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杨筱冰等8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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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杨筱冰等85名教师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称号的决定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教[2017]271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7.07.18
【实施日期】2017.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杨筱冰等85名教师陕西省中小学
教学名师称号的决定
(陕教〔2017〕271号)
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中小学“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为我省基础教育打造一支排头兵和领头雁,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选拔与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培养计划(试行)》要求,按照先培养、后认定的原则,我省于2015年启动实施了中
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及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
两年来,97位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按照培养工作要求,通过承担省级教科研课题,建立个人网络平台,制作精品课程,开展送教帮扶,推进团队建设等,积极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引领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中小学“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为促进校本研修和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做出了积极贡献。
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培养期间工作实绩,经省教育厅组织集中汇报和综合审查,以市为单位实行末位淘汰并公示,决定授予西安市第二十六中学杨筱冰等85名教师“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称号(名单附后)。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号召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教学名师为榜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牢记使命,勇于奉献,争做教书育人楷模。希望被授予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戒骄戒躁,志存高远,勇于担当,充分发挥骨干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再立新功!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月18日
附件
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名单(第1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