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焦虑”的现代性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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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焦虑”的现代性反思
【摘要】本文首先探讨了道德焦虑的本质问题,论证了其对于道德情感的归属性,然后将道德焦虑作为现代性问题的一种,从伦理学角度分析了其根源问题,得到道德焦虑的人性根源、社会根源和内在精神根源,最后针对这些笔者结论性的提出了几点改善的措施和方针。
【关键词】伦理;道德焦虑;现代性
1 引言
焦虑是伴随着现代文明兴起的一种心理特质,无论从文化、经济或政治方面上看,我们几乎都能遇到它,焦虑也因此成为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口中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更有甚者叫这个时代称之为焦虑时代。当这个社会中焦虑已经渗透到人类行为和生活的方方面面,道德领域亦不可避免的出现了道德焦虑,如何看待道德焦虑,其本质是什么,产生道德焦虑的根源在哪,其存在又有何价值,这是笔者在本文中意图阐述清楚的问题。
2 道德焦虑在本质上是一种道德情感
目前来讲,我国学者对道德焦虑的定义大致有两种:一是将道德视为焦虑的原因,从而将道德焦虑定义为心理困扰的一种;二是将道德视为焦虑的结果,使道德焦虑具备了动力的性质。学界对于道德焦虑的研究少之又少,而如何确切的定义道德焦虑,是首要的工作。
追根溯源,最早试图对道德焦虑进行界定的学者是弗洛伊德,
他的观点是:道德焦虑是指严厉的超我和受制于它的自我之间的紧张关系。[1]具体来阐述,即当个体的感觉、行为或思维与自己最初的价值观或道德标准相违背时,超我所制造的愧疚及自卑等感情的总和。从表面看,弗洛伊德这个对道德焦虑的定义似乎既有对其张力的强调亦有对其阻力的强调,似乎为现在对道德焦虑的争辩埋下了隐患,但当我们深入弗洛伊德的思想,他对于道德焦虑更多的是对其积极性质的探讨与思考,其在道德焦虑的概念中提到所有的情绪都有引人向上的特性,是可以防止个体不道德行为的阻力,故而可以说,最早的道德焦虑的定义是证明道德焦虑是有导人向善的积极作用的,其性质完全不同于心理困扰。
但是,正如弗洛伊德所言,道德焦虑是许多情绪的总和,是一种情绪的综合体,那我们可能要疑问:道德焦虑归属于道德情感吗?道德情感在学界的定义是个人道德意识的构成元素,指人们依据一定的道德标准,对现实的道德关系和自己或他人的行为等产生的爱憎好恶的心理体验。这就表明道德情感不仅仅是指那些令人愉悦的情绪,更有许多令人或憎恶或悲伤的情感,道德焦虑即符合后者,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都有过焦虑的感受,其中不乏是因为思想的认知碰撞而产生的道德焦虑,有过这种体验的人都把它划入厌恶等负面情绪中去。当然,道德焦虑还应当参考道德情感的本质,只有符合本质才能算是一种道德情感。
朱小蔓教授曾经把道德情感的三个本质指出来过:一是道德情感应该具有动力作用,它是个体行为的动力;二是道德情感有交流
功能,能互渗人们的感受和价值观;三是道德情感是人性自我完善的表现,它既表现个体的自然性格,又是自然性格的升华。[2]道德焦虑作为一种焦虑,其动力作用毋庸置疑,达尔文说:“一个人在这样一种强烈的情绪驱策下,会像习俗教导他相信的那样,如此这般地作出一些表示,例如向法院自首之类,从而解除罪孽,摆脱内心压力。” [3]其次,道德焦虑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著名的人类学者本尼迪克特在其名著《菊与刀》中,将西方文化概括为罪感文化,将东方文化看作是耻感文化,虽然二者间有些微的差别,但并不影响我们看到其本质,即都会在违反道德准则后表现出愧疚与憎恶的情绪,而这种价值观在东西方世界的广泛认同即证明道德焦虑是可以交流,是能互渗人们的感受和价值观的。最后,道德焦虑是人性自我完善的体现,此点在前文弗洛伊德对其的定义中即有讨论,此处不再赘述。
