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韦伯的法律类型学分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韦伯称 为法 律 实务 。
收 稿 日 期 : 0 0— 0 — 2 21 5 4
作 者 简 介 : 强 (9 8 ) 女 , 宁 辽 阳人 , 侨 大 学 讲 师 , 学 博 士 , 要 研 究 方 向 为 法 理 学 。 李 17一 , 辽 华 法 主 基 金 项 目 : 文 系 华 侨 大 学 科 研 基金 资 助项 目《 克 斯 ・ 伯 的法 律 社 会 学 研 究 》项 目编 号 :7 S 0 ) 研 究 成 果 。 本 马 韦 ( 0B 55的 ① 韦伯 在分 析 法 律 的 形 式 化 和 理 性 化 过 程 中所 采 取 的叙 述 方 式 , 即在 标 题 为 “ 律 社 会 学 ” 这 一 部 分 中 其 具 体 的论 述 过 亦 法 的 程 如下 :. 对 私 法 关 系 的性 质 , 先 讨 论 了 主 观 权 利 的 设 定 问 题 。2 与 单 纯 的 主 观 请 求 权 所 不 同 的 客 观 规 范 的 出 现 经 历 了 1针 首 . 复 杂 的 过 程 。3 接 下 来 具 体 考 察 了 : 为 一种 相对 于特 别 法 的 一 般性 法 律 规 则 ( 即“ 观 法 律 ” 的 形 成 和 发 展 。4 在讨 论 了 . 作 亦 客 ) .
担 纲 者 ” 核 心 关 注 的类 型 划分 、 律 教 育 以及 法 律 思 维 的类 型划 分 , 在 此 基 础 上 分 析 了 法 律 的理 性 化 与 形 式 化 发 展 过 程 。 为 法 并 韦 伯 的 这 种 法 律 制 度 类 型 划 分 是 建 立 在 其 历 史 学 研 究 方 法 之 上 的 , 其 是 经 由客 观 可 能 性 判 断 和 理 想 类 型 这 两 个 范 畴 来 确 尤 立 其 方 法 论 基 础 的 。然 而 , 论 是其 理想 类 型 的 建 构 还 是 其 客 观 可 能 性 理 论 , 终 都 无 法逃 避 其 所 反 对 的 价 值 判 断 问题 。 无 最
关 键 词 : 想 类 型 ; 史 学研 究 ; 观 可 能 性 判 断 理 历 客
中 图分 类 号 : F 8 D 0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7 8 X( 0 0 0 — 0 20 1 0 —7 8 2 1 ) 50 6 — 7
马克 斯 ・ 韦伯 在其 法律 社会 学 中特别关 注对 法律 之合 理 性 的范 围和性 质 的考 察 , 中尤 其详 尽 地分 析 其
在此 基 础上揭 示 出其法 律类 型划 分 和历史 学研 究 中可能存 在 的理论 限度 。


法 律 制 度 的类 型学 分 析
( ) 律实 务之 技术 手段 的类 型划分 一 法
在 韦伯 的法 律社会 学 中, 于法 律制 度所 进行 的研 究始 终 是 围绕 着 “ 对 法创 制 ” “ 发 现” 两个 方 面 的 与 法 这
总 第 1 2期 1 21 O 0年 9月

肃 政 法 学 院 学 报
Ge r 1No. 2 ne a 11
Se ., 1 p iu e o ltc lS in e a d La o r a f Ga s n tt t fPo ii a c e c n w
马 克 斯 ・韦 伯 的 法 律 类 型 学 分 析
李 强
( 华侨 大学 法 学院 , 建 泉 州 3 2 2 ) 福 6 0 1
摘 要: 马克 斯 ・韦 伯 在其 法 律 社 会 学 中对 法 律 制 度 进 行 了三 种 类 型 划 分 : 即法 律 实 务 之 技 术 手 段 的类 型 划 分 、 “ 律 以 法
了法 律 的理性 化 与形式 化发 展 的过程 。 ①当然 这 一 关 注点 的选 择是 与 韦 伯终 其 一 生所 要 研 究 的 问题 直接 相
关 的 。同韦伯 所生 活 的时代 背景 以及 当时 德 国的学 术背景 密 切相关 , 伯将其 关 注 的问题集 中在 : 韦 资本 主义
何 以 出现 在西 方社 会而 不是 世界 上别 的什 么地方 ? 由于 韦伯认 为西 方 资本 主义 的出现 与其 特殊 的法律 制度 的形 成亦 即形 式理 性式 的法 律有 着极 为密 切 的相 关性 , 因此 韦 伯在其 法律 社会 学 中相应 地就 要追 问 : 西方 社 会 中特殊 的形 式 理性法 律 与西方 资本 主义 之 间有什 么样 的 内在关 系 ? 同时还 必 须 追 问 : 式 理性 式 的法 律 形 是 怎样在 欧洲 发展 起来 的以及为 何这 种现 代法 律 的形式 和实 质都没 有 出现在 其他 伟大 的文 明 中?在对 这些 问题 的追 问 和研究 中 , 韦伯 主要 是通 过法 律制度 的类 型划 分 和 比较 法律 制度研 究来 完成 的 。此外 , 在这 一过 程 中 , 伯还 试 图将 其 社会 学 、 史学 上 的类型 学分 析 ( 韦 历 即经 由理想 类 型 的建构 ) 比较 历史 分 析 ( 要体 现 和 主 为 法律 制度 的 比较分 析 ) 二者 结合 在一 起 。 这 据 此 , 文试 图从 韦伯 的法 律类 型划 分人 手 , 析其 法律 制 度类 型 学所 赖 以为 凭 的历 史学 研 究 方法 , 本 分 并
活 动 展 开 的 。综 观 韦 伯 法 律 社 会 学 的 整 体 , 里 的 法 创 制 主 要 指 的 是 那 些 能 够 形 成 一 定 权 威 性 规 范 的 制 定 这 法 律 的 活 动 , 里 的法 发 现 主 要 指 的 是 那 些 将 权 威 性 规 范 适 用 到 具 体 的 案 件 中 的 发 现 法 律 的 活 动 , 无 论 这 这 而 种 法 创 制 与 法 发 现 的 活 动 是 否 是 由 特 定 的 机 构 按 照 严 格 的法 律 程 序 进 行 的 。这 里 的 法 创 制 与 法 发 现 共 同 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