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矿产品检验检疫业务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进口矿产品检验检疫业务流程

一、业务界定

1.名称:

进口矿产品检验检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对进口铬矿、铜矿、锰矿、铁矿、铅矿等矿产品实施口岸检验检疫,具体包括:主要元素品质含量检验;放射性检验;有毒有害元素检验;包装及内容物的残留植物及籽粒、活体生物及虫卵检疫和防疫处理。

2.依据

2.1法律所规定的进口矿产品品质含量检验,依据:

1) 商检法第4条;

2) 国检检【1991】260号通知;

3) 贸易合同。

2.2进口矿产品放射性限定指标的检验,依据:

1) 商检法第4条;

2) 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117号公告;

3) 国家标准GB 20664-2006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天然放射性限值。

4) 行业标准SN/T 1537-2005 进出口矿产品放射性检验规程

2.3进口矿产品有毒有害物质限定指标的检验,依据:

1) 商检法第4条;

2) 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49号《关于公布进口铜精矿中砷等有害元素限量的公告》;

3) 国家标准GB 20424-2006《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

2.4进口矿产品木质包装及内容物的卫生检疫,依据:

1) 商检法第4条;

2) 动植物检疫法第1、第5条;

3) 国境卫生检疫法第1、第2、第4条;

4) ISPM No.15(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 15号)

5) 质检总局2005年第11号公告关于公布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检疫要求。

6) 质检总局2005年第32号公告进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在输出国家或地区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并加施专用标识

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号

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05号

2.5贸易双方委托的品质检验

1) 委托检验申请;

2) 贸易合同。

2.6保留样品制备

1) 委托申请

2) 贸易合同。

3.执法决定

1) 决定准入与否的“通关单”;

2) 根据委托申请出具的品质证书;

3) 根据委托申请出具的具有代表性的封存“样品”。

4.执法相关方

主要包括:进口矿产品贸易方、检验检疫申请者、检验检疫委托方、进口矿产品加工者及海关、港务局等。

5.执法用途(针对执法决定的用途,品质、入境证明等)

1)进口矿产品检验检疫证明:

作为入境通关的放行指令;

2) 进口矿产品品质证书

作为贸易双方计价、结汇的依据;

作为贸易双方索赔、诉讼的依据;

作为委托申请人与施检方诉讼的依据。

3)检验检疫通知处理书

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6.执法范围

即进口矿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包括:主要元素品质含量检验;放射性检验;有毒有害元素检验;包装及内容物的残留植物及籽粒、活体生物及虫卵检疫和防疫处理。

二、流程图

三.岗位设置

1.岗位设置

根据进口矿产品检验检疫业务流程,可分为以下岗位:科审单、分单岗;施检岗;校对岗;审核岗;签发岗;后续监管岗。

2.岗位职责

2.1科审单、分单岗

审核检务提交单证;确定执法任务和依据;评定承检资源、能力;决定接收或退单;分配任务、下达指令。

承担承接任务决定和任务分配的后果责任。

2.2施检岗

执行任务审核、现场核查、检疫处理、取、制样、委托检测、测试审核、拟制证稿、整理归档、后续监管等执法任务。

承担核查、检疫、取样、委托测试、拟制证稿等工作疏忽、不负责任、违规操作等后果责任。

2.3.校对岗

进行证稿校对,核查证稿数据、结论与测试(鉴定)报告、检验检疫记录的符合性。

承担证稿差错责任。

2.4.审核岗

进行证稿审核,核查执法依据和测试标准、方法以及操作规范采用的合理性以及执法结论的异常性。

承担证稿结论错误责任。

2.5签发岗

审核证稿真实性,评估证稿结论将带来的风险性,签发执法决定文件。

承担执法结论错误以及带来后果责任。

2.6后续监管岗

记录监管任务;监管措施;监管验证结论;登记监管措施和验证结论。

承担后续监管不足以及带来的后果责任。

3.岗位需求

3.1科审单、分单岗

大专及以上学历,理工科,工作5年以上,从事矿产品检验3年以上,有化学分析、检测工作经历或学历,有矿产品取样工作经验。掌握签证管理和检疫方面基本知识;掌握进口矿产品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方法以及国际贸易、技术限令。能熟练阅读英文单证、合同以及技术标准、方法。能进行计算机操作。

3.2施检岗

大专及以上学历,理工科,从事矿产品检验2年以上,有化学分析、检测工作经历或学历。有矿产品取样工作经验。经过卫生检疫培训并有上岗证书。有综合执法资格证书。掌握进口矿产品检验检疫相关标准、方法以及国际贸易、技术限令。能熟练阅读英文单证、合同及技术标准、方法。能进行计算机操作。

3.3校对岗

大专及以上学历,理工科,从事矿产品检验2年以上,有化学分析、检测工作经历或学历。有矿产品取样工作经验。经过卫生检疫培训。掌握进口矿产品检验检疫相关标准、方法以及国际贸易、技术限令。能熟练阅读英文单证、合同以及技术标准、方法。能进行计算机操作。

3.4审核岗

大专及以上学历,理工科,工作5年以上,从事矿产品检验3年以上,有化学分析、检测工作经历或学历,有矿产品取样工作经验。经过卫生检疫培训。掌握签证管理和检疫方面基本知识;掌握进口矿产品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方法以及国际贸易、技术限令。能熟练阅读英文单证、合同以及技术标准、方法。能进行计算机操作。

3.5签发岗

大专及以上学历,理工科,工作5年以上,从事矿产品检验3年以上,有化学分析、检测工作经历或学历,有矿产品取样工作经验。经过卫生检疫培训。掌握签证管理知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方法以及国际贸易、技术限令。能熟练阅读英文单证、合同以及技术标准、方法。能进行计算机操作。

3.6后续监管岗

大专及以上学历,理工科,工作5年以上,从事矿产品检验3年以上,有化学分析、检测工作经历或学历,有矿产品取样工作经验。经过卫生检疫、检验监管培训。掌握检验监管和检疫方面基本知识;掌握进口矿产品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方法以及国际贸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