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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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格式

一:

申请人:王某某,女:汉族,1964年5月7日出生,个体,户籍所在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三道桥镇某

某号,现住鄂尔多斯市某某路公里处,身份证号1528271964050745**,电话:189****1965.

被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1986年10月28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三道桥镇某某号,身

份证号1528271986102841**,现羁押于乌拉特后旗看守所。

请求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刘某某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并作

出刘磊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

事实及理由:

被申请人刘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现在乌拉特

后旗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XX年11月26日,被申请人刘某某被人欧打致:头部右项骨骨折;右额顶部头皮血肿;头部、左肩胛部、左侧腰部皮

肤裂作伤;头部受伤后反应迟钝。在巴彦淖尔市中心医院住

院治疗25天。刘某某受伤后经常说话语无伦次,精神反常,目光呆滞,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后果。有对其进行精神

病鉴定的必要,为了维护被申请人刘某某的合法权益,特依

法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委托省级司法鉴定部门对被申

请人刘某某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并作出刘某某是否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

此致

乌拉特后旗检察院

申请人:王某某

二0一三年五月六日

二:

本人王大宝,系贵局办理的涉嫌走私毒品案件犯罪

嫌疑人王小宝的胞兄。

XX年12月9日上午,本人应王小宝本人的委托为其聘

请的上海市公义律师事务所赵海根律师在贵局工作人员的

陪同下,前往某区看守所会见了王小宝。

据赵海根律师介绍,王小宝在整个约30分钟的会见过程中,一直情绪非常激动,一再说:“你们枪毙我算了!”、“我受不了这样的折磨!”、“你们直接把我送进监狱去算了!”等等,对于律师向其介绍的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等,表示无法

记住大概内容,对于律师提问的以往服用的药品放在何处等

问题,也表示不知道。整个会见过程中,王小宝基本处于无

法与律师交流的状态,且一再表示心脏受不了,一直表现出

因身体不适而产生的肢体扭曲等动作。在律师会见结束后,

侦查人员要求继续提审王小宝时,看守人员也明确告诉贵局

工作人员,王小宝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不适合继续提审。

由于王小宝长期患有精神疾病,且一直在服药治疗,在

上海和某市的医院均留有诊疗记录,其本人也患有心脏疾病,对此,本人在取保候审申请书中也已作了说明。根据上述情况,本人要求贵局及早依法,以明确王小宝是否具有刑事责

任能力,同时及早变更强制措施,对其取保候审,以及早稳

定其精神状态,更好地配合贵局查明案情。

本人保证让王小宝取保候审期间继续配合司法机关的

调查工作。

王大宝XX年12月12日

申请人:于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家庭住址:唐山市丰润区X镇X村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被告人郑某进行精神病

司法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人郑某系夫妻关系。郑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6月10日由唐山市公安局丰润区分局执行逮捕,现押于丰润区看守所。XX年8月25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丰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988年,经人介绍,郑某在辽宁喀左县与邻村周某结婚,婚后一年生育女儿周A。第二年秋季,周某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病,不但不知道过日子,还动辄对郑某拳脚相加,有一次

还差点将年仅一岁的女儿周A掐死。因无法忍受生活和精神

的巨大压力,郑某几次自杀,其中有一次吞下了30片安乃近药片,后被人发现送至医院抢救了过来。周某的精神病最

后发展到将家里仅有的三间平房一把火烧毁。万般无奈之下,

郑某与周某离了婚。

在女儿周A六岁时,经人介绍,申请人与郑某相识,并

登记结婚,女儿周A也改名为于A。但是很不幸的是,于A 在十八岁那年,高中刚上了半年,就患上了抑郁症,最终导

致无法完成学业,休学在家。在家休学期间,于A对郑某非打即骂,郑某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每天只能依靠服用安眠

药入睡。

迫于生计,申请人与郑某凑钱在丰润区宝泰钢厂对面盖

了两间小房,做小吃生意,此时郑某的精神已经不太正常,

逢人就说自己和女儿都有神仙附体。在做生意的过程中,申

请人与郑某经常被杨某夫妇及其女儿、女婿欺负。XX年11月16日,杨某之女于B、于C,女婿刘A、刘B殴打郑某。XX年7月6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丰民初字第

528号民事判决,判决于B、于C、刘A、刘B等人赔偿郑某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元。上述四人至今也没有受到治

安管理处罚。在此情况下,郑某的抑郁症越来越严重。XX年5月26日,在杨某及其两个女儿再次辱骂并殴打她时,她将杨某扎伤。

另外,郑某的母亲刘某也曾有过精神病史,但是因为年

代久远,已经无从寻找相关病历。

申请人认为,郑某在案发时,可能患有精神病,以上事

实有郑A、郑B、郑C、刘C、刘D、尚某等证人证言予以证实。

为了帮助人民法院依法查明案情,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公正做出判决,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

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被告人郑某进行精神

病司法鉴定。

此致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于某

XX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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