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理解

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理解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是少数民族人民自主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事务,实现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全面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对于我们认识、理解和贯彻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民族原则和政策有重要意义。 知识梳理: 1 民族区域自治含义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2 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有着坚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第一,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为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社会基础;第二,我国民族以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汉族为主体,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特点适宜以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为基础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第三,我国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政治认同,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符合历史的发展,又符合现实情况,合乎国情,顺乎民意,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第一,有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和少数民族自治结合起来。第二,有助于把国家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具体特点结合起来。第三,有助于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繁荣结合起来。第四,有助于把各民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重点突破: 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色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符合我国人民尤其是少数民族自治地人民利益的正确政策,是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具体表现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维护国家的统一为前提的,(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维护国家的统一为前提的,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实质解决了国家统一和民族自治的关系:国家统一领导和民族区域自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国其他行政地方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的。(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的。我国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特点。民族区域自治既不是在汉族居住区实行,也不是有少数民族的地方就实行的,而是指在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地方(即聚居)实行。这有三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不能改为民族文化自治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不能改为“民族文化自治” 对中国来说,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已经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框架内得到法律规范的保障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为了保障少数民族及其聚居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平等权利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而确立的。但是,在颇为流行的关于中国民族事务“去政治化”的观点中,“民族文化自治”之说也成为取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替代方案。也就是说,少数民族自治的权利应该限于文化范畴,而不应是自治权的“政治化”。事实上,这种观点的现代背景也主要源自美国等西方国家实行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 “民族文化自治”当然不是什么“新思路”,是百多年前奥地利社会民主党领导人奥托·鲍威尔等人提出的民族政治理论。其要旨是奥匈帝国统治下的各个民族无论其处于聚居或散居状态,都可以在各自特有的文化范畴实行自治,形成文化自治的民族统一。这一观点,曾引起列宁等布尔什维克领导人强烈的批评,认为这种观点掩盖了各个民族的阶级性,抹煞了每一个民族中都有“两种文化”的阶级差别,认为“宣传‘民族文化自治’就等于宣传精致的民族主义”(列宁语)。在当代俄罗斯联邦,不具备建立联邦主体的杂、散居非俄罗斯民族,通过成立族别性的民间文化组织,去保护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活力和传承,在以前的苏联及东欧国家中也是一样,这也是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文化自治现象。但是,对中国来说,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已经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框架内得到法律规范的保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不仅从语言文字、宗教信仰、教育事业、风俗习惯等诸多方面对属于少数民族文化范畴的自治权利作出了规定,而且非常明确地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发展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民族文化事业,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组织、支持有关单位和部门收集、整理、翻译和出版民族历史文化书籍,保护民族的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发展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不仅如此,发展和繁荣少数民族的文化事业也是推动国家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大战略。2009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各民族创造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增强了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内涵,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各民族都为中华文化的发展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这种表述,在其他多民族国家中恐怕绝无仅有。 在实践中,中国各少数民族通过博物馆、文化站、协会、团体、报刊、影视、网站等多种形式保护和传承着自身的文化,这些自治地方民间性的文化机构和组织之多,也绝非其他国家所能比拟。因此,中国少数民族的文化不仅仅是自治权利的题中之义,而且是国家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既无需重新定位少数民族文化自治权益,也无需去模仿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只需要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进程中不断使这些政策原则落到实处。 西方多元文化主义思潮产生及其政策化,都不具有可资借鉴的直接经验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教学设计 (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识记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明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了解自治机关和自治权。 3、理解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具有显著优越性。 (二)能力目标 1、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坚持了从实际出发适合我国国情。让学生尝试用历史的、辨证的眼光观察、评价问题提高学生的比较、鉴别能力。 2、引导学生利用已有历史、地理知识深入学习本课。培养学生善于将不同学科知识综合起来不断提高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教育学生理解并拥护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而承担起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历史责任。 二、重点、难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和优越性 三、教法: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思考讨论、交流学习成果 四、教具:PPT课件 五、课型:新授课 六、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通过上一节的学习我们知道,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我国重要的国情之一。在处 理民族问题上,我国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形成了平等、 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这一民族关系的形成,与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 度也是分不开的,下面就学习我国的民族制度问题。 (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阅读教材第76页,思考几个探究性问题。 学生活动:积极思考并回答问题 教师点评: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可以看出,我国在处理民族关系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法律形式保障自治民族的合法权益,对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有重要意义。 (二)符合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教师活动:回忆初中知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位是什么?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踊跃发言 地位: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的民族政策。 教师活动:阅读教材内容,思考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和内容是什么?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踊跃发言 1、含义: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教师活动:“坚持国家的统一领导”这说明什么问题? 学生活动:思考并回答 教师归纳: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国家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教师活动:聚居是否等同于居住? 学生活动:讨论并回答 教师活动:点击课件“自治机关”四个字打开相关链接补充知识:自治机关的双重地位学生活动:做笔记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继续阅读教材并思考:怎么认识“自治权”呢? 学生活动:学生从教材上找到答案并展开讨论。 2、(1)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内容。 (2)含义:自治权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 教师活动:那么该如何理解“自治权”是它的核心内容呢?教师展示材料。 学生活动:学生利用所给材料积极探究思考。

