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制度变迁理论方法论探析_修正的新古典经济学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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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经济
[收稿日期]2005-10-18
[作者简介]左金隆(1975-),男,河南鄢陵人,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诺斯制度变迁理论方法论探析
———修正的新古典经济学范式
左金隆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上海200083)
[摘 要]关于诺斯制度变迁理论的方法论,有观点认为它以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范式为基点。实际上,该方法属于
修正的新古典经济学范式,主要表现:一是修正的经济人假设;二是非零交易成本假设;三是新古典经济学分析工具的继承。
[关键词]制度经济学; 制度变迁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范式
[中图分类号]F091.3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556(2005)06-0009-04
A fundamental Study on the Methodology of N orth ’s I nstitutional Change Theory
a C orrectional Paradigm of Neo -classical Economics
Z UO Jin -long
(School of Economics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Economics ,20008Shanghai ,China )
Abstract :S ome view holds that the methodology of N orth ’s institutional change theory is based on the ”economic man ”paradigm of Neo -classical economics ,which is not agreed on by the author who maintains that the methodology of N orth ’s institutional change theory is cor 2rectional paradigm of Neo -classical economics ,which reflects in the following aspects :(1)correctional hypothesis of economic man (2)hy 2pothesis of positive transaction cost (3)the inheritance of analysis tools of Neo -classical economics.
K ey Words :N orth ;institutional change theory ;methodology ;Neo -classical economics paradigm
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研究文章,富有
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两类:一种(杨燕青、吴佳,1998;徐文燕,1999)认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主要体现在对于新古典经济学三个假定的批评与改造上,即理性行为假定、完全信息假定、最大化假定,新制度经济学采用的是有限理性假定,获取信息的交易费用为正,一定条件下的最大化或“满意化”;另一种(陈建华,2002)则认为,新制度经济学仍然采用的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内,个人是理性的,通过接受外界信息,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已达到了最大化的目的。
然而,作为新制度经济学一个组成部分的诺斯制度变迁理论方法论的国内研究却比较少,本文试图对此做一探讨。吕中楼(1994)对这个问题略有研究,他的观点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制度
变迁理论以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范式为基点,这种观点值得商榷。笔者认为,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所采用的方法论不是那种完全的新古典经济学范式,而是属于修正的新古典经济学范式,主要表现
在:(1)修正的经济人假设;(2)非零交易成本假设;(3)新古典经济学分析工具的继承。
一、修正的经济人假设
经济人这个概念最早发端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认为个人利益的追求就是人类经济行为的基本动机。虽然斯密同时还在其《道德情操论》中提出了人是利他的,利他主义是人类行为普遍基础的观点,但斯密之后的经济学家约翰・穆勒只选取了个人利己主义这个观点,并从人类行为的各种动机中抽象出经济动机,奠定了经济人假设的第一大基石———自利原则,而后马歇尔等经济学家借用边沁的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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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并引进了实证主义的“行为”概念,奠定了第二大基石———极大化原则。后来经过弗里德曼、萨缪尔森等经济学家的不断完善、抽象,就成了新古典经济学中的正统经济人假设(程恩富、胡乐明,2002),即在理想的情况下,信息是完全的,偏好是完备有序的,计算能力是没有限制的,人会根据自利原则和完全理性原则进行经济活动的最大化。
按照这种完全理性假定,经济人“总是用敏锐的眼光,对面前的一切都深思熟虑。他不仅明白自己当时面临的选择范围,而且对未来的选择余地也了如指掌”(刘世锦,1994)。但这种完全理性只能存在于理论抽象之中,实际生活中由于不完全信息、正交易成本、不确定性以及人本身的生理条件所限的存在,完全理性是不可能实现的。经济学家西蒙等人曾经对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经济人的完全理性假定提出过尖刻的指责:“这个奥林匹亚山神般的理性模型从来未曾、也根本不可能用于实际———无论是否用最大型的计算机。”为此,为了更深入地理解存在于真实世界中的制度,我们就不得不承认这样一种观点,即人们只具备有限的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这也就是西蒙提出的有限理性观点。
在诺斯制度变迁理论中,制度变迁的主体是“行动团体”,也就是诺斯称之为初级行动团体和次级行动团体的“决策单位”。关于这种决策单位,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当中的主体,诺斯认为“可能是单个人或由个人组成的团体”,但他把团体看作是与个人一样的分析单位。虽然在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中,被视作个人的组织并没有明确被说明具有有限理性,但这是暗含在其理论当中的。因为诺斯要研究面对的是“一个存在制度与正的交易费用的真实世界”,而不是新古典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世界。在这个真实世界里,经济人是不可能具有完全理性的,而只能是西蒙所坚持的有限理性观点。正如诺斯(2002)所说的那样:“我们实际上只能拥有不完全信息,而且处理信息的能力有限。”
由于经济人的有限理性行为假设,就引发了新制度经济学关于经济人的第二个假定,即经济人的机会主义。机会主义是新制度经济学家威廉姆森提出来的。在他看来,“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时会采用非常微妙和隐蔽的手段,会耍弄狡黠的伎俩”(威廉姆森,1987),如撒谎、欺骗、偷盗和毁约等。主要包括两层含义:(1)由于现实世界中常常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经济人就倾向于对信息加以有目的、有策略地利用,根据个人目的筛选对自己有利的信息,扭曲对自己不利的信息,比如撒谎、欺骗等行为;(2)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则经济人一旦发现有机可乘,就会不遵守或者违背关于未来行为的许诺,比如毁约等行为。如果经济人是完全理性的话,他可以洞察一切可能发生的他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但正是修正的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他不可能获得所有必要的信息,即使获得了这些信息也不可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机会主义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机会主义这个概念其实是对经济人假设的第二个原则(自利原则)的拓展,它把“用诡计寻求自利”(Williams on,1975)这种情况包括进去了。经济人人性假设机会主义的说法在诺斯制度变迁理论当中,并不像有限理性假设那样是隐含在其中的,而是处处可见的。在诺斯的专著《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他利用这个修正了的人性假设讨论了旨在减少相应的交易成本或者降低生产成本的替代性契约安排的产生。
对于经济人假设的自利原则这个假说,在诺斯开创的制度变迁理论中,对于它的质疑是有一个明晰发展过程的,在制度变迁理论提出的早期阶段,诺斯仍然信经济人的自利原则。在威廉姆森提出机会主义这个人类行为假设之后,1982年《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这本书的出版则标志着诺斯开始对自利原则发出质疑,“新古典经济理论可以解释为什么人们按自我利益行事,也可以解释人们为什么讨厌选举……然而,它不能有效地解释问题的另一面,即对自我利益的计较并不构成动机因素的那些行为。我们如何解释利他行为(如自愿献血),人们自愿做出巨大牺牲而从事并无明显报酬的活动(历史上无数个人和集团为了抽象的事业而被关进监狱或牺牲)?我们怎样解释大量参与选举的人或自愿做出大量努力参与一个自发组织的人(在那里个人得益甚少、甚微)”(诺斯,1994),而对于这种人性假设的质疑后果就是诺斯引入了其制度变迁理论三大基石之一的意识形态理论。在诺斯看来,只有意识形态才能提供为什么会有这种行为发生的答案,也就是说:“人们做出选择时个人信仰显而易见十分重要。”但诺斯对于自利原则的质疑并没有到了意识形态影响人们选择这一地步就简单停止,而是在此基础上继续前进。在1990年的著作《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之后,诺斯开始涉足于认知科学,对经济人理性的探讨进一步深入,试图“对人们为什么做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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