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区域旅游合作的理论基础及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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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区域旅游合作的理论基础及其模式

一、区域旅游合作的概念

1、区域旅游的概念。区域旅游是用来描述旅游及旅游业的状况时的一种提法,它是客观存在的一种旅游现象和旅游特征,成为近年来的研究热点。区域旅游是指特定空间存在的旅游活动及其经济关系的总和,并认为资源、市场、发展水平等在地区间的差异性和联系性以及交通联系上的便利性和通达性是区域旅游形成的基础,区域旅游系统内各要素之间发生的共生效应、互补效应、整体效应是区域旅游形成和发展的动力机制。

2、区域旅游合作的概念。一般而言,区域旅游合作包括区域之间的旅游合作和区域内部地区间的旅游合作两个层面。过去的旅游区域协作大部分是依靠行政关系人为组成的,缺乏联合的基础与动力源,也缺乏经济利益与市场机制。而真正体现市场原则的区域旅游合作,则是坚持“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指导思想,以及平等互利、自愿参加、优势互补、各得其所、逐步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产业和资源联系形成的有机经济联盟形式。确切的说,区域旅游合作是指区域范围内不同地区之间的旅游经济主体,依据一定的协议章程或合同,将资源在地区之间重新配置、组合,以便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旅游经济活动。

二、区域旅游合作模式所依据的理论基础

1、区域旅游规划和开发理论。区域旅游理论以不考虑行政区划、景观风物隶属、产业分布归属因素为前提,而按照一定区域内自然地理延脉、历史风物文脉、产业链条延伸的自然关系,来确定区域旅游及旅游合作相关因素的有机联系。区域旅游合作规划和开发,把旅游景点区域作为由若干旅游元素构成的旅游产业链条,不考虑行政、地域、归属概念,对区域内的旅游元素,按系统理论的方法和特色垄断、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一体规划、统筹运作。通过运用宏观概念规划、区域总体规划、控详性详细规划、修缮性详细规划、相关联旅游元素统筹开发等办法,使区域内旅游产业达到生产、生活、生态相和谐,区域内城市景区、产业共发展。

2、建设旅游合作经济带理论。旅游合作经济带理论,是指旅游经济合作在区域范围内不同地区之间的旅游经济主体,依据一定的原则、协议、章程或合同,

对旅游产业要素重新配置组合,并在资源整合开发、产品组合设计、市场共同开拓等领域展开不同层次的合作,从而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旅游经济活动的理论。

3、旅游环境优化理论与生态旅游及旅游可持续发展理论。1995年4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旅游组织,通过了《可持续旅游发展宪章》和《可持续旅游发展行动计划》两个重要文件,明确指出“可持续旅游发展的实质就是要求旅游与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成为一个整体。”1996年在由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与地球理事会共同制定的《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实现与环境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文件中,也提出了可持续旅游的概念。按照这些科学推理,我们可以得知,旅游环境优化与生态旅游理论,同人类生命和环保科学一样,是我们运用自然、和谐发展、科学创新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区域旅游的发展也不例外。

4、资源垄断性区域旅游产业联合竞争优势理论。旅游市场可以划分为完全竞争性旅游市场、完全垄断性旅游市场、垄断竞争性旅游市场和寡头垄断性旅游市场四大类。完全竞争性旅游市场难以形成优势,而掌控资源的带有垄断特色的旅游地具有极大的强势竞争能力,区域旅游合作竞争力的实质在于通过整合资源和统一运作,造就特色和垄断因素,从而增强旅游合作竞争实力。

科学地运用区域旅游合作理论,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一是提高旅游资源的规模程度和组合的科学化程度。提高旅游经济产业层次,还可以使旅游区域的单体与合作体都能在更广的地域及更合理的内在联系上去谋取联合发展,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二是有利于协调旅游业和其他经济部门、区域的协作关系。不仅能有效地促进旅游与其相关部门的联系、渗透,还能推动与旅游业相关的交通、金融、保险、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园林艺术等部门的发展。

三是有利于突出各个不同区域旅游的特色,增强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各地不同的旅游资源客观上为开发创新不同旅游产品提供了资源条件,从而使各区域具有鲜明的旅游特色。

三、区域旅游合作发展的主要模式

1、城市间互补式合作模式。所谓“互补式合作”,就是合作各方保持自己

旅游发展的相对独立性,以比较优势吸引对方进行合作,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如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旅游圈区域内,旅游资源、人才资源、交通、经济条件等方面各有不同,特别在各地资源、文化等方面各自表现出显著特色,有效协调差异,将差异融合,从而形成特色上的互补,增强了旅游合作的吸引力和产业优势。

2、中心—腹地体系空间扩散合作模式。区域主中心城市或副中心城市为合作骨干平台,与其余城市相联合成立旅游合作联席机构,实行横向联合,有机整合并合理配置各地旅游资源,共同塑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旅游文化,打造区域旅游的灵魂性的产品,使之成为一个区域性的旅游目的地。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就采取由内而外,空间扩散的圈层扩张模式。区域旅游合作最初在珠江三角洲内部进行,随后扩展到香港、澳门、广东,形成大珠江三角洲区域旅游合作。

3、企业间聚合式合作模式。我们所讲的企业聚群,是指在一定的区域文化、制度背景下,相互联系的旅游企业(这些相关企业可能共存于某种特定产业),由于专业分工、资源互补等原因,依靠合作协议、承诺与信任,在某一地理区域动态聚集,从而实现旅游产业或产业链的动态平衡的旅游企业集合体。这些旅游企业集群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区域旅游合作过程中,区域行业内及行业间的联合是合作的关键。围绕旅游者的消费流程“行、游、住、吃、购、娱”,把相关的饭店业、旅行社、交通部门等不同企业在各自的行业内部进行合作发展,通过兼并、联合等方式形成统一的营销网络、服务网络。

4、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合作模式。将一定区域作为旅游合作的整体,以中心城市的放射状高速公路网、铁路网和航空网等骨干交通方式为连接点,以高速公路、城际轻轨为合作城市群辅助连接形式,各合作城市之间资源共享、景点共享、市场共享,进而促进区域内旅游产业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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