我国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

我国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 我国民族基本政策 1)坚持民族平等团结 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3)发展少数民族经济 4)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 5)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6)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对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规定 坚持各民族大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我们在民族问题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必然要求。为了更好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我国宪法特作了明确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 (2)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5)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 我国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贯彻_国务院实施_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_若干规定_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

[收稿日期]2005-06-20 [作者简介]金炳镐(1950-),男(朝鲜族),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中央民族大学马列学院院长、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教学名师,主要从事民族理论政策研究;田烨(1981-),男,湖北荆门人,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2003级研究生。 黑龙江民族丛刊(双月刊) 2005年第5期(总第88期)民族理论 贯彻5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若干规定6,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金炳镐1,田 烨2 (1121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北京100081) [摘 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求制定相关行政法规和实施细则,把法律的原则性具体化、可操作化。5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6的颁布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然要求,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要积极贯彻落实5规定6,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全面发展。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与时俱进;民族地区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22(2005)05-0008-0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同我国民族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创举,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选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新中国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和重要政治制度,已庄严地写进了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6。民族区域自 治制度对于巩固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对于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繁荣,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 自1949年明确把民族区域自治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已经经历了56年的风风雨雨,经受住了实践的考验。为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全面贯彻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6(以下简称/自治法0),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伟大目标,国务院颁布了5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6(以下简称5规定6)。主要内容为上级人民政府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和大力培养少 数民族人才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对实施5规定6的监督检查责任等。 一、5规定6的制定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0,这是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所作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科学论断。这一论断,揭示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 质,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科学性的新认识。胡锦涛总书记在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上也指出:/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和推进理论创新。0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与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理论联系实际和不断创新的优良学风是三位一体的精神法宝,也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自治法自1984年颁布实施以后,民族自治地方就强烈要求国务院制定相关的配套法律,对自治法的规定进行细化。国务院于1991年出台了5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4若干问题的通知6。这个文件虽然与民族自治地方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但在当时的历史情况下,对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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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浅谈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 来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策 ,是在多民族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里 ,实现 各民族平等联合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其形成和发展 是完全符合中国国情 ,符合中国民族问题的状况和特点的。自 1947年 5月 1 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 ,到目前为止 ,我国已有 5个自治区 , 30个自治州 , 121个自治县(旗 )。 55个少数民族中有 44个实行了民族自治 ,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 60% 以上。50年来的实践证明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于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巩固和维护国家统一 ,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 ,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中国共产党成功地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问题原理在 中国创造性的运用和发展 ,丰富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宝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的区域自治,一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共同居住于同一区域,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必要条件。 民族区域自治是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的政治形式。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少数民族通过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物。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质是在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内,聚居区的少数民族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权利。旨在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充分调动各民族的积极性,发挥民族地区的优势和特点,更好地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促进民族发展繁荣,巩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着多方面的根据,分别从理论依据、国情依据、民族特点和实践依据等方面进行考虑。 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的政治形势和一般原则依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理论,现代国家形式可以分为单一制的和复合制两种基本类型: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行政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中央权力机关集中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和主要权利,中央权力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之间是服从和被服从的关系,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和其他法律,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复合制国家是指由若干个独立的国家或政治实体通过某种协议而组成的国家结构形式。根据其联合程度不同,这种形式又有联邦制和邦联制之分。 我国在采取单一制的同时,充分考虑历史,依据多民族的国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单一制,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额发展,是实现各民族平等联合、国家统一的最好的政治形式。 中国选择民族区域自治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 从历史上看,我国自秦代开始就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立了中央集权。历史上虽然出现过民族隔阂、战争甚至分裂等情况,但各民族人民之间友好往来,

