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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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
医患关系是以医生为主体的人群与以患者(或就医者)为中心的人群之间的关系。它是医生和患者之间发生的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它同任何人际关系一样,既可以用法律来规范,又可以用伦理道德来调节。医患矛盾是医患关系恶化的结果。近年来,医患矛盾日趋激烈,医疗纠纷层出不穷。
医患纠纷的发生源于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不同。由于医学是一门复杂的科学,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有其一定规律。在临床中,同一疾病因病人的心理、生理和家庭环境的不同,往往可以有不同的临床表现,医务人员往往不易完全掌握疾病出现的各种不同的变化;另外,又由于医院可利用的医疗设备和资源的不同,在医疗效果上也不尽相同。但人们不完全了解医学的这种特殊性和复杂性,对现代医学又充满期望时,一旦遇到不满意的诊治结果,就误认为医院和医生有问题,加之当前医疗体制存在缺陷等,这些都是引起医患纠纷的原因。本文将这些原因概括为以下三个个方面。
一、社会原因
1、卫生制度的变革
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除了表现为医方与患方相对应的基本结构外,还与政治、社会保障制度、法律制度、社会生产力水平等相关联。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医疗制度一直进行着改革,但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每一次医疗制度的改革均对医患关系形成一定的冲击。计划经济时期,国家以卫生高投入及广覆盖的医疗费用保障机制使全国绝大部分人在发生疾病风险时都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费用保障。随着国家对医疗福利保障投入不足及政府行政管理责任缺失,使公立医院改变经营方式,公益性被弱化而遂利性增加,出现了服务质量下降、价格上升及诱导消费等一系列问题,医患间的信任基础削弱,加剧了患方对医方的不信任;低投入及低覆盖使医疗服务逐步演变为私人消费品,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药品应用与个人医疗支付能力失衡,个人医疗负担加重,公众不满情绪增加、群体间关系失衡,当患方对医疗结果期望过高,认为花费了相当的医疗费用却得不到想要的结果时,医患矛盾一触即发,医疗纠纷在所难免。
2、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
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作为医疗服务的第三方购买者,可以运用集体的力量通过各种手段制约医方,并为患方承担一定费用,分担风险。目前由于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导致在我国以自费主导的体制下,医患双方陷入直接的交易关系中,缺少中间缓冲区,一旦出现人财两空或者对收费不满时,矛盾激化就会将怨集中到医院和医生身上引发医疗纠纷。
3、医疗资源分布不均
医疗资源过分向大城市集中和向大医院倾斜,患者不能被合理分流,大医院不堪重负,患者多、时间紧、劳动量大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医生工作压力过大容易出现焦躁情绪,除了完成业务外无暇为患者考虑太多,从而出现服务态度差、不注重患者知情同意权等问题。小医院则由于医疗资源不足,技术力量低下,出现漏诊、误诊率高等问题。
4、法律法规不完备
近年来, 虽然有《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规范医疗行业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也在相当的程度上维护了患者的利益,但是, 到目前为止, 还没有一个法律是针对整个医疗系统的。在这个系统中, 既包括了医方的权利和义务, 也包括了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以及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如何裁决的法律依据。但现实中, 这一领域的法律是缺失的。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更多地强调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应
负的责任, 而患者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却谈及不多, 这是有失公平的。而且, 在医患双方产生矛盾时, 也没有一个统一、完备的法律标准, 致使很多纠纷的判决结果差异很大, 可信度不高。所以许多人在发生医患矛盾时, 不是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 而是以自己的方式自行解决, 甚至动用暴力手段, 显得极为混乱。
5、社会和舆论的误解或偏见
社会和舆论的误解或偏见,往往为医患矛盾推波助澜近年来,有的社会舆论把医患关系简化为消费者与企业的关系,认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法》适用于处理医患矛盾,医院未治好病就是违法的,就是民事侵权行为,就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在这种荒谬逻辑的影响下, 现在很多记者在做医疗纠纷的新闻报道之前, 就主观地认为主要责任肯定在医方, 而患者作为弱势群体是需要社会的同情和帮助的, 这种心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 所以目前大量的报道都是站在患者一方, 谴责医院和医务人员; 还有一些报道, 则是由于新闻记者本身缺乏严谨的工作态度, 在还没有全面了解医疗纠纷的前因后果, 就匆匆下结论, 在相当程度上误导公众, 使得普通群众加深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不信任甚至是敌视的态度。
二、医方原因
1、医院管理落后
由于卫生法规不健全,医疗卫生体制落后,我国国有医院在体制上仍作为事业单位,享受国家保护,吃国家财政饭,因而在操作上,没有按现代企业制度的模式运行。管理低能,漏洞不少,问题时有发生,办事效率低下。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使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医疗秩序不规范、医疗流程不合理、医疗环境差、消毒措施不规范、收费标准不透明等,也都有可能成为引发或加剧医疗纠纷的导火索。
2、医德滑坡
改革开放给医疗卫生事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带动了社会关系的变革,然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伦理道德水平的提高不是完全同步的。市场经济对道德的影响具有多向型,在促进道德进步的基本趋势下,还会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某些消极的观念,在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这种负面影响尤为明显。部分医务人员对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共产主义思想和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不同程度上产生怀疑,感到厌倦,转而对物质利益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有所抬头,重报酬、轻奉献,重实惠、轻责任,金钱和礼物已成为少数医务人员处理医患关系和人情冷暖的筹码。吃、拿、卡、要和冷、硬、顶、推、拖等不良倾向与人们对健康的要求背道而驰,丑化、玷污了白衣天使的形象,激起了患者的不满和社会的关注。不少医院的医务人员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置社会主义应有的职业道德而不顾,以药养医,开大方,开花方,开贵方。药物购销中的回扣现象普遍盛行,使各医院都愿意采购高价药。医药采购和处方上的不正之风,加大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另外,大撒网式的辅助检查,不仅使患者增添了经济负担,还使他们的心理、身体受到了不必要的损伤。
3、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
据有关部门统计,有1 /3左右的医疗纠纷是由于服务态度不好,服务不到位,而又缺乏有效和及时的沟通所致。如医院方面存在的医疗服务缺陷,服务态度冷硬顶,疏忽大意,医疗费用不明等情况,极易诱发医疗纠纷。另外在医务人员中,有少数业务不过硬,技术不精通, 经验缺乏,工作马马虎虎,,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固执己见,工作缺乏责任心,不认真分析病情,导致误诊、误治、误伤,以酿成医疗事故而引发医患纠纷;服务态度恶劣,是医疗纠纷产生的最主要的主观原因。
4、医患双方缺乏沟通——医方
在现有的医疗纠纷中, 有相当部分并非是由于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引起的, 而是由于医患双方缺乏沟通造成的。沟通是一种双方互动行为。医方在医患沟通关系中的问题, 首先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