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13〕99号贯彻落实方案及措施打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镇雄县兴斌煤矿
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99号)文的
实
施
方
案
及
打
算
编制:刘连国
矿长:朱宏德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兴斌煤矿
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99号)文的
实施方案及打算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文件精神,规范我矿矿春节后复工整改、生产、建设行为,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确保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
根据镇雄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镇雄县2014年煤矿复工整改、生产、建设方案》的通知(镇煤发[201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意见》内容,深刻领会《意见》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方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对重要隐患源的动态监控管理,切实落实有效的隐患治
理整改措施,控制一般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及其以上事故的发生。
矿长要把国务院对煤矿行业的高度重视、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对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层层传递,抓好落实,想办法、出实招、重实效,使员工全方位、全过程的受控于“国办【2013】99号文”7个方面20条,使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在员工中落地生根,确保煤炭企业的长治久安。
三、领导机构
组长:朱宏德(矿长)
副组长:王永明(法人)
成员:刘连国、林开善、林宜尧、黄登文、林心涨、包新雨
下设办公室在总工办,刘连国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贯彻落实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及日常工作。
四、落实措施
领导组要针对《意见》规定的7点20条的要求逐一落实,达不到要求的要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
检查重点:
1、矿井核定生产能力是否符合关闭条件;
2、煤矿是否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是否存在超层越界拒不退回或资源枯竭情况;
4、是否实现正规开采;
5、是否达到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检查落实情况:
1、根据《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关于镇雄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云煤整合[2008]41号),兴斌煤矿属于相邻重组型矿井,通过整合技改,实施扩建,矿井生产能力由2006年核定的5万吨/年提高到15万吨/年。
并于2012年1月31日取得了《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镇雄县兴斌煤矿15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煤技[2012]35号)。
前期工作已基本完备,矿井初步设计已报批;
2、我矿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我矿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资源量服务年限能满足扩能需要;
4、目前正在布置的5211采煤工作面和设计布置的5213等工作面,煤层厚度稳定,储量充足,保证能实现正规开采条件;
5、我矿2013年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了国家三级标准。
存在问题:目前矿井扩能相关工作滞后,还未取得开工备案。
措施和打算:公司相关领导要高度重视矿井整合扩能工作的进展情况,争取早日取得开工备案,为煤矿发展奠定基
础。
(二)严格煤矿安全准入
检查重点:
1、严格煤矿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准入。
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煤矿使用的设备是否按规定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严格煤矿企业准入。
企业是否具有相关专业和实践经历的管理团队。
3、严格管理人员准入。
煤矿是否按规定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是否具有安全资格证,且未在其他煤矿兼职;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
检查落实情况:
1、我矿不存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煤矿使用的设备均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我矿具有多年从事煤炭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团队;
3、我矿按规定配备了矿长、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以及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等专业技术人员,且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存在问题:人才市场竞争激烈,不可避免具有相关专业
技术的人才流失。
措施和打算:努力改善就业条件,制定人才队伍激励机制,确保人才队伍稳定。
(三)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
检查重点:
1、加强瓦斯管理。
煤矿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仍然作业的现象。
2、煤矿是否具备瓦斯防治的能力。
检查落实情况:
1、我矿不存在瓦斯超限等仍然作业的冒险蛮干现象。
2、我矿管理层均具有多年从事高瓦斯矿井工作的经历,煤矿成立了以矿长为首的瓦斯防治领导机构,配备了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特员,安装了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并与服务机构签订了维护协议,煤矿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存在问题:从业人员素质还不够高,如教育管理松懈,有可能出现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发生。
措施和打算: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通过班前会、安全知识竞赛、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四)全面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
检查重点:
1、查明隐蔽致灾因素。
查明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火等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明的必须综合运用物探、钻探等勘查技术进行补充勘查。
2、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机制。
老空区积水划定警戒线和禁采线,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
检查落实情况:
