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业务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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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书》。
➢ (4)所有借款人、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保证人均未在宜昌区 域内及异地合作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公积金的,提供任意 一人宜昌区域户口薄。
➢ (5)有其他保证人担保的,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
➢ ①宜昌区域内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以及银行加盖印章 的最近6个月收入流水;
➢ ②宜昌区域内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贷款期限
➢ 贷款期限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贷款期限不低于1年,不高于30年 ➢ 2、不超过主借款人可贷款年龄上限(男65,
女60)-主借款人实际年龄-1
(四)贷款额度
➢ 贷款额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保留到千元: ➢ 1、不低于1万元,不高于60万元。 ➢ 2、月还款额不超过缴存公积金的所有借款人和参与额度
(五)贷款流程
➢ 1、贷款申请登记。渠道包括: ➢ (1)柜面申请登记 ➢ 需先通过柜面或网上预约。借款人需到场。 ➢ (2)网上申请登记 ➢ 通过中心网上贷款自助服务系统自助办理,
无需预约,办理贷款登记及审批速度较快。 ➢ 2、中心内部审批 ➢ 3、贷款发放。所有借款人在中心伍家岗营
业部一站式办理贷款、抵押、提取等手续。
(六)贷款材料
➢ 1、身份证明 ➢ 2、家庭关系证明 ➢ 3、购房材料 ➢ (1)购房合同 ➢ (2)《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 (3)所有首付款发票 ➢ 4、公积金缴存及贷款证明材料(两种情况
需要)
➢ 5、其他材料 ➢ (1)主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凭中心开具的联系单到指定
银行打印);
➢ (2)主借款人宜昌城区的银行储蓄卡; ➢ (3)宜昌城区的缴存职工,出具单位盖章的《委托提取住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业务培训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
培训主要内容
➢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优势 ➢ 二、宜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三、申请贷款时常见的注意事项 ➢ 四、贷款新政中三种不能办理的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优势
➢ (一)利率低 ➢ 公积金贷款五年期以下(含五年)2.75%,五年
期以上3.25%。商业贷款五年及以下5%,五年以 上5.15%。 ➢ (二)周期短 ➢ 实行中心、银行、房管一站式服务,手续简化, 贷款正常情况下可实现5个工作日放款。 ➢ (三)还款方便 ➢ 公积金贷款实行按月自动扣划公积金还款。
计算的保证人月收入之和的45%。计算公式和步骤如下: ➢ (1)月收入=单位与个人合计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
位与个人合计的缴存比例 ➢ (2)可贷款额度=所有借款人及参与额度计算保证人的月
收入合计×0.45×12×贷款期限 ➢ 3、不超过购房总价的一定比例。 ➢ (1)购买首套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 ➢ (2)购买第二套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二、宜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一)贷款对象 ➢ (二)贷款条件 ➢ (三)贷款期限 ➢ (四)贷款额度 ➢ (五)贷款流程 ➢ (六)贷款材料
(一)贷款对象
➢ 全国各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成员 在宜昌购房。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 房公积金贷款。
➢ 说明: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成 年子女、父母
四、贷款新政中三种不能 办理的情况
➢ 由于系统改造还未到位,以下三种情况暂 时不能办理,待系统升级后,可立即实施, 不另行通知。
➢ 1、采用住房公积金质押担保方式的。 ➢ 2、采用以其他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 ➢ 3、有参与计算额度的保证人和其他保证人
的。
结束语
当你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时,失败也是伟大的, 所以不要放弃,坚持就是正确的。
➢6、同时办理购房提取的材料
➢(1)提取职工单位出具的加盖印 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职工各自的公积金联名 卡或宜昌市城区范围内可办理转账 的工、农、中、建、交、招、湖北 银行、汉口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 一家银行的储蓄卡。
三、办理贷款业务注意事项
➢ (一)证明材料的有效期 1、身份证上的有效期应在1年以上; 2、单身证明开出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 ➢ (二)证明材料信息的准确性 ➢ 1、身份证上的信息应与婚姻证明材料上的
(二)贷款条件
➢ 1、主借款人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 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主借款人 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现缴存 地缴存时间不足6个月的,可将原缴存地的 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 2、主借款人个人信用符合《宜昌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信用评价规范》规定:
➢(1)贷款累计逾期月数≤6; ➢(2)连续逾期月数≤3; ➢(3)贷记卡连续逾期月数≤6; ➢(4)所有贷记卡当前逾期金额为0。 ➢3、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4、借款人中任意一பைடு நூலகம்没有未结清
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 5、购房合同合法有效,所购房屋性质为 住宅,并已取得《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 6、所购住房为首套或第二套住房。
➢ 7、申请时间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2年以 内。
➢ 8、已交付了总房价20%以上的房款,其 中购买第二套住房时,有其他未结清的 购房贷款的,已交付了总房价30%以上 的房款。
➢ 9、所购住房楼盘已与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 10、所有借款人、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 保证人均无宜昌区域户籍,且均未在宜 昌区域内及与中心签定了《异地贷款互 贷互认合作协议》的公积金管理机构缴 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在宜昌区域内 有稳定收入或房产的其他保证人。
➢ 11、在宜昌城区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愿 意授权本中心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 偿还贷款的业务。
信息一致; ➢ 2、购房合同、发票、预告登记证明上的信
息一致。
➢ (三)贷款额度计算注意事项
➢ 1、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父母、子女可 以作为参贷人或保证人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 2、主借款人公积金须连续、按时、足额缴 存6个月,但其他借款人、参与计算额度的 保证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6个月的,可以 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When You Do Your Best, Failure Is Great, So Don'T Give Up, Stick To The End
