长时间的、更为成熟的思考。

索绪尔对“言语”的不完整阐述为后世学者在“言语”研究领域的进一步拓展预留了极大的空间;但也正因为如此,语言学家们对其“言语”的定义产生了多重理解和持续争论。

自20世纪30年代陈望道、方光焘、高铭凯等引进索绪尔的“语言”与“言语”区分学说以来,中国语言学界对言语问题的集中讨论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五六十年代,讨论的焦点主要围绕着言语有无阶级性。

由于夹杂了特定的时代因素和个人的情感是非,这场论争从一开始就偏离了学术轨道;争论双方从不同术语出发的概念理解也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学术的交流与进步。

尽管如此,语言学家们对言语具体所指的一些认识仍为后辈学者的言语研究奠定了基础。

第二阶段,20世纪八九十年代,学术氛围趋于正常化,学术探讨更为自由。

语言学界在“言语”和“语言”关系的认识上基本达成一致,有的学者还将“言语”与“语言”的区分理论扩展到了语法领域,促进了语法观念的更新;在延续传统语言学对语言系统内部研究的同时,提出了要加强对“言语”的语言学方面的研究。

第三阶段,进入21世纪以后,索绪尔言语理论的研究在中国达到一个新的高潮,理论成果层出不穷,在老一辈语言学者的影响下,不断有年轻学者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

除各大报刊发表的论文,裴文、马壮寰、申小龙、岑运强等的专著,都对“言语”作了不同角度、不同程度的探讨。

我们认为自建国以来中国语言学界对言语问题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5个方面,下面就这5个方面进行比较详细的梳理。

二、国内语言学界关于“言语”问题的讨论
(一)“言语”的内涵及具体所指
人们对某一事物或现象的认识往往始于对其含义的探讨。

由于索绪尔对“言语”的定义大多是从与“语言”对比的角度出发,将注意力集中在“言语”与“语言”的区别上,因此在“言语”的具体所指方面,索绪尔的表述是不甚明确的。

所以,在上个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发起的“语言”和“言语”大讨论中,以方光焘和高铭凯为代表的两派学者首先就这一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他们都是索绪尔的再传弟子,也都受到了苏联语言学家斯米尔尼茨基的影响,然而却对“言语”有着不同的认识。

高铭凯认为,索绪尔的“言语”主要包括“言语行为”和“言语作品”,即动态和静态的言语活动两大类,目前这一观点已经基本成为了中国语言学界的共识;方光焘及其学生王希杰则从术语的单义性出发,认为高铭凯的“言语”定义不符合现代科学术语的规范。

他们的理解是:语言活动—言语作品—言语—语言。

“言语”和“语言”构成了语言世界,“言语作品”是语言活动和语言世界的桥梁,因此,言语只指言语作品的形式,而不包括要表达的思想内容。

[6](P5)
在其后的学术讨论中,岑运强[7](P26)将“言语”概括为“过程”(说和写)和“结果”(所说和所写)两个方面,“言语”就是“说”(写)和“所说”(所写)的总和;申小龙将“言语”定义为“说话的总和,它既是动态的说话行为的总和,又是静态的说话结果的总和”[8](P51),尽管在表述上略有差异,但本质上与高铭凯的观点一致。

聂志平[9](P100)在1987年的论文中表示:“索绪尔所谓的言语有作为一种行为或活动的结果的静态事实及作为一种行为或活动的动态事实两种意义。

”这一理解基本把握了索绪尔《教程》中的原义,但他下文对言语活动体系的术语调整在笔者看来却是不必要的。

他把与“语言”相对的“言语”改称为“主体行为的个人特征”,将言语活动和言语中行为意义的部分合并起来,并以“言语”一词来总括。

这样,就形成了如下结构:
根据聂志平的观点,这一术语的调整可以使索绪尔“语言”与“言语”的逻辑关系更为明晰,避免研究者因对《教程》中表述的误解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争执。

但实际上,单用“主体行为的个人特征”来表示言语行为的结果部分(即言语的静态事实)也是不恰当的,“特征”表示的是事物的属性,是概括性的,它和存在更为广泛的“结果”还是有差别的。

除上述观点外,还有一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由范晓在上世纪90年代的学术讨论中提出。

大意为:言语就是言语活动,只表示言语的行为,分为口头言语和书面言语;言语行为的产物或成果叫话语;而语言则是“言语中表达思想内容的形式”[10](P2~3),这种分类实际上取消了“语言”和“言语”的对立,体现了范晓反对“语言”和“言语”二分的立场。

