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中小学教师请假代课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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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中小学教师请假代
课的暂行规定
篇一:教职工请假及代课制度
教职工请假及代课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切实解决教师在工作期间因各种原因请假而出现的教学空缺及其它一系列相关问题,从本校实际出发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请假分为公假、事假(私事)、病假及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法定假期(如结婚假、产假等)四类。
第三条教职工应尽量避免请事假。
第四条教师请假必须由领导审批,经批准同意后,自行调好课程,如有困难,联系教导处,教导处通知级组长调课。
1、请假半天或一天,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2、请假一天以上两天止(含两天),由校长审批。
3、请假超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由学校报教办审批。
4、上班期间中途外出的,需填写放行条,由级组长、办公室负责人、行政人员签名,门卫收集后交教导处,一个月统
计一次。
行政外出需向各处负责人说明。
放行条、请假条交由办公室林梗卿主任备案,学期末统计。
第五条所有的请假均须填写请假条,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遇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填写请假条者,应先电话向级组长、副校长、校长请假,回校后再补填请假条。
第六条凡教师请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法定假期(如结婚假、产假等)的,请假期间的任课由学校安排其他老师代课。
第七条凡教师请公假、事假、病假3天以上(含3天)的,请假期间的任课由学校统一安排其他老师代课。
3天以下的请假,须于两周内将所缺的课时兑回(兑课由级组长统一安排)。
第八条代课老师的课时补助由级组长记录统计,报校长批准执行,代课一节10元。
第十条工资与考勤(按月计算)
(1)公假、长事假(指私事3天以上,含3天)、长病假(5天以上,含5天)的工资按国家、省、市、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旷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的(包括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劳动、值日),视为旷工。
旷工半天,每次扣减50元。
(3)指纹打卡统计,迟到、早退(含会议、值日、校车接送、其他活动)每次扣减10元。
第十一条:学校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到各办公室进行考勤抽查,每次考勤抽查都通报结果。
无特殊情况、无说明,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中山市古镇镇南小学教师请假条
请假条由请假教师手写,级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签名,经校领导批准签名后,交回学校办公室备案(林梗卿收)。
中山市古镇镇南小学教师上班期间外出放行条
2、放行条由门卫收集,集中交教导处,一个月统计一次。
中山市古镇镇南小学学生外出放行条
篇二:教师请假后调课代课规定
教师请假后调课代课规定
教师因公因私请假经校长批准后,应向值周教导(报告时的值周教导)报告并填表备案备查。
1、公假:请假人向值周教导人员报告并填写“公假代课报告与安排表”,一般由请假人按照所缺的课先联系好代课教师(因比较熟悉相互空堂情况并且便于衔接代课内容),自己找不到代课人员时,由值周教导联系分管教导直接安排代课人员,立即或事后及时签发公假代课通知单。
2、非公假(事假、病假等):缺课代课或调课的双方自行协调课程,双方或其中一方向值周教导人员报告并填写“非公假代课调课报告表”,如果出现到时无教师上课,则由报
告方承担责任和后果。
未报告则将课表上缺课方记作旷工。
附:表样
另外,各班上课5分钟仍无教师到课堂的,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到分管教导处报告(教导处无人时向班主任报告),分管教导(或班主任)立即安排教师代课(班主任安排后
及时报告分管教导)。
同时还需填写下表(中途无教师也照此办理):
附代课通知单格式:
教师调课及请假制度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调课、请假制度。
1、全校各课程教师严格按照“三表”(课程表、教学进度表、作息时间表)进行教学。
2、因公、因事、因病确需请假,不能如期上课者,需履行以下调课手续:
1) 时间较长的:要先向教务处申报,经分管校长、校长逐级审批,批准后,先在教研组内调剂,由同课头教师代课;如本组不能解决者,可在校内教师中解决,校内教师一时无法兼代的,再到校外聘请代课教师。
2) 短时间的:由教师到教务处填写调课申请单,包括:事由、时间、调课班级、拟与何课程对调等项,申请单需经教务处主任批准(特殊事由,则需由分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执
行。
3) 教务员持批准后的调课申请单,填写调课通知单,并及时通知调课班级、被调课教师及调课教师本人。
4) 未履行调课手续,擅自调课者,均作旷课处理。
(特殊情况例外,手续可后补;但如无请假手续,均作旷课处理)3、教师不论因公、因事、因病外出或不能上课者,在向校办公室填写请假单时,均需经教务处逐级审批,安排好课程(含考试、考察)后,方可请假,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
耒师附小教师请假代课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工作时效性,保证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经学校讨论决定,就教师请假、调代课作以下规定:
1. 教师无论是公事或私事不能按课表正常上课时,必须履行请假调、代课手续,采取与其它课程调换时间或者请同学科的教师代为上课的办法解决。
2. 代课属学校正常工作安排,如学校安排代课,由年级组长派发代课通知单,教师应主动配合学校代课安排。
无代课通知单代课学校不发放代课津贴。
3. 法定假:
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室批准,由学校安排代课。
4. 事假:
事假一律要求自行调课,并在请假条上注明代课安排,再
找分管领导批假,学校不安排代课。
如若出现未请假私自调课现象,一经查处按旷工处理。
5. 公出:
教师如果公出,事先必须到教务处登记。
公出尽量自行调课,实在调不出的请教务处安排代课。
公出期间的课一律开代课单。
所有公出应得到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
6. 病假:
每月病假两天内由学校安排代课,超过两天自行调课,如需学校安排代课,代课费由请假人
承担。
教师必须在病休前一天办好请假手续,如遇急诊须在上课前请假。
病假一律需医院证明。
7. 教师因急事离开学校,不能按时回校上课,或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教师本人须课前设法向分管的校长、教务处请假,然后由教务处安排代课,回校后两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过期按旷工处理。
8. 年级组长月底按代课单存根统计好本月代课量交教务处核算代课津贴。
如有疏漏,代课老师可凭代课单到年级组长处核实。
9. 如年级组长已安排代课单,代课老师未按要求执行代课任务,造成教室无人上课,按空堂1节扣罚30元处理。
本制度从2010年11月8日开始执行。
附:《代课通知单》
代课通知单
__________教师:
因________教师请假,请你代上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星期________,________班第________节课,共计代课____节。
年级组长签名:
耒师附小
年月日
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学校考勤与考绩工作,增强全体教职工的纪律性与责任心,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请假制度。
一、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特殊应急情况须在第一时间以有效的方式告知学校,事后补交请假条;病假凭医院疾病证明开具请假条。
二、教师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写好请假条交教导处审批,由教导处告知值日领导;职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写好请假条后报总务审批。
二天以上(含二天)由校长室审批。
中层以上领导请假直接由校长室审批。
事假一周以上须报教育局审批,病假十五天以上须报教育局审批。
三、按规定婚假为十四天(含节假日),丧假为七天(含节假日),产假为三个月(含节假日),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按
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规定假期由校长审批,并填写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档。
篇三:教师请假代课登记表
教师请假代课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