谢谢大家
荣幸这一路,与你同行
It'S An Honor To Walk With You All The Way
➢ (4)所有借款人、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保证人均未在宜昌区 域内及异地合作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公积金的,提供任意 一人宜昌区域户口薄。
➢ (5)有其他保证人担保的,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
➢ ①宜昌区域内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以及银行加盖印章 的最近6个月收入流水;
➢ ②宜昌区域内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贷款期限
➢ 贷款期限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贷款期限不低于1年,不高于30年 ➢ 2、不超过主借款人可贷款年龄上限(男65,
女60)-主借款人实际年龄-1
(四)贷款额度
➢ 贷款额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保留到千元: ➢ 1、不低于1万元,不高于60万元。 ➢ 2、月还款额不超过缴存公积金的所有借款人和参与额度
(五)贷款流程
➢ 1、贷款申请登记。渠道包括: ➢ (1)柜面申请登记 ➢ 需先通过柜面或网上预约。借款人需到场。 ➢ (2)网上申请登记 ➢ 通过中心网上贷款自助服务系统自助办理,
无需预约,办理贷款登记及审批速度较快。 ➢ 2、中心内部审批 ➢ 3、贷款发放。所有借款人在中心伍家岗营
业部一站式办理贷款、抵押、提取等手续。
(六)贷款材料
➢ 1、身份证明 ➢ 2、家庭关系证明 ➢ 3、购房材料 ➢ (1)购房合同 ➢ (2)《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 (3)所有首付款发票 ➢ 4、公积金缴存及贷款证明材料(两种情况
需要)
➢ 5、其他材料 ➢ (1)主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凭中心开具的联系单到指定
银行打印);
➢ (2)主借款人宜昌城区的银行储蓄卡; ➢ (3)宜昌城区的缴存职工,出具单位盖章的《委托提取住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业务培训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
培训主要内容
➢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优势 ➢ 二、宜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三、申请贷款时常见的注意事项 ➢ 四、贷款新政中三种不能办理的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优势
➢ (一)利率低 ➢ 公积金贷款五年期以下(含五年)2.75%,五年
期以上3.25%。商业贷款五年及以下5%,五年以 上5.15%。 ➢ (二)周期短 ➢ 实行中心、银行、房管一站式服务,手续简化, 贷款正常情况下可实现5个工作日放款。 ➢ (三)还款方便 ➢ 公积金贷款实行按月自动扣划公积金还款。
计算的保证人月收入之和的45%。计算公式和步骤如下: ➢ (1)月收入=单位与个人合计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
位与个人合计的缴存比例 ➢ (2)可贷款额度=所有借款人及参与额度计算保证人的月
收入合计×0.45×12×贷款期限 ➢ 3、不超过购房总价的一定比例。 ➢ (1)购买首套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 ➢ (2)购买第二套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二、宜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一)贷款对象 ➢ (二)贷款条件 ➢ (三)贷款期限 ➢ (四)贷款额度 ➢ (五)贷款流程 ➢ (六)贷款材料
(一)贷款对象
➢ 全国各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成员 在宜昌购房。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 房公积金贷款。
➢ 说明: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成 年子女、父母
四、贷款新政中三种不能 办理的情况
➢ 由于系统改造还未到位,以下三种情况暂 时不能办理,待系统升级后,可立即实施, 不另行通知。
➢ 1、采用住房公积金质押担保方式的。 ➢ 2、采用以其他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 ➢ 3、有参与计算额度的保证人和其他保证人
的。
结束语
当你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时,失败也是伟大的, 所以不要放弃,坚持就是正确的。
➢6、同时办理购房提取的材料
➢(1)提取职工单位出具的加盖印 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职工各自的公积金联名 卡或宜昌市城区范围内可办理转账 的工、农、中、建、交、招、湖北 银行、汉口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 一家银行的储蓄卡。
三、办理贷款业务注意事项
➢ (一)证明材料的有效期 1、身份证上的有效期应在1年以上; 2、单身证明开出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 ➢ (二)证明材料信息的准确性 ➢ 1、身份证上的信息应与婚姻证明材料上的
(二)贷款条件
➢ 1、主借款人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 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主借款人 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现缴存 地缴存时间不足6个月的,可将原缴存地的 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 2、主借款人个人信用符合《宜昌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信用评价规范》规定:
➢(1)贷款累计逾期月数≤6; ➢(2)连续逾期月数≤3; ➢(3)贷记卡连续逾期月数≤6; ➢(4)所有贷记卡当前逾期金额为0。 ➢3、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4、借款人中任意一பைடு நூலகம்没有未结清
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 5、购房合同合法有效,所购房屋性质为 住宅,并已取得《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 6、所购住房为首套或第二套住房。
➢ 7、申请时间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2年以 内。
➢ 8、已交付了总房价20%以上的房款,其 中购买第二套住房时,有其他未结清的 购房贷款的,已交付了总房价30%以上 的房款。
➢ 9、所购住房楼盘已与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 10、所有借款人、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 保证人均无宜昌区域户籍,且均未在宜 昌区域内及与中心签定了《异地贷款互 贷互认合作协议》的公积金管理机构缴 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在宜昌区域内 有稳定收入或房产的其他保证人。
➢ 11、在宜昌城区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愿 意授权本中心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 偿还贷款的业务。
信息一致; ➢ 2、购房合同、发票、预告登记证明上的信
息一致。
➢ (三)贷款额度计算注意事项
➢ 1、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父母、子女可 以作为参贷人或保证人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 2、主借款人公积金须连续、按时、足额缴 存6个月,但其他借款人、参与计算额度的 保证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6个月的,可以 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When You Do Your Best, Failure Is Great, So Don'T Give Up, Stick To The End
谢谢大家
荣幸这一路,与你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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