(二)“言语”是否具有社会性
关于“言语”的性质,《教程》中是这样阐述的:
“言语是个人的意志和智能的行为。


“在言语中没有任何东西是集体的;它的表现是个人的和暂时的。

”[11](P35~42)
许多学者断章取义,据此批评索绪尔对“言语”的定性太过绝对,理由是尽管每个人的言语表达都各具特色,但始终离不开社会大众约定俗成的语言规则,而这种规则带有明显的社会性。

聂志平在《再论语言、言语的区分》一文中,参照索绪尔第三次讲授普通语言学的内容,通过对索绪尔“言语”理论的重新解读,将人们的这一误解进行了澄清。

他说:“我们可以把索绪尔所说的言语理解为两个:1.从执行者角度与作为交际工具的语言符号系统相对的,作为个人行为的言语;2.作为语言的客观的外在的存在,亦即人们对语言使用和所产生的话语的总和的言语。

”[12](P28)
我们认为聂志平的这段话恰到好处地诠释了《教程》中索绪尔的言语思想。

当“言语”作为“语言”的对立面存在时,相较于“语言”的社会契约性质,能够根据执行者的意愿自由组合、表达的“言语”自然是极富个人特征的;而当“言语”作为“语言”的外化,表现为“言语行为”和“言语作品”时,体现的则是全体社会成员言语活动及其结果的总和,具有社会性。

上引批评者们所依据的两句话,是索绪尔对言语活动进行划分时的阐释,这些关于言语性质的描述都是相较于“语言”而言的。

而这种对“语言”和“言语”近乎苛刻的区分在这一过程中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其目的主要是将同质的“语言”从异质的“言语”活动中剥离出来,确立语言学唯一的研究对象,从而建立起真正的语言科学。

换句话说,“言语”的个人属性是在与“语言”的对比过程中产生的,它并不具有绝对性和唯一性。

一切都是相对的和辩证的。

在这一问题的认识上,裴文在《索绪尔:本真状态及其张力》中有更为明确的表述:
“无论是语言还是言语都具有社会性。

当我们试图从共性中寻求个性以示区别的时候,我们无疑会指认:语言具有社会性,言语具有个体性。

不过有必要说明,这样的指认是相对的。

也就是说,相对于语言,言语的区别性特征是个体的,而相对于言语,语言的区别性特征是社会的。

语言与言语的区分突出了语言系统的结构性。

”[13](P158~159)
申小龙则认为人们对“言语”是否具有社会性的争论源于对“社会”概念的不同理解。

他指出存在两种“社会范畴”[14](P147):社会心理范畴和社会行为范畴。

索绪尔《教程》中的“社会”概念是从抽象的社会心理出发的。

由于索绪尔属于社会心理学派,而他的思想又明显受到了弗洛伊德的影响,所以他所说的“社会性”指的是“语言”作为一种社会集体意识在每个人头脑中的反映,“言语”体现的则是一种具体的个人心理,它属于个人心理范畴,因此也就不具有社会性。

大多数学者之所以认为“言语”也具有社会性,是因为他们都把言语置于第二种社会范畴——社会行为范畴中,这层意义上的“社会”包含的是具体的社会行为和社会
事象,如果从这一角度考察作为人们言语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的“言语”,得出的结论就必然是“言语”也具有社会性了。

(三)“言语”与“语言”的关系
上世纪50年代末,方光焘用哲学的辩证观点表述了“语言”和“言语”的一般和个别、本质和表现的关系,奠定了语言学界以辩证的哲学视角看待“语言”和“言语”关系的基础。

其后,王希杰又对这一观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说明:“语言和言语之间的关系,在我看来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本质和现象之间的关系,常数和变数之间的关系,零度和偏离之间的关系,潜性和显性之间的关系,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抽象和具体之间的关系,范式和用例之间的关系……”[15](P5)值得注意的是,方光焘在肯定索绪尔的“语言”和“言语”联系的同时,也对索绪尔两者截然对立的观点提出了批判,认为这种绝对的对立带有明显的唯心主义倾向。

范晓在批判的道路上走得更远,他的“言语、语言、话语三分说”不仅打破了索绪尔的二元论,而且将“语言”作为“话语”这一言语活动产物的形式部分,直接置于了从属地位,也由此取消了“语言”和“言语”在同一层面上的二元对立。

