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群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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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xxxxx党建微信群管理办法
各党(总)支部:
为切实加强我xxxx个党建微信群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手机微信传媒优势,继续保持党建工作新载体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xxxx会议决定,建立健全党建微信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xxxxx个党建微信群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手机微信传媒优势,继续保持党建工作新载体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微信党建群是隶属于xxxxx,经各党(总)支部授权创建,由专人负责管理,用于开展更好党建工作的手机微信群。
第三条东关街道工作委员会倡导运用手机等现代电子信息平台创新开展党建工作,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信息化,探索更加即时、便捷、务实、有效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方式。
第四条xx党政办负责检查监督各党(总)支部党建微信群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能与职责
第五条党建微信群具有以下十点职能:
(一)是党的宣传平台,传播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二)是组织生活平台,创新组织生活形式,探索以“互联
网+”的模式开展组织生活,增强党组织的活力。
(三)是学习教育平台,组织党员进行网上学习。
(四)是党员管理平台,及时掌握党员情况,了解党员思想动态。
(五)是党员服务平台,及时回应党员所需所盼,解决党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是工作互动平台,党组织与党员即时交流工作情况,促进上传下达、信息共享。
(七)是联络沟通平台,增进党员之间沟通、交流与联络。
(八)是党内监督平台,实行党务、村务、财务微信公开,实现党务政务“微监督”。
(九)是典型宣传平台,宣传先进典型,弘扬传播正能量。
(十)是项目展示平台,展示重点工作、项目进展情况。
微信党建群是专用群,除以上十点职能,严禁用于其他用途。
第六条街道党工委职责:
组织专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工作不称职、不积极的党建微信群管理员、党总支部书记、党总支部,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各党(总)支部职责:
(一)监督党总支部书记、党建群管理员履职情况。
(二)对违反群管理办法的党员,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做
相应处置决定,程序如下:
有党总支的村,由违规党员所在的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在作出处理意见后,报上级党总支,由党总支召开总支会议做出处理决定,报xxxx备案。
没有党总支的村(包括社区),由违规党员所在的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在作出处理决定后,报xxxx备案。
第八条各党(总)支部书记职责:
(一)监督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切实负起党建微信群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保证党建微信群对本党组织所有党员全覆盖。
(三)及时传达上级、本级党建工作文件、会议精神,通报重点工作项目开展情况,对党员进行实时管理,尤其是对流动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四)任命专门的微信党建群管理员。检查监督群管理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或不能履行其责任义务的群管理员进行调整、处分,并报xxxx备案。
(五)召开支部大会,对违反群管理办法的党员,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置决定,并报xxxx备案。
第九条党建群管理员职责:
(一)管理员是微信党建群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
(二)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1、每天更新党建、时政等方面的重要信息不少于1条。
2、即时发布上级组织重要工作部署、本党组织重要工作内容、涉及党员的工作事项等。
3、对党员咨询事项、反映问题、请求帮助等即时回应。
4、党务、村务、财务在公开栏中公开的同时,即时以图片形式在微信群中发布。
5、提前2天发布支部大会的会议议题、会议内容和要求,及时发布支部大会的决议内容。
6、结合每月一天的党员活动日,提前2天发布活动主题和活动内容,及时发布活动开展情况,并引导党员在微信群开展讨论。
7、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党员党性教育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情况,要在一周内通过党建微信群公布有关内容和结果。
8、按照党组织学习计划,及时发布党员学习教育的有关内容,组织党员学习讨论。
9、流动党员通过微信平台,至少每月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10、对流动党员或因特殊原因不方便缴纳党费的党员,探索以微信平台开展党费收缴工作,党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公开有关情况。
11、及时通报脱贫攻坚等村级重大工作情况等。
12、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
(三)管理党建群内信息,及时清除无关文字、图片、视频以及链接。
(四)帮助广大党员掌握党建微信群使用方法,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党建微信群的影响力。
(五)检查监督党建群成员言行,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成员,及时提示整改,屡教不改的,要及时上报其所属党支部书记处。
(六)提高党建微信群成员对管理办法的知晓率。
第三章准入条件
第十条加入党建微信群,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本人系中国共产党预备或正式党员。
(二)本人系申请加入的党建微信群所在村、社区居民。
(三)本人无违法违纪行为,且能够严格遵守党建微信群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党建微信群实行实名制管理,新加入的党员,要在三日内将群内昵称改为自身真实姓名。若无适当理由,不按时改正姓名,经群管理员两次提示,仍不改正的,将被剔除出群。
第四章严禁事项
第十二条不得妄议中央,不得发表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
第十三条不得散布、传播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第十四条不得发布涉黄涉赌涉毒、暴力恐怖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第十五条不得发布涉密及其他不宜公开发布的信息。
第十六条不得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
第十七条不得发布庸俗、荒唐、低级趣味等有损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信息内容。
第十八条不得发布娱乐消遣、商业广告等与党建工作无关的信息。
第十九条其他不宜发布的信息。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条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无论是普通党员、书记还是党(总)支部,xxxx都将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惩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在xxxxx。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20日起实行。
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选
中共宝鸡市陈仓区东关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7月20日
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