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 区域自治制度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解决中国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它的制定与实施具有重大的意义。虽然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时代的主题,但世界并不太平。一些国家和地区由于民族问题引发的冲突还时有发生,有的酿成局部战争,严重影响地区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权利,使民主政治在更大范围内得以实现,推进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 政治平等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由于民族区域自治固有的灵活性,它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少数民族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要求,能保障少数民族行使当家作主、参与国家和本地区内部事务管理的民主平等和平等自治权利。这主要体现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二是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三是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的正常宗教活动。四是享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按照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及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由。 二、自治制度调动了各民族的积极性,有利于各民族自身及其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开创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新阶段。少数民族可以根据本民族、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因地制宜的发展各项事业。这就能够最广泛的调动少数民族群众的积极

民族区域自治法课程形考作业一 1

民族区域自治法课程形考作业一1 一.BBDDBDDDAC 二.ABD ABC ABCD ABCD ABC 三.XXXX 四、1、民族区域自治 答: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在中央政府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国家宪法的规定,各少数民族以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享有当家作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制度。 2.民族区域自治法 答: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指调整民族关系和民族区域自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地位 答: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地位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区域级别及其职权范围大小。 4.民族法律关系 答:民族法律关系是由国家的法律所调整的、以特定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五、1.简述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条件。 答: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有三个基本条件:(1)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5分(2)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当地经济发展——前提条件;5分(3)参酌历史情况。 2.简述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地位。 答: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地位,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区域级别及其职权范围大小。 民族区域自治法课程形考作业二1 一、ADADADCBBB 二、BC ABD ABCD ABD ABCD 三、 XXXX 四、1.自治机关立法自治权 答:自治机关立法自治权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法规的权力行为。 2.民主集中制 答:民主集中制是宪法规定的我国国家机关的基本组织原则,也是自治机关法定的基本组织原则。一方面,自治机关要在基本原则的指导下实行民主,另一方面,自治机关在民主的基础上必须集中,两方面的结合就是民主集中制。 3.自治机关 答: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指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4.民族区域自治权 答:民族区域自治权是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由自治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自主的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的一种特定权力。 五、1.简述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程序。 答:1)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议案的提出。(2)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草案的审议。(3)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通过和批准。(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公布 2.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原则有哪些? 答:1)维护民族法制的原则。民族区域自治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和通过的实施宪法规定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A)

资源信息表 第六课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第二节维护我国的民族团结 第三框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A)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学生能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了解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和意义。 2.过程与方法:运用情景教学、讨论教学、问题教学、启发式教学,学生整理、归纳所获得的各种信息的能力得到提高。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学生进一步明确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性,能以自觉维护我国的民族团结为己任。 二、学前准备 1.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收集我国关于少数民族生活的图片、民族英雄的事例及相关具体政策。 2.教师:整合相关资料,制作多媒体课件。 三、教学过程 【媒体演示】中国地图(要求学生指出我国一些主要的自治区的具体位置)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讨论交流】为什么我国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生:(略) 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 1、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 【知识窗】教材P50 2、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 【媒体演示】回族抗日英雄马本斋 马本斋(1901年—1944年),回族,河北献县人。抗日战争爆发后,马本斋组织了60人的回民抗日武装,同日本侵略者进行斗争。1938年初马本斋和党取得了联系。在吕正操支持帮助下,1938年7月他的部队改编为八路军冀中军区回民教导总队,马本斋任总队长。在党的领导下,马本斋对队伍进行了整顿,加强了党对部队的领导,队伍很快由三四百人发展到六七百人。同年10月,马本斋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39年,回民教导总队改名为回民支队,马本斋任支队司令员。1937年至1944年,马本斋率部经历大小战斗870余次,歼灭日伪军3.6万余人,战果显著,八路军冀中军区授予回民支队“无攻不克,无坚不摧,打不垮,拖不烂的铁军”的锦旗。 【归纳】中国各族人民只有更加紧密地团结和联合起来,才能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实现国家繁荣富强。 3、各民族小聚居、大杂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距,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维护国家的统一为前提的。 (1)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同全国其他行政区域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的一部分。 (2)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政权机关,是在中央政权机关领导下建立的一级地方政权,必须受上级政权机关的领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全国人民同样也是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根本大法,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的。 西藏是藏民族聚居区,藏族占全自治区总人口的95%,汉族和回、珞巴、门巴等其他民族人口占5%。西藏和平解放尤其是民主改革后,生活在雪域高原上的各民族和睦相处,同舟共济,逐步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七五普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考试题及标准答案

