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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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年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1802年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资产 阶级“工厂立法”的开端,而“工厂立法” 阶级“工厂立法”的开端,而“工厂立法”与以前 的劳工 立法有了质的变化,它是为了保护工人利益,因此 是现代意义的劳动法产生的标志。1847年英国颁布 是现代意义的劳动法产生的标志。1847年英国颁布 的《十时间法》规定,13岁至18岁的童工以及女工 十时间法》规定,13岁至18岁的童工以及女工 的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此后,工厂立法逐 的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此后,工厂立法逐 渐适用于英国的一切大工业。
以英国立法为开端,在其他工业发达的资本主义 国家也先后出现了“工厂法”。德国于1839年颁布 国家也先后出现了“工厂法”。德国于1839年颁布 了 《普鲁士工厂矿山规则》;法国于1841年和1879 普鲁士工厂矿山规则》;法国于1841年和1879 年分别颁布法律,对限制童工工作时间以及限制女工 工作时间和女工的工资等问题作了规定;1848年加 工作时间和女工的工资等问题作了规定;1848年加 利福尼亚州颁布了一项禁止9种工厂使用12岁以下儿 利福尼亚州颁布了一项禁止9种工厂使用12岁以下儿 童的法律;瑞士于1848年颁布了第一个限制成年人 童的法律;瑞士于1848年颁布了第一个限制成年人 工作时间的法律。
(三)我国劳动立法的低谷时期 从1957年到1976年,是我国劳动立法处于低谷 1957年到1976年,是我国劳动立法处于低谷 的时期。 (四)改革开放以来的劳动立法 1.劳动就业方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 .劳动就业方面。《 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 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国营企业实行劳 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 定》,《职业介绍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 职业介绍暂行规定》 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 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境外就业服务机 构管理规定》 构管理规定》。 2.工资制度方面。《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 .工资制度方面。《 通知》及试行办法,《 通知》及试行办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工资同 经济效益挂钩办法》 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 观调控的实施意见》 观调控的实施意见》,《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 效益挂钩规定》 效益挂钩规定》,《企业最低工资规定》。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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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国际劳动立法
一、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成立与发展 (一)国际劳工组织的产生 (二)国际劳工组织机构 1.国际劳工大会。 2.理事会。 3.国际劳工局。
三、国际劳动立法的原则与内容 (一)国际劳工组织的立法原则 (二)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与内容 1.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 2.其他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 3.国际劳动立法的内容。
第二章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劳动法的起源 外国劳动立法简况 中国劳动立法概况 国际劳动立法
第一节 劳动法的起源
专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起源于资本主义社会。 现代意义上的劳动法是在18世纪产业革命以后,它是 现代意义上的劳动法是在18世纪产业革命以后,它是 以限制资本家对劳动者剥削程度为内容的法规。 18世纪产业革命以后,随着工人阶级斗争的日趋 18世纪产业革命以后,随着工人阶级斗争的日趋 高涨,加上受18世纪启蒙运动和法国革命的影响,某 高涨,加上受18世纪启蒙运动和法国革命的影响,某 些社会政治力量也同情和支持工人的要求,迫使资产 阶级国家不得不制定法律来限制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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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外国劳动立法简况
一、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 (一)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劳动立法 1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 1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 各国工人运动的普遍高涨,再加上“工厂法” 各国工人运动的普遍高涨,再加上“工厂法”的产 生,各国对劳动法的作用更加重视,进而颁布了许 多工厂法。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在内容和 范围上,较之初级阶段,有了较大的进展,具体表 现在:
9.劳动争议处理方面。《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 .劳动争议处理方面。《 行规定》 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 例》,后来又制定了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组织规则和 活动规则。 10.劳动监察方面。《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和《锅 10.劳动监察方面。《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劳动监察规 定》。 1994年 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八届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07年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 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 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劳动立法 这一时期,以《宪法》 这一时期,以《宪法》为依据,制定了许多重要 的劳动法规。主要包括:《 的劳动法规。主要包括:《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 要》,《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关于工资改革中 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 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关于公私合营企业工资改 革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革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故报告规程》 故报告规程》,《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 定》。
