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社会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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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社会理论
马黎勇
一、国家与社会理论的渊源
塞维斯在他的《国家和文明起源》中提出人类社会的演化过程是由游团、部落、酋邦、国家四个阶段组成。其中游团是有自治权、自给自足的群体, 通常仅由几个家庭组成, 并且成员间的地位是平等的,由有经验和有特殊能力的单个人领导;部落像游团那样人人平等,但更大程度上带有社会和文化的复杂性。他们已经发展了以亲戚关系为基础的社会机构,负责重新分配食物和组织一些团体服务。在这个社会里公众意见在决策制定上起主要作用;酋邦是由有特殊宗教的、政治的或才能的单个人领导的社会。这个社会仍以亲戚关系为基础,但已划分了等级。统治权集中在强有力的亲戚首领手中,他们负责再分配食物、奢侈品和其他资源;有组织机构的国家社会( 文明) 则是大规模的运行着,它有众多的人口、复杂的政治机构、很多永久性的管理机关、分层社会和精耕农业。
弗里德在《政治社会演进>中提出了分层学说即平等社会、阶等社会、分层社会、国家四个演进阶段。
依塞维斯的意见:弗里德的“平等社会”等同于塞维斯的“游
团”和“部落社会”,“阶等社会”等同于“酋邦社会”,“分层社会”是国家产生以后才出现的社会。而弗里德自己则认为“分层社
会”是介于“阶等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一种社会。它先于国家出现,或者说几乎与国家一同出现。
自从他们的作品发表以后, 人类学界关于社会演化的讨论大都是在他们的理论架构之上进行的,或者至少可以说是不敢忽视他们的理论的。在他们的理论基础上, 约翰逊和厄尔又提出了三个大的社会进化阶段:家庭层次上的团体——地方性的团体——地区性的团体,并且他们在地区性团体中又细分为简单酋邦、复杂酋邦和早期国家三种。其
中“家庭层次上的团体”相当于塞维斯的“游团”,“地方性的团
体”相当于“部落”,简单“酋邦”相当于塞维斯酋邦的前一阶段和弗里德“阶等社会”的后一阶段,“复杂酋邦”则相当于塞维斯酋邦的后一阶段和弗里德的“分层社会”。
他们的理论在人类演化进程上既有相似性又各具特色,并且在关于酋长的作用上也有很大的差异。塞维斯认为酋长是利用非强制性的权威, 一般是宗教力量来实施权利。他们有力量组织、部署劳动力开垦梯田,修筑灌溉系统。也就是说他们的权利主要表现在经济上。但是约翰逊和厄尔则认为酋长在所有团体事物中,包括仪式、裁决、战争和对
外事务,都拥有最终决定的权力。
酋邦理论、社会分层学说是人类学和政治学研究的重要成果,它们通过人类学中具体的民族实例,向我们展现了阶级社会之前的分层社会的情况,使我们对这一时期的社会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二、国家与社会理论需要解决的问题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西方政治哲学研究中的一个古老又常新的重要论域。从古希腊先哲亚里士多德到中世纪的神学家,从近代政治哲学家洛克、黑格尔,再到当代社会理论家吉登斯等人,国家与社会的权界始终是思想家们努力区分的问题。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西方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一直伴随着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的不断调整:国家与社会从最初的彼此消融,到后来的相互分离及疏远,及至近代以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体现在“民族—国家”(nation—state)和“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形成及对立关系之中。因此,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或者说,更广泛意义上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理解西方历史进程的主线索。
三、国家与社会理论的主要流派及观点
西方政治哲学史上的国家与社会理论
第一、从整体主义到个人与国家的疏远: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一)古希腊时期的城邦与公民的关系
古希腊时期,国家以城邦(polis)的形式存在。在个人与城邦的关系上,希腊的思想家们普遍持一种整体主义的观念,即强调国家(城邦)是第一位的,个人则是第二位的,个人只有通过融入城邦的公共生活才能实现个人的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古希腊的国家与社会的重合的或复合的。
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最强大的城邦——雅典,民主制度发展到了空前繁荣的阶段。小国寡民的城邦使雅典的民主发展成为一种直接民主制:所有雅典的成年男子都具有公民权,城邦的法律和制度以及所有重大的公共问题和决策都要提交公民大会或陪审法庭讨论,城邦的官职也一般由全体公民投票选出或者是轮流担任。民主制度使雅典人普遍直接参与城邦的政治生活,参与城邦公共生活被认为是每个人生活中本质性的一部分。雅典执政官伯得克里说:“在我们这里,每一个人所关心的,不仅是他自己的事务,而且也关心国家事务;一就是那些最忙于自己事务的人,对于一般政治也是很熟悉的——这是我们的特点:一个不关心政治的人,我们不说他是一个注意自己事务的人,而说他根本没有事务”。在直接民主制的条件下,社会生活与国家政治是完全重合的,
城邦既是一种政治的共同体,也是一种社会生活的共同体。
柏拉图目睹了雅典民主制造成的政治的失序和社会的动荡,转而提倡“哲学王”统治的理想国。但柏拉图对理想国是在城邦整体主义的原则上进行设计。在柏拉图那里,所谓正义的城邦贯穿着整体主义的精神。理想国强调城邦整体的强大、统一与和谐,因此,它要求个人完全消融于城邦整体之中,无条件地为城邦服务。
亚里士多德虽然反对柏拉图的具有强烈专制主义色彩的“理想国”,强调民主和法治的价值。但在个人与城邦的关系上,他亦持整体主义的立场。他认为,“人是天生的城邦动物”, “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只有在城邦的生活之中个人才能完全实现其本性。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事物的本性只有在这一事物发展的终点或完成阶段才能得以显现。城邦是由各种自然的社会组织自然演化而来的,代表着人类生活的高级阶段,因此只有在城邦生活中人的本性才能得以充分的实现,才能成为真正的人。亚里士多德描述了人类的社会组织由低级向高级的演进过程:起初,由男女和主奴两种关系的结合组成了家庭;而后,人类为了适应更广大的需要,又由若干家庭联合起来组成村社;最后,村社又进而联合起来组成城邦。至此社会组织就进化到了高级而完备的境界。所以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是“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人不能离开城邦独自生活,离开了城邦的人“他如果不是一个鄙夫,那就是一个超人”。
在古希腊,“社会”尚未进入思想家的视野之中,社会整体基本上被等同于城邦的共同生活。思想家们关注的是个人与城邦的关系,这种关系强调的是个人是城邦有机整体的组成部分,人个价值的实现有赖于城邦整体,离开了城邦个人就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也无法实现完善自我。因此,个人只有融合于整体,为其献身,才能实现自已的价值。
(二)古罗马时期的帝国与公民的关系
古希腊整体主义的思想倾向在后来随着希腊城邦的消亡而相对衰弱了。小国寡民的城邦被一个世界性的帝国——罗马帝国取代。在幅员辽阔、不同人种混杂居住的罗马帝国时代,个人在庞大的帝国内显得微不足道。人个与帝国之间的关系疏远,人们退回到个人的生活世界,关注的个人精神世界的完善、纯洁和健康,追求过~种优良的个人生活。产生于城邦解体之后的斯多葛学派跳出了城邦的界限,以整个宇宙和人类为背景来讨论人的地位与个人的生活,强调个人与人类整体的关系,其结果是降低了国家在人生中的价值。而在罗马时代的哲学家西塞罗更认为,“国家是人民的事业”,国家是“许多人基于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而结合起来的集合体”。这意味着国家不再是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的是自然而然产生的,具有神圣性,团家只是自私的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