七五普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考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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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学习活动-《民族区域自治法》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原则。 A民主集中制; B国务院直接领导; C完全自治; D民族统一 2、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等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可以建立以()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自治地方。 A二个以上; B一个; C一个或者几个; D三个 3、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除特殊情况外,按照()的顺序组成。 A民族名称、地方名称、行政地位; B地方名称、民族名称、行政地位; C行政地位、地方名称、民族名称; D民族名称、行政地位、地方名称

4、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区域界线的划分、名称的组成,由()会同有关地方的国家机关,和有关民族的代表充分协商拟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请批准。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常务委员会; D上级国家机关 5、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对()负责并报告工作。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常务委员会; C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常务委员会; D国务院 6、我国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担任。 A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 B国务院从国家领导人员中选任; C国家副主席任命; D少数民族人数较多的公民

7、我国()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A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B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C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 8我国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什么时候生效?() A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B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生效; C报国务院批准后生效; D一经成立便生效 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那么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内给予答复。 A十日; B三十日; C六十日; D九十日

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

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 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实际上是有关少数民族的政策。它是党和政府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结合我国多民族的基本国情和民族问题长期存在的客观实际制定的,其本质是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是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重要行为准则,是我国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团结是各民族间和各民族内部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结成的平等互助、友好合作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共同繁荣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是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依据,是维护民族团结的生命线。 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关于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在新中国成立60年之际,认真回顾总结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形成发展和完善创新,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完成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根本任务,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民族理论政策基本框架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解决民族问题。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阐述了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纲领和政策,主要体现在《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等文件中。新中国成立前

从立法角度看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

从立法角度看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作为实施现行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自1984年颁行以来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发展完善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法律保障。在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权利,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改革、稳定和发展,维护国家的统一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规定“已经不适应新的情况”因此,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了修改。2001年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同一天由江泽民主席公布施行。这标志着这部1984年实行的法律经历了8年之久的修改工作正式结束,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工作,从此有了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法律支持和法律保障。正如新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序言所指出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一项“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这次修改历时八年,先后征求了国务院20个部委、10个省区、15个自治州、17个自治县的意见,同时报请中共中央政治局、中组部、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批准。可以说,这是继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颁行以来,最大规模和最大范围的民族法制修订工作。这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坚持和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决心和支持态度,正如《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所指出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订,“是新世纪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项新成果”。从总的来看,这次修改主要集中在经济体制和上级国家机关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支持和帮助这两个方面上。从立法的角度看,《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较之过去的版本有明显的进步,同时也存在一些可资商榷之处。本文仅就后者提供一些个人的意见。《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权限归属和立法程序问题一、《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权限和修改权限归属问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2000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宪法》第五十八条、《立法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权限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立法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只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立法法》第七条第三款);第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立法法》第七条第三款)。由此可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都有权对国家基本法律的进行修改,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律的修改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即:修改的时间必须“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修改的范围只能是“部分补充和修改”、修改的内容“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empirenews.page--]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其制度安排“只能制定法律”(《立法法》第八条);其次,1984年颁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序言”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这意味着《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权限应归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法》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但要特别要予以指出的是:《自治法》在“附则”中明确规定了其修改通过程序:“本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这也就是说,这一法律约定了即便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自治法》,也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方为有效。但事实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01年对《自治法》

为什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为什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篇一: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目前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的 实际相结合,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国策。实行这样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有多方面的因素原因的,请让我一一道来。 首先我们从理论角度来看。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现在国家结构形式可以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基本类型,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行政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中央权力机关集中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和主要权利,中央权力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之间是服从和被服从的关系,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我国便是典型的单一制国家。而马克思和恩格斯多次强调无产阶级要坚持建立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国家的同时,又肯定了自治制的必要性和适宜性。再看我们的老大哥苏联,列宁把民族的区域自治作为无产阶级在国家建设和政权建设问题上解决民族问题的普 遍原则。他说:“一个民族成分复杂的大国只有通过地区的

