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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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医院
网站云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9年2月21日上午10时
二、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医院19楼会议室。
三、项目最高限价:4.95万元/年。
四、招标方式:采用院内招标方式。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医院(下文简称“我院”)一向重视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所幸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状况一直良好。
然而,信息安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由于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常有升级、扩容、改造等变更过程,而不法分子的入侵、攻击、窃密等行为的技术手段则日益精进且花样百出,原有非常安全或基本安全的状况并不能永久持续。
因此,对信息安全的关注不可一日放松。
为了保证我院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符合政府和社会对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的普遍期望,我院决定对关键业务系统进行安全等级保护(简称“等保”)验证,其中包括门户网站。
目前我院已获得门户网站的等保(二级)备案证明,测评机构评已交付了《差距分析&整改建议报告》(下文简称“差距分析报告”)。
根据该报告的建议,结合我院门户网站的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门户网站目前的托管方式,将其迁移到已获三级等保认证、且能提供防火墙、VPN、日志审计等附加安全服务的公有云平台进行托管。
本次招标的目的就是采购符合要求的公有云托管服务。
二、采购清单
三、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
说明:
1)以下带“★”号的条目为实质性条目,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不响应或负偏离即导致
投标无效
2)带“▲”号的条目为重要指标或要求,若不响应或负偏离,将导致较大的负面评价,
但不导致投标无效
四、项目实施及其他要求
4.1、项目期限
要求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迁移。
4.2、项目实施
1、实施要求
●投标人或平台运营方应负责将门户网站迁移到所托管的公有云平台运行;
●在我院等保验收测评前,投标人或平台运营方应根据等保差距分析报告,对网站进
行安全策略配置
●为我院通过门户网站的等保验收准备相关的技术证明材料,包括结构图、安全配置
说明、配置截图、系统表现截图等
2、项目验收要求
1)项目验收分成初验和终验两个阶段。
2)项目初验:在网站迁移完成并在托管的公有云平台正常运行1个星期后进行项
目初验。
在项目初验时应将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技术文件、资料、及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我院使用(包括纸质和电子版)。
3)项目终验:网站等保(二级)验收测评通过,即视为项目终验自动完成。
3、售后服务要求
参见《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节之“服务质量要求”条款。
4、培训要求
参见《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节之“服务质量要求”条款。
5、付款方式
项目初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50%;项目终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尾款(合同款的50%)。
五、投标人须知
说明:以下带“★”号的条目为实质性条目,投标人若不响应即导致投标无效
(一)请随投标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果投标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如果不是广州本地公司,则须在广州有经工商注册的服务机构,请在投标书
提供工商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至今有效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
质证书》,投标书提供复印件;
6)▲投标人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ISCCC)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
质认证证书》,投标书提供复印件;
7)▲投标人的服务团队有人持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ISCCC)颁发的《信息安全
保障人员认证证书》,投标书提供复印件;
8)▲投标书提供本次投标选用的公有云平台运营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授权书和
售后服务承诺书;
9)▲投标人有在广东省三甲医院实施等保整改项目的经验,投标书提供相关项目案例
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以及甲方网站系统等保(二级或以上)测评结果报告复印件。
10)投标人2015至2017连续三年获得“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投标
书提供复印件;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质、业绩及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在此提请投标人注意:
1)★投标人对随投标书所提供的各类证书、各种证明文件、项目案例合同、项目
案例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负有自证其真实性之责任。
若发生异议,投标人应出示原件证明其真实性。
若投标人不能在采购方有要求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当作伪造证明材料处理。
若发生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情况,采购方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投标人的相关责任,包括投标作废、列入诚信欠缺名单等。
2)★投标人负有自证其投标应答真实性之责任。
若对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发生异
议,由投标人自行证明其在投标文件中应答的技术参数是真实的。
在合同签订前,若采购人认为必要,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与所投设备相同型号、规格、配置、软件版本的样品、样机进行测试,测试所需的环境、仪器、工具、人力、消耗品等相关资源由投标人负责。
也可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试,测试费用以及包括置办样品、样机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将此类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如果测试结果证明投标应答存在虚假成分,采购人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投标人的相关责任,包括投标作废、要求更换供应产品、列入诚信黑名单、追索项目延期赔偿等。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