1、我矿在采掘活动过程中,均按规定执行了“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及探放瓦斯综合措施。
2、对探明的老空区均设置了安全保护煤柱,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存在问题:我矿属自愿整合型矿井,区内开采历史悠久,老窑采空区较多,给瓦斯防治工作带来难度。
措施和打算:加强对矿区内小窑开采情况调查,采掘过程中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定完善的前探钻孔相关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规定布置超前探孔,严格前探钻孔内的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测定工作。
(五)大力推进煤矿“四化”建设
检查重点:
1、加快机械化改造,提升矿井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深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强化动态达标和岗位达标。
3、大力推进煤矿自动化、信息化建设。
确保安全监控、
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正常运转,并大力推进信息化、物联网技术应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生产调度、监测监控、办公自动化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做到视频监视、实时监测、远程控制。
检查落实情况:
1、我矿已制定2014年度机械化改造方案,并得到县煤炭局审批同意执行,计划购置采煤机及掘进机并安装投入使用。
2、我矿2013年通过昭通市煤监局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达到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3、我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井上下通信联络系统均建设完善并正常运转,监测监控系统已与煤炭局安全监控中心联网运行,确保了矿井安全监控自动化和信息化。
存在问题:
1、由于矿区面积限制,采煤机械化和掘进机械化改造有一定难度。
2、矿井调度通信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
措施和打算:
1、机械化改造方案应聘请有关专家研究方案后决定购买。
2、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调
度系统平台建设工作。
(六)强化煤矿矿长责任和劳动用工管理
检查重点:
1、严格落实煤矿矿长责任制度,切实做到《七条规定》要求。
确保煤矿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必须做到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2、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
在一定区域内,加强煤矿企业招工信息服务,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统一依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并加强监管。
严格实施工伤保险实名制;严厉打击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
3、保护煤矿工人权益。
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研究确定煤矿工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下井补贴标准,提高煤矿工人收入。
依法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建设标准化的食堂、澡堂和
宿舍。
4、提高煤矿工人素质。
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加快变“招工”为“招生”,强化矿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
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教考分离、建立统一题库、制定考核办法、对考核合格人员免费颁发上岗证书。
健全考务管理体系,建立考试档案,切实做到考试不合格不发证。
将煤矿农民工培训纳入各地促进就业规划和职业培训扶持政策范围。
检查落实情况:
1、我矿矿长已与县煤炭局签订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承诺书,矿长与煤矿职工已签订了《七条规定》承诺书。
我矿不存在违反《七条规定》的行为。
2、我矿招用的新工人均经过县煤炭局安全培训中心培训并考试合格,全员持证上岗;与县劳动局统一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并备案;统一参加了社会保险。
3、我矿与职工达成了煤矿工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下井补贴标准,提高煤矿工人收入。
依法配备了劳动保护用品,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加强了尘肺病防治工作,建设完善了标准化的食堂、澡堂和宿舍。
4、从业人员均经过安培中心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全员持证上岗。
存在问题:由于用工制度市场化、就业选择多元化,难
免有部分工人从新选择从业单位的情况。
措施和打算:
制定可行的激励机制,采取多元化的奖励措施,努力提高工资标准,创造更好的作业环境,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性,促进我矿长远发展。
(七)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科学化水平
检查重点:
1、明确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基层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能力建设。
2、加快煤矿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煤矿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没有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必须建设兼职辅助救护队。
煤矿企业要统一生产、通风、安全监控调度,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应急演练。
3、加强煤矿应急救援装备建设。
煤矿要按规定建设完善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配备井下应急广播系统,储备自救互救器材。
检查落实情况:
1、我矿已成立并印发了《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完善了各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谁管谁负责的原则。
2、成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与镇雄县矿山救护队签订了《矿山救护协议》;矿成立了兼职矿山救护队;制定完善并通过审批了《应急救援预案》。
3、我矿已建设完善并通过验收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前五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硐室施工已完毕;矿工配备了自救器等自救装备。
存在问题:
1、《应急救援预案》还未组织演练;
2、紧急避险系统设备还未安装。
措施和打算:
1、妥善安排、及时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职工的应急处置和反应能力。
2、尽快与紧急避险系统厂家联系,组织安装紧急避险系统并通过验收。
3、维护完善其他五大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保证职工生命安全。
镇雄县兴斌煤矿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