自治才能够实现真正民族的集中制。”毕竟每个民族有自己 的问题,统一的国家若是用统一的政策和管理方式,势必会与民族的特色、文化发生冲突,这时就将与民族的集中制发生冲突。这说明了我国要建立稳定的中央集权而统一的国家,必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其次我们从中国的国情来看。在历史上,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了中华民族;自1840年以来, 中国各民族都面临着反帝反封建、为民族解放而奋斗的共同任务和命运,在共御外敌、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长期斗争中,中国各民族建立了休戚与共的亲密关系,形成了互相离不开的政治认同。在民族分布上,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分布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长期的经济文化联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适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适宜于分离的民族关系;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只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昌盛。这说明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是顺应历史的趋势和中国的国情的。 最后,我们发现我国没有实行苏联式的民族共和国联邦制度,而是实行了创新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其实是实事求是的精神体现,我国国情和苏联不同决不能生搬硬套。从上面我们分析的国情来看,一是我国与苏联的历史不同,俄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理论和实践

第六章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本章主要讲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重要的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几十年的实践证明,它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各少数民族平等自治、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的政治制度,在加强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改善民族关系,巩固国防,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 基本内容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有两个基本问题:一是自治机关的设立和建设,包括自治机关的民族化、民主化问题;二是自治机关自治权的行使问题。前者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为自治机关充分行使自治权提供前提条件;后者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也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所在,是衡量是否达到真正的民族区域自治的惟一标志。 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 基本内容 第一,一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二,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是以工农为主体的少数民族人民的自治。自治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形式,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 第三,一切民族自治地方必须遵循国家宪法规定的总原则、总道路,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履行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一切聚居的少数民族可以构成一级自治单位,都有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 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质 基本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质是在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内,使有着一定聚居区的少数民族,有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保证各少数民族按照自己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促进民族发展和繁荣,巩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学会用自己的脚走路。 民族区域自治的内容 基本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习题与答案

第七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试题 一、单项选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于: A.1979年 B.1952年 C.1984年 D.1956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这体现了民族自治机关的 ①立法自治权②变通执行权③经 济自治权④文化管理自治权 A.①② B.①③ C.①②③ D.①②④ 3.到目前为止,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数量是 A.124个 B.155个 C.125个 D.145个 4.构成民族自治地方名称的顺序一般是 A.族名、地名、行政级别名 B.地名、族名、行政级别名 C.族名、行政级别名、地名 D.地名、行政级别名、族名 5.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 度的民族有 A.44个 B.45个 C.46个 D.47个 6.下列行政建制中,属于国家法律明确界定的 民族自治地方是 A.民族乡 B.民族镇 C.自治县 D.自治市 7.我国成立最早的自治区是 A.广西壮族自治区 B.内蒙古自治区 C.宁夏回族自治区 D.西藏自治区 8.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 A.1947年 B.1948年 C.1949年 D.1950年 9.1936年10月,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第一个 县级民族自治政权正式成立,它是 A.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B.豫海县回民自治政权 C.木垒哈萨克族自治县 D.陕甘宁边区定边县 10.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政治 制度是 A.联邦制 B.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 C.人民代表大会制 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二、多项选择 1.我国现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体系,主要由 下面几个部分组成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 其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各项法规 C.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有关实施民 族区域自治的行政法规 D.地方性的自治法规 2.《民族区域自治法》调整的对象是 A.统一与自治的关系 B.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C.自治地方内部的民族关系 D.各自治地方之间的关系 3.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质和宗旨是 A.在统一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内,聚居区 的少数民族依法当家作主 B.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促进民族发展 繁荣 C.巩固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D.普遍建立自治地方 4.我国各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单位的级别包括 A.盟旗 B.自治区 C.自治州 D.自治县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篇一: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怎样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符合历史的发展,又符合现实情况,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形成与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步探索并不断完善的。深入探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对于科学把握党的这一民

族纲领政策,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将会起到巨大的思想保证作用。 在进入21世纪之际,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迅速,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我们的经济体制正在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已经并将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有新的机制和促进社会发展的新办法。在这样的新形势下,而且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面临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在新时期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应当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探索和构建一些有利于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的经济、政治权利,有利于这些地区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政治稳定的制度机制,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政权的根本标志,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一个根本问题。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实质,就是要坚持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二,一切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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