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路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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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首义——清末保路运动
2011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也是四川保路运动100周年。
传统观点认为,清政府以铁路国有来出卖铁路主权,欲强行收回本来已允许商办的川汉铁路的修筑权,因而激起四川爱国的士绅商人与民众纷起反抗,于是以“商路亡,中国亡”为口号,发起“保路运动”。
清政府派当时驻扎在武汉的川汉铁路大臣端方带兵入川镇压,造成武汉防务空虚,革命党人趁机发动武装起义,推翻清王朝的辛亥革命由此爆发。
孙中山曾说:“若没有四川保路同志会的起义,武昌革命或者还要迟一年半载的。
”“天下未乱蜀先乱”,保路运动作为辛亥革命时期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清末新政和商办铁路
大规模地掠夺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铁路修筑权和经营权,是帝国主义进行资本输出及划分势力范围的一种形式和手段。
早在十九世纪后期,俄、英、德、法等帝国主义国家就把中国当作铁路投资和贷款的主要目标,随着铁路的延伸,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侵略进一步加深。
清朝末年,由于义和团运动的影响和列强的政治压力,当时的清政府和军队已经无法应付当时的政治局势,财政上也出现了严重的亏空,这使清朝统治着感到自己的统治地位已经开始动摇。
因此,维护清王朝的统治成为统治者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于是,1901年,慈禧太后正式宣布实行“新政”。
其提出振兴商务,奖励实业的措施中,清政府于1903年9月7日设立商部,倡导官商创办工商企业,接着颁布了一系列工商业规章和奖励实业办法,这里面就包含有《铁路简明章程》。
同年,四川总督锡良上奏清廷,提出“自设川汉铁路公司,以辟利源而保主权”。
1904年官办川汉铁路总公司在成都岳府街成立,1907年又改为商办,1909年宜昌至万县段开工。
锡良(1853—1917),字清弼,拜岳特氏(巴岳特氏),蒙古镶蓝旗人,同治十三年进士。
历经同治、光绪、宣统三朝,辛亥革命之后在没有出来做官,临终前让儿子向废帝溥仪上表以示忠忱。
[1]他万万没有想到,正是自己创办的这个
铁路公司,最终成为大清王朝覆灭的导火索。
1904年,随着经济上的民族主义思潮的勃兴,“拒外债、废成约、收路自办”成为全国士绅的鲜明口号。
当时的一些进步人士已提出:“世界上独立自主之国,其交通之权均归自己掌管,不容他人干预。
铁路是交通权之一大端,若入外人掌握,自己主权便失了,主权一失,便事事受制于人。
”[2]
与其他省份募集的商股不同,四川的铁路股本主要源自“抽租股”,就是摊牌在全省每个农户头上的股份。
一般是随粮强制征收,值百抽三。
比如收了十石租粮,应上交三斗粮给川汉铁路公司做资本金,收租十石以下的农户免抽。
就股权而言,川人无分贫富贵贱,都与这条铁路利益攸关。
而且,“股皆有息,仍属自有之财,”[3]将来铁路修成后,“年有年息,红有红利,”“准将股票转售与人。
”
[4]所以,这种商办铁路已经具有了比较完全的民族资本性质。
事实上,收回利权运动更多地是激于道德义愤与爱国情绪。
与此同时,掌握铁路事务,参与筹集股款并从中获利的地方官绅随着经济地位和社会影响的增长,同帝国主义列强及清政府的矛盾冲突的出现成为必然。
然而,商办铁路的弊端在不久之后便暴露出来。
中国长期闭关锁国的政策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根深蒂固的社会现实把人们从狂热的潮流里拉了出来,在缺乏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的情况下,要通过商办的方式独立完成数以万计的铁路建设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决非易事。
首要问题便是资金的紧缺。
根据1909年邮传部勘察各地自办铁路实况的报表,川汉、西潼、洛潼、江西、安徽合计估算资金应为7200万两,而实际到位的资金仅为1310万两,仅占应集资金的16.6%。
这些铁路估算里程为3420里,而实际建成仅为89里,仅为应建里程的2.6%。
[5]其中,川汉铁路的问题最为严重,用当时的话来说,如此下去,后路未修,前路已坏,前款不敷逐年路工之用,后款不敷股东付息之用,款尽路绝,民穷财困。
其次缺乏技术和管理经验,官场积弊贪污腐败也相当严重。
譬如1910年的倒账案,川汉铁路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施典章把公款存入某一钱庄,再以此为抵押,从这些钱庄贷出等值的款存入别的钱庄,利用其中的利率差从中获利。
[6]商办之弊与官办相较而言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后来清政府推行国有化显然也是有客观依据的。
最后一点便是商办铁路各自为政,缺乏对于全局的统筹规划。
大部分地方官绅在爱国激情的下面却也是把兴办铁路看成是捞取好处和发财的好机会。
“中国的危机迫在眉睫,人们相信,必须发展地方工业,必须抵制外国商品的进口。
但是,人们却没有进行过社会经济形势、供求关系的调查,没有对于收支进行全面性的综合考虑,准备工作也付诸厥如。
这些模糊的不成熟的实践,可能是为了满足较高层官吏的要求,或者为了回应民众的喧闹呼声,然而对工业的本质特点却是一无所知。
”[7]
铁路国有政策的出台
基于种种矛盾和商办铁路弊端的日渐明显,一些大臣开始意识到商办铁路是不可行的,这些人之中甚至包括当初积极支持商办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和四川总督锡良。