他的理由是: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事物的一般性存在于个别性当中,通过个别性体现出来,每一个个体在本质上都具有一般性,二者相互交融,它们的对立形态只存在于人类的认识当中,而实际上“客观存在的只是同一事物”[16](P4)。

所以在他看来,将“语言”和“言语”完全对立起来是没有必要的,它们的相互依存和互相融合的属性决定了根本就不需要对“言语”和“语言”做出界线分明的区分。

范晓的观点在语言学界称得上是独树一帜,他对“言语”和“语言”之间对立关系的消解体现了其对两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关系的深刻认识和体会。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理解也违背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观点,忽视了二者之间在性质上的本质不同,而更多地关注它们的统一性。

在国内,大部分学者在这一问题上基本达成共识。

岑运强和聂志平都将“语言”和“言语”之间的关系看作“工具”和“对工具的使用”的关系,十分注重从对立统一的视角来考察这一对基本矛盾;申小龙在提出“语言”和“言语”的关系是社会和个人的相互依存关系的同时,也强调一刻也不能忘记二者之间的区别。

总的来说,他们都对“语言”和“言语”有一个比较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对索绪尔的思想也进行了比较完整的解读和还原。

笔者认为,早期对“语言”和“言语”关系的讨论,实际上是围绕对“语言”和“言语”,究竟应关注它们的联系多一些,还是应关注它们的区别多一些这个问题上。

这种讨论是不必要的。

索绪尔在他的《教程》中早就作了说明:“语言和言语是互相依存的;语言既是言语的工具,又是言语的产物。

但是这一切并不妨碍它们是截然不同的东西。

”[17](P41)作为统一于“言语活动”这一更大范围中的两面,“语言”和“言语”本就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而科学意义上的语言研究就是既要看到它们的紧密关系,又要充分地认识到它们不可混淆之处,只有这样才算是真正运用了辩证法的观点来考察语言。

此外,在“语言”和“言语”关系的争论中,语言学家还对它们的起源问题进行了探讨。

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以范晓为代表,他从发生学的角度出发,认为言
语、语言、话语同时出现,人类的第一句话就代表着言语和语言的产生;另一种则是坚决地站在索绪尔的阵地上,认为既然“语言”是是从“言语”中抽象出来的,就一定是先有“言语”资料的积累,然后才有具有社会契约性质的语言的产生,岑运强等人都持这一看法。

关于“语言”和“言语”的产生孰先孰后的问题,实在是一个难以考证和自圆其说的问题,正如马壮寰[18](P39)在《要点评析》中所提到的,如果从二者相互依存的观点出发,“语言”和“言语”的先后就无从谈起。

但是要是像索绪尔所认为的那样,“言语”先于“语言”而存在,没有了语言规则制约的话语并不能达到交际中相互理解的目的,在某种程度上也就算不上是“言语”;而没有了“言语”,“语言”自然就不可能存在,于是又回到了最初的语言起源这个问题上,造成了一个无穷的循环。

这是“语言”这一人类社会独有的精神产物留给我们的一个难点,但也正是它的扑朔迷离造就了语言的魅力,吸引了一批又一批学者们不懈地探索。

(四)“言语”的范畴
对“言语”范畴的讨论要从“句子是否属于语言”说起。

按照索绪尔的观点,句子是社会个体根据一定的语言规则自由组合而成的,它随言语主体的个人意志而变化,具有无限和不可把握的特性,因此他认为“句子属于言语,而不属于语言”[19](P172)。

吕叔湘从句子的动态性出发,也得出了句子属于“言语”的结论。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语言”和“言语”区分理论在语法领域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们倾向于句子的二分学说。

以王希杰[20](P5)为代表,他强调语言世界(语言+言语)中的任何层面、任何单位都可以分别从“语言”和“言语”两方面来认识。

词、短语和句子都既是“语言”的,又是“言语”的,“语言”的句子和“言语”的句子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抽象的、超越了具体语境的,而后者则是具体的、同语境密切联系着的。

马壮寰[21](P158)认为索绪尔《教程》中的“句子”实际上包含着两个概念,“不属于语言的句子”是指“话语”,即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说的具体的句子;“属于语言的句子”是指从具体话语中概括出来的抽象的句式结构。

岑运强[22](P73)在讨论句子归属范畴的基础上,以句子的区分为分界点,对语言各个基本单位的归属都一一进行了界定:句子以下的静态单位,如语音中的音素符号、音位、音节,词汇和语法中的语素、词、词组等属于“语言”范畴;句子是“语言”和“言语”的交叉点和分界线,句子的模式属于“语言”范畴,句子的具体内容属于“言语”范畴;句子以上的语流、语调、句群、段落、段群、篇章属于言语范畴。

