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党政联席会是党委与行政间共同研究工作、相互衔接协调的主要形式和重要渠道。

为增强党政总体工作的协调性和规范性,经厂党委和厂部研究决定,建立党政联席会制度,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1、党政联席会的议事应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坚持互相支持、团结协作的原则,坚持协调高效、民主科学决策的原则。

2、党政联席会一般由党委书记和厂长二人共同主持。

3、出席党政联席会议人员有厂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师;列席人员有政工科长和办公室主任。

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由主持人确定的其他人员。

4、党政联席会不定期召开,具体召开时间由党委书记、厂长共同商定。

会议具体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5、党政联席会主要议事内容。

⑴听取厂党委关于党务工作、稳定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的通报。

⑵听取行政班子关于有关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的通报。

⑶听取工会关于职工民主管理等重大事项的通报。

⑷讨论研究需党政共同商定的全厂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研究决定的事项。

6、党政联系会讨论的议题,由党委、行政有关部门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两天报办公室共同拟定会议议题初步意见,报党委书记、厂长共同协商确定。

主办部门应将议题材料于会前印发与会人员。

7、党政联席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精神。

当意见出现较大分歧时,应暂缓研究,待条件成熟后再议。

8、党政联席会内容由办公室做好记录备查,并转告缺席的厂副总以上领导成员。

会议决定的事项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并向有关领导报告贯彻情况。

9、为便于党政及时沟通情况,建立党委书记、厂长“碰头会”制度。

“碰头会”主要通报党政需要共同周知的重要事项,协调党政领导工作,商议需要提交党委会、厂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