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历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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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历新政

北宋仁宗庆历年间由参知政事范仲淹等人领导进行的的政治改革。宋初以来,大地主兼并土地日益剧烈,景佑以后,宋夏战争爆发,加以契丹渝盟,军费与岁币增加,农民负担加重。庆历时,各地陆续发生农民起义。统治阶级部分人士为克服统治危机,相继提出改革意见。庆历三年(1043)八月,范仲淹任参知政事,富弼为枢密副使。九月,他们提出十项改革方案: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疏上,大部都被仁宗采纳,颁行全国,号称“新政”。新政推行期间,初步抑损了一部分冗滥,对于提高政府效率,澄清政局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北宋中叶的社会弊病关键在于土地问题,这是新政不敢触及的。虽然新政不彻底,但它毕竟限制大官僚大地主特权,实行时遇到强烈反对,不到一年便被废罢。

王安石变法

北宋神宗时期由王安石领导的的政治改革。北宋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阶级矛盾尖锐;政府开支浩大,财政十分困难;同时辽和西夏威胁着北宋的安全。为了摆脱面临的危机,1069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变法。变法的主要内容有:方田均税法,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募役法,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保马法,军器监法,太学三舍法,贡举法。新法推行几十年,使农业生产有所发展,政府收入增加,军事力量也有所增强。但王安石急于求成,推行过急,利弊互见,并遭到许多守旧官员反对。元祐元年(1086年),神宗病逝,年仅10岁的哲宗即位,司马光执政,尽废新法,已经退居南京的王安石听说后,悲愤交加不久在南京病死,王安石变法最终以失败告终。

靖康之难

宋代钦宗靖康年间金灭北宋的事件。靖康元年(1126)正月,金军南下,渡过黄河,直抵北宋东京开封城。宋钦宗派使者赴金营求和。金军提出:宋须交金500万两、银5000万两、牛马骡各1万头匹、驼1000头、杂色缎100万匹、绢帛100万匹;割让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州)、河间三镇(称三镇,即包括其所属州县);尊金帝为伯父;以宋亲王、宰相作人质,送金军北渡黄河,才许议和。金军攻城,宋守军多次击退金军。但宋钦宗仍继续与金议和,答应了金赔款和割地的要求。金撤军北归。同年八月,金军再次南侵。闰十一月初,东京城破。宋钦宗亲赴金营,献上降表。从十二月起,金军大肆搜刮宋廷的府库及官、民户的金银钱帛。次年四月,金军俘徽、钦二帝和后妃、皇子、宗室贵戚北撤。宋朝皇室的宝玺、舆服、法物、礼器、浑天仪等也被掠去。北宋灭亡

猛安谋克

女真部落与军事组织的称谓。始于古代出猎时的生产组织。随着金政权的建立,猛安谋克又演变为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组织。金太祖时,以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猛安谋克就相当于领地、领户之长。金熙宗统一全国行政区划时,仍保留猛安谋克作为女真地方的地区政权组织形式,使之成为军事、经济、行政三位一体的封建化基层组织,猛安相当于州,上隶所属各路都总管,谋克下有基层组织村寨。猛安谋克按人口计口授田,保聚土地,无事耕田,有事战斗。金宣宗南迁以后,猛安谋克瓦解,无力再作战。

澶渊之盟

指北宋真宗景德九年(1004)与底北宋与辽朝(契丹)之间订立的和约。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辽萧太后与辽圣宗耶律隆绪以收复瓦桥关(今河北雄县旧南关)为名,亲率大军深入宋境。辽军一路势如破竹,直扑黄河沿边的澶州,威胁与之甚近的首都汴京,故宋廷朝野震动。真宗畏敌,欲迁都南逃,因同平章事(宰相)寇准、毕士安坚持,无奈亲至澶州(今河南濮阳)督战。辽朝南京统军使萧挞凛恃勇,率数十轻骑在澶州城下巡视。宋军大将张环(一说周文质)在澶州前线以伏弩射杀萧挞凛,头部中箭坠马,辽军士气受挫。于是双方于十二月初达成停战协议,宋廷方面由曹利用与萧太后谈判,主和的真宗于次年初与辽订立和约。