另外,岑运强指出,语言的演变既涉及“语言”的范畴,也涉及“言语”的范畴,句子以上的“言语”形式,如果呈现出明显的习惯用法和内部结构的黏连规律,也应该属于语言学的研究。

至此,“言语”范畴的具体内容和构成基本得到了确定。

(五)关于“言语”的语言学的建立
自1916年《教程》出版以来,世界范围内的语言学界对索绪尔偏重“语言”本体研究而缺少“言语”运用研究的批判就从未中断过,20世纪90年代甚至出现
了一股否定、打倒索绪尔的国际潮流。

这其实都源于对索绪尔语言思想的误读。

每一种思想的产生都有其独特的时代背景,都建立在对特定社会现实思考的基础之上,索绪尔当然也不例外。

在研读《教程》的过程中不难发现,索绪尔在他所构建的二重分类原则里每次都只选了其中的一个方面,他所积极提倡的研究是对语言本身的研究,更进一步说,是对语言共时的研究。

这是因为在历史比较语言学研究的大环境下,人们关注的要么是言语现象各种各样的表现,要么是一种或几种语言特殊形式的归纳比较。

研究对象多样,关照范围广泛,没有能够概括一切语言的普遍的永恒的规律,这就是索绪尔对当时语言研究现状的总结。

而在他看来:“从语言突然投射到其他学科和其他研究对象之上的光芒,无论这光芒是多么的耀眼,就语言本身的研究,就其内部发展和其研究目的而言,它恐怕只具有次要且偶然的重要性。

”[23](P119)因此,他所提倡的恰恰是当时语言研究所缺乏的和亟待充实发展的,也是建立一门真正的语言学科所必需的。

只有这样才能发现语言的普遍规律,不但能够指导关于“语言”的语言学研究,而且也为关于“言语”的语言学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正如他在第三度讲授普通语言学时所提到的:“考察言语部分的最好方法,是把语言作为我们的出发点。

”[24](P80)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索绪尔观念中的语言研究并不是仅限于“语言”的语言学,只不过在研究过程中有所侧重而已。

遗憾的是他的早逝致使其只完成了一方面的探索,也正因为如此,招致了后世相当一部分学者的批评和反驳。

在中国语言学界,关于言语的语言学建立的必要性,大致有这样几种看法:
方光焘持坚决反对的观点。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当时索绪尔的“语言-言语”理论传入不久,主流语言学界的研究焦点还主要集中在索绪尔所提出的对“语言”符号系统内部的研究上,“言语”研究的土壤尚不够深厚;另一方面则是由方光焘的语言观点所决定的,他所构建的“言语”活动结构是:语言活动—言语作品—言语—语言。

“言语”和“语言”共同构成了“语言世界”,这整个的“语言世界”就是语言学的研究范围,它不仅包括了对作为符号系统的“语言”的研究,也包括了对作为思维工具和交际工具的“语言”的研究,二者都属于语言学。

从这一角度来看,方光焘观念中的语言学的研究范畴是比较宽泛的,涵盖了许多一般意义上的“言语”研究的内容,当然就谈不上建立关于“言语”的语言学了。

王希杰抱有一种更为宽容的态度,尽管在学术立场上他坚定地站在方光焘一边,但是也并不反对他人对“言语”的语言学的建立。

他进一步指出,在研究“语言”“言语”的问题上,最重要的是要把握索绪尔的基本精神,而不必纠结于他对关于“言语”的语言学的态度。

杨信彰[25](P27~30)则认为《教程》对“语言”和“言语”的区分过分强调了语言系统内部结构的分析,忽视了对语言使用的研究,导致其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语言学家在“言语”研究方面的低关注度,并由此阐明了扩大语言学研究范围、加强“言语”研究的必要。

岑运强是建立“言语”的语言学的大力提倡者和积极实践者。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语言”和“言语”讨论中,他就提出了要尽早开垦关于“言语”的语言学这块领地。

他的《再谈语言和言语、语言的语言学和言语的语言学》一文在进一步阐释“语言-言语”理论的同时,也预言了今后语言学的发展趋势:不但重视“语言”的语言学,而且开始重视“言语”的语言学;不但重视内部语言学(即微观语言学),而且更加重视外部语言学(即宏观语言学)[26](P27)。

其后,他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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