3.劳动保护方面。《矿山安全条例》,《关于加 .劳动保护方面。《矿山安全条例》 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 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化学危险物品安全 管理条例》 管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 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在特殊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有:《 在特殊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有:《女职工劳动 保护规定》 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年人保护法》 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 法》,《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4.劳动保险方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 .劳动保险方面。《 办法》 办法》,《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国营企业 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 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 险改革的决定》 险改革的决定》,《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等。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 5.工会与企业民主管理方面。《全民所有制企业职 .工会与企业民主管理方面。《 工代表大会条例》 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6.职业技能方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 .职业技能方面。《 定》,《关于就业训练若干问题的暂行办法》, 关于就业训练若干问题的暂行办法》 《技工学校工作条例》,《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 技工学校工作条例》 的暂行规定》 的暂行规定》,《关于高级技师评聘的实施意 见》,《工人考核条例》,《关于大力发展职业 工人考核条例》 技术教育的决定》 技术教育的决定》,《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等。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7.劳动纪律方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 .劳动纪律方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 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 8.外商投资企业与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方面。《中 .外商投资企业与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方面。《 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人自主权和职工工资、保 险福利费用的规定》 险福利费用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人 自主权和职工工资、保险福利费用的规定》 自主权和职工工资、保险福利费用的规定》, 《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 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 业劳动管理规定》 业劳动管理规定》。
一、旧中国的劳动立法 (一)中国工人阶级争取劳动立法的斗争 (二)北洋政府的劳动立法 (三)广州、武汉国民政府的劳动立法 (四)南京国民政府的劳动立法 (五)革命根据地的劳动立法
二、新中国的劳动立法(不包括实行不同制度的我国 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劳动立法 1.在保障职工民主权利方面:《关于国营、公营工 .在保障职工民主权利方面:《 厂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的指示》 厂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的指示》,《关于废除各地 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处理办法》 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处理办法》,《关于 全国各煤矿废除把头制度的通令》 全国各煤矿废除把头制度的通令》,《中华人民共 和国工会法》 和国工会法》。 2.在救济和安置失业人员方面:《关于失业技术员 .在救济和安置失业人员方面:《 工登记介绍办法》 工登记介绍办法》,《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 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 《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关于劳动就业问题 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 的决定》 的决定》,《关于失业人员统一登记办法》。 关于失业人员统一登记办法》
1.进一步缩短了劳动时间并扩大了适用范围。 2.增加了改善劳动条件的一些规定。 3.出现了工资保障法律。 4.有了承认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律。 5.出现了社会保险法。 6.出现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 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法有了一定的发展, 表现为工厂立法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 充实,逐步在摆脱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初期的工厂立 法的范畴。但是发展的进程比较缓慢,而且很不平 衡,也不稳定,不但劳动法的效力范围有限,而且 对劳动法的贯彻实施还缺少必要的保障。
(二)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劳动立法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不断高涨的工人运动的压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不断高涨的工人运动的压 力下,资产阶级不得不做出让步。因此,以改良主义 作为主要方法,资产阶级劳动法得到广泛而迅速的发 展。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劳动法的内容和范围比以前 有了进一步的充实和扩大。
3.在劳动保护方面:《全国公私营各厂矿职工伤 .在劳动保护方面:《 亡报告办法》 亡报告办法》,《工业交通及建筑企业职工伤亡 事故报告办法》 事故报告办法》;《工厂卫生暂行条例(草案)》, 工厂卫生暂行条例(草案) 《关于搬运危险物品的几项办法》,《关于防止 关于搬运危险物品的几项办法》 沥青中毒的办法》 沥青中毒的办法》。 4.在劳动保险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 .在劳动保险方面:《 条例》 条例》。 5.在处理劳资争议方面:《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 .在处理劳资争议方面:《 理办法》 理办法》、《关于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方订立集 体合同的暂行办法》 体合同的暂行办法》、《劳资争议解决程序的暂 行规定》 行规定》,《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市 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关于 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 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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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特别是第二 次世界大战期间和以后的一段时间内,资产阶级劳动 法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和反复的过程。当工人运动 高涨时,劳动法就得到了重视和发展,在工人运动受 到镇压处于低潮时期,资产阶级国家则通过立法剥夺 和限制劳动者的权利。 二、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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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国劳动立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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