约定:宋辽约为兄弟之国,宋尊辽萧太后为叔母;宋每年输辽银10万两,绢20万匹;双方罢战撤兵,宋、辽以白河沟为界。由于澶州故称澶渊郡,故此和议为“澶渊之盟”。该盟约开创了以巨额岁币谋求苟安之先例。它是在宋朝击败辽军侵宋攻势之后与辽国订立的屈辱性条约。它暴露了宋朝统治者的腐朽和懦弱,长期加重了北宋人民的负担。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澶渊之盟”的缔结,是宋辽双方力量均势下的产物,宋已无力夺取燕云十六州,辽也无力灭宋。此后双方停止战争,和平往来长达100多年之久,宋辽边境得以安定,双方生产都有恢复和发展。

绍兴和议

南宋与金在绍兴年间签订的两次和议。绍兴七年(1137),秦桧任枢密使,遣王伦北上迎徽宗的梓宫(棺),出使金国,密谋议和。次年,金国使者乌陵阿思谋至临安,王伦再次使金。韩世忠、张浚、岳飞等均上书反对议和,然而高宗置之不理。第一次绍兴和议于九年(1139)正月正式订立:宋对金称臣,岁贡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金归还河南、陕西两地及徽宗梓宫与高宗的生母韦太后。不久金宗弼(兀术)发动政变,自任都元帅、越国公,和约因宗弼的举兵南下而废。绍兴十一年(1141),高宗令各路军撤离战场,不久又解除韩世忠、岳飞等的兵权,与金使者萧毅秘密议和。十一月商定和约,主要内容有:南宋和金以淮河至大散关为界,中间唐、邓、商、泗等地属金;南宋向金称臣;向金岁输银25万两,绢25万匹;金归还徽宗的梓宫和韦太后等。次年正月,宋进誓表于金,称臣割地,三月,金册封康王赵构为宋帝。和约正式生效,因该年(绍兴十二年)为壬戌年,故此和约又被称为“壬戌之盟”。这个和约的签订,此后,宋金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

南北面官制

辽朝统治者针对统治区域内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民族,采取“因俗而治”统治方法建立的两套行政体制。北面官为统治契丹和其它游牧民族面建立的一咱特殊制度,担任者一般均是契贵族,主要是宗室和外戚,终辽一代,始终是贵族政府。北面官系统是辽政权重心所在。设置的北、南宰相府和北、南枢密院都是辽朝中央和权力核心机构,南面官是辽统治者模仿唐代制度而建立的一套管理汉人的机构。较重要的机构有汉人枢密院和尚书省,由于决策权掌握在北面官机构,所以南面官中书省、门下省都有名无实。

梦溪笔谈

此书为笔记体裁,乃是北宋沈括撰。沈括(1031——1095),字存中,出生于北宋官僚家庭,宋代的科学家、政治家。本书因沈括58岁闲居后写于润州(州治在今江苏镇江)梦溪园而得名,于十一世纪末成书。内容涉及到天文历法、数学物理、地质化学、药物、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常识、工程技术、政治军事等众多方面。书中除沈括自己的研究考察所得外,还收录了许多平民发明家的创造及工艺,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其中自然科学部分总结了我国古代、特别是北宋时期自然科学的成就,详细记载劳动人民在科学技术方面的贡献。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说《梦溪笔谈》是“中国科学史上的座标”.它记载的内容多是当时最先进的技术与科学研究结果,许多发明家,如毕升等人的创造也得以保于书中。

怯薛制度

在蒙古国时期,怯薛主要是一种大汗周围常备的护卫军组织,但同时也形成为国家行政机构的雏型。蒙古国汗庭的行政机关只是怯薛组织的职能的一部分。随着元皇朝的建立,其行政职能,已由依仿汉制所建立的中书省官僚机构所取代。军事护卫也由逐步扩大的诸侍卫亲军来担承。怯薛在军事上的作用,已只是轮番宿直禁廷,而极少直接使用于征战。因此,人元以后的怯薛组织,与其把它视为军事组织,毋宁说它是一个给侍内廷的上层人物的特权集团。这可以从它的组成、职能与权益三个方面来进行说明。组成怯薛的人员,根据忽必烈在位时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四种。一是出自先朝大汗的拨赐或所分子的拖雷家族所属世臣的子弟;第二是忽必烈即皇帝位后所征召的贵臣、官员子弟;第三是从质子中擢拔;第四类是一些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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