于是在1906年商部准备实施全国范围内的铁路国有化政策,这项政策直到1911年,在新任邮传部大臣盛宣怀的提倡下才得以正式实施。
上谕称:“国家必得纵横四境诸大干路,方足以资行政而握中央之枢纽。
从前规画未善,并无一定办法,以致全国路政错乱纷歧,不分支干,……上下交受其害,贻误何堪设想。
用特明白晓谕,昭示天下,干路均归国有,定为政策。
如有不顾大局,故意扰乱路政,煽惑抵抗,即照违论。
”[8]清政府还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签订粤汉、川汉铁路的借款合同,以两湖厘金盐税担保,借款600万英镑。
规定两路聘用外国总工程师,四国银团享有修筑权及延长继续投资的优先权。
国有政策出台后,各省基于各自的利益出发,反应不一。
当时的云贵总督李经羲认为,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是,“滇、黔、桂以无力,望国有,非若湘、粤、蜀为私利而妒国有”。
清政府还以国家股票赎回湖北、湖南、广东的商股。
因各省商股亏损程度不同,故在赎回时的待遇也不同,两湖最优,广东次之,商民虽有抗议,风潮很快平息。
然而,政府对四川的解决办法则是,仅仅换回实际上用于铁路建设的股款,而并不换回全部股款。
四川铁路公司总共募集了1400万两的股款。
据估算,其中的一半,即大约700万两,可以用来换取政府的股票。
而其余的另一半,即700万两中,几乎有一半是由于上文所提到的施典章,在从事上海的墨西哥的橡胶股票投机时亏空净尽。
因此,政府只同意发给四川铁路公司股东大约400万两的国家保利股票。
至于被施典章挪用到上海钱庄去从事投机而全部亏空的300
万元,则政府认为没有必要对此负责。
[9]盛宣怀明确指出,政府的钱来自全国百姓,政府没有权力慷全国百姓之慨,来弥补四川商办铁路公司自己造成的投机损失。
[10]
但是,政治决策的逻辑并不等同于经济的逻辑,张謇后来在评论清末铁路国有失败的原因时,曾批评盛宣怀完全不懂得国家对于人民应怀有一种“涵复之义”,当一个精明的商人在承担政府官员角色,并面对政治大局时,如果仍然没有摆脱经商时那种单纯的“算盘思维”,他就是大愚若智了。
他忽略了川省铁路股份中又有很大比例来自下层民众,既不能退回股金,换股条件又低于其他省份,难免激起民愤,于是一场路权风暴由此爆发。
保路运动爆发
铁路国有化的上谕5月初到达成都,商办铁路公司的股东反应激烈但意见并不统一。
其中激进派的代表罗纶与代理四川总督王人文联名2400余人上奏清廷暂缓收回川汉铁路,清廷却坚持以往的僵硬态度并将王人文撤职。
保路运动中的温和派原先主张,只要政府如数还款,就同意把商办改为铁路官办,由于清政府不愿全数还款,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与威胁,认为政府“不但夺路,并且谋财”,于是一反原来的态度,也跟着激进派一样,变得强硬起来。
6月17日,成都各团体两千余人成立“四川保路同志会”,推举立宪派蒲殿俊、罗纶为正副会长,提出“破约保路”口号,分路讲演宣传保路,并推举代表赴京请愿。
全川各地各团体保路同志分会相继成立,会员迅速发展到数十万。
这些卷入运动的人之中,很多并不知道川汉铁路究竟是怎么回事,只是因为在当时的专制体制下突然出现了一个激流暗涌的机会,热血、道义、卑微的幸福和现实的苦难……于是压抑已久的人们立即投入到某种飞蛾扑火般的亢奋中来,被奔腾汹涌历史的洪流卷走,来不及留下一个回眸。
8月4日,赵尔丰到任,最开始他也采取与王人文同样的态度,要求清廷收回川路国有的诏令,以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但清政府态度一直十分强硬,不但不肯作出丝毫让步,而且还对赵尔丰进而施加压力。
8月5日川汉铁路股东特别大会后,原先的“文明争路”逐渐转向激烈抗争,出现了群众性的罢市、罢课风潮。
进入9月后,更发展为全省抗粮抗捐。
15日,署理四川总督赵尔丰在清廷的压力下诱捕保路同志会和股东会领导人蒲殿俊、罗纶、颜楷、张澜、邓孝可等,
封闭铁路公司和同志会。
成都数万群众奔赴总督衙门请愿,要求释放被捕人员,赵尔丰下令开枪镇压,死难三十余人,这就是“成都血案”。
在这场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中,保路会、同盟会和哥老会三方势力相互渗透,而真正想要保有自身利益的商办铁路的股东们却早已消失在暴动的背后,保路运动不受控制地逐渐偏离历史的正轨驶向清政府的末路,那一日,落日残阳正好挂在紫禁城飞檐上。
17日,清廷令赵尔丰剿办四川“逆党”。
20日,又进而令端方带兵入川,而端方在半途被起义士兵所杀,与此同时,武昌起义也趁机爆发,清政府的铁路国有政策也因清政权的崩溃而告终。
保路运动则作为埋葬清王朝的革命的导火线而载入史册。
[1]戴其芳、张瑞萍《论锡良》,《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4期,转引自《失去目标的革命——四川保路运动再梳理》。
[2] 四川省档案馆《四川保路运动档案选编》第123—124页。
[3]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四),第346页。
[4] 戴执礼《四川保路运动史料》第72页。
[5]“宣统元年邮传部查勘各路实况表”,宓汝成编:《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三册,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159页。
[6][9]《东方杂志》,第7期,“上海金融危机”。
[7]《日本外务省档案》,3—5—1—9:2—1,第217页,转引自周锡瑞《改良与革命》,94页。
[8]宓汝成编:《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三册,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236页。
[10]“邮传部、度支部、督办铁路大臣会奏折”,宣统三年五月,《愚斋存稿》卷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