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律师能介入会见吗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治安拘留律师能介入会见吗?
有个问题,就是当一个人被治安拘留了,律师能会见吗?
原来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也不用明文规定的。因为,刑事拘留律师只要持用合法的"三证"都可以会见,而治安拘留是因违法行为比较小的而采取的一种剥夺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措施。从逻辑上来说,严重的犯罪都可以会见,较为明显轻的治安拘留,理所当然的可以会见。
但是,以前律师没有办法会见到治安拘留的人的。因为公安将这种处罚视为行政处罚,完全是公安内部的行政范畴,律师没有办法介入,拒绝的理由是:被拘留人没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这是多么的荒诞!是多么的站不住脚。
《治安管理处罚法》却是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和单位负责人可以会见被拘留人,这里面完全没有提到律师。这样,律师在面对这一问题时很无奈。
现在《拘留所条例》随着2012年4月1日的实施,为律师会见被拘留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也就是说,律师可以去拘留所会见,只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行了。
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如何的持“委托书”,在现实中很难操作。人都被关进去了,他又如何委托律师呢?或者说是他委托律师的意思能顺利的从拘留所传送出去吗?
因此,该规定不好操作。应当改为其本人或近亲属委托的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