3 产生道德焦虑的现代性根源
道德焦虑在现代社会的突显,其实质是一系列道德困境的折射,将道德焦虑作为一种现代性问题来进行伦理学研究和审视,或许更能让我们认清其性质和根源,笔者认为其根源主要有三个方面:
3.1“情”的伦理功能的消失。情感与理性的较量,是所有现代性问题的症结之一,二者均为人性,只有建立在二者统一的基础上的文化、道德和哲学才能真正帮助我们提升人性。然而,现代社会理性凌驾情感之上已成事实,其归根到底乃是经济理性和科技理性占据主导地位,这也是社会飞速发展带来的弊端之一。“情”的伦
理功能的消失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物质与精神的不和谐,经济技术允许我们享受丰厚的物质生活,却同样使我们陷入消费主义与享乐主义的泥潭,生命科学技术帮助我们拥有了几乎上帝般的能力,却又使我们陷入没有绝对真理、“一切都被允许”的道德困境中。这些道德困境造成了个体行为与思想上的冲撞,个体生命就会产生万物“虚无”与“荒谬”的“无意义感”,这也是产生道德焦虑的人性根源。
3.2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的悖论。个体生命秩序与社会生活秩序的矛盾和冲突亦是现代性问题的症结,从伦理学上讲,前者是个体道德,后者是群体道德,前者目标是个体至善,后者目标是社会至善,前者理想价值是无私,后者理想价值是社会公正。正如尼布尔所指出的:“人类精神中存在着一个悲剧:人类没有能力使自己的群体生活符合个人理想。作为个人,人相信他们应该爱,应该相互关心,应该在彼此之间建立起公正的秩序;而作为他们自认为的种族的、经济的和国家的群体,他们则想尽一切办法占有所能攫取的一切权力。”[4]尤其是在现代社会要求社会规范准则制度化、形式化与普遍化,进步加强了个体与群体之间的这种悲剧色彩。这种社会特质导致的后果就是个体的道德价值经常遭遇漠视甚至是不公正待遇,严重点说,现代社会秩序构建的牺牲品即是个体。从这种意义上来讲,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的悖论是产生道德焦虑的社会根源。
3.3“意义”的失落。在西方,启蒙运动标志着传统价值观念的
崩塌,伴随而来的“上帝之死”意味着人生终极意义没有了依托,同样在中国,代表着神圣性与道德性的“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亦走出幕后,尽管在破除封建迷信的大旗下这些做法无可非议,但从伦理学上来讲,这亦标志着人的生存意义和生命意义只能寄托于此岸的经验世界,不在拥有“往生”和“下辈子”。这种世俗化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个体的理想价值的虚无和人生意义的失落,个体生命没有了最高追求,则只能陷入机械式的劳作与享乐,精神世界日渐荒芜,从这个角度来看,“意义”的失落是产生道德焦虑的内在精神根源。
4 结语
概而言之,当前我国社会道德焦虑现象广泛存在,其产生的根源是多方面的,有人性在社会发展中带来的缺失问题,有道德生成过程扭曲的因素,亦有社会转型而必然要带来的问题,更有道德建设供给不到位而产生的问题等等。但本质上讲,目前的道德焦虑现象是个体之间或个体与群体之间在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社会日常交往关系的综合反映。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想要改善这种道德现状,应该加大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的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社会政治经济关系,加强理论思想建设,构建健康的理论学术讨论环境,加快体制性制度性道德建设,规范体制性制度性伦理道德秩序,从而营造良好的道德生态,建立足以让有德者荣耀得利的道德机制和利益机制,以提高人们的道德自律意识。只有如此,才能减缓社会巨变带来的道德阵痛,然后才能慢慢感化人心,营造社会氛围,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