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 BMS管理系统最新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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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S要求
1.1.1功能要求BMS应具备数据采集、蓄电池均衡、保护与告警、通信、充放电控制、数据存储等功能。
1.1.2技术要求
1.1.
2.1应用方法与要求根据充电方式的不同,配置相应的BMS。间歇式充电方式下BMS 应配置间歇式充电阀。
1.1.
2.2BMS开启状态静置耗能电池组的BMS处于开启状态,电池组静置30天后,BMS的电池耗能应不超过标称容量的5%。
1.1.
2.3采集模块(BAM)的要求采集模块的要求包括:
a)电池组由若干单体电池串联组成,单体电压采集采用双线采集方式;
b)每组电池有单体电压、总电压、充/放电电流、单体电池表面温度、1个环境温度;
c)单体电池电压范围:0V-5V,电池组总电压范围:0V-250V,充电电流:0I10A-10I10A,放电电流:0I10A-30I10A。
d)采样时间间隔(周期)≤2s。
e) 采集模块应配置RS-485通信接口和CAN接口,支持Modbus协议和CAN协议。
f)应具有存储功能,保护与告警、保护与告警恢复时应能记录,能区分告警类别,并以时间(年/月/日/时/分)为基础记录参数:单体电压、总电压、充/放电容量、充/放电电流、温度等。
g)除能正常记录保护与告警、保护与告警恢复时信息外,可通过设置,记录一定时间段内的电池参数:单体电压、总电压、充/放电容量、充/放电电流、温度等。
h)应具有一定的存储容量,存储容量不小于300条记录。存储时间段、时间间隔可设,存储内容采取先进先出原则,存储内容可通过监控接口读取。
i)宜可外接存储介质,能读取存储信息。
j)蓄电池采集模块应能接受上位机指令,对蓄电池单体进行均衡活化。
注:存储格式参见附录B。
1.1.
2.4间歇式充电阀的要求间歇式充电阀的要求包括:
a)充放电回路可控;
b)耐受最大短路水平不应低于蓄电池组耐受的最大短路电流水平;
c)应具备防止放电回路开路措施;
d)当BMS故障后,应具备防止蓄电池组脱离母线的措施;
e)额定电流不小于100A,长期通过额定电流时元器件温升不超过15℃。
1.1.
2.5保护与告警功能(FPA)的要求保护与告警功能包括:
a)充电总电压高保护及恢复功能。具有充电总电压高保护功能,当充电到总电压告警点时告警,到保护点时保护(BMSP);告警点、保护点可设,设置范围为235.00V-245.00V,告警点、保护点默认值为240.00V、242.00V;当总电压下降到恢复点时恢复充电,恢复点可设,设置范围为235.00V-240.00V,默认值为238.00V。
b)放电总电压低告警功能。具有放电总电压低告警功能,当放电到总电压告警点时告警,告警点可设,设置范围为190.00V-235.00V,默认值为220.00V。
c)单体电池电压低告警功能。具有单体电池电压低告警功能,放电到单体电压告警点时告警,告警点可设,设置范围为2.00V-3.50V,告警点默认值为3.18V。
d)单体电池电压高保护及恢复功能。具有单体电池电压高告警功能,充电到单体电压告警点时告警,到保护点时保护;告警点、保护点可设,设置范围为3.45V-4.50V,告警点、保护点默认值为 3.60V、3.80V;电压下降到恢复点时恢复正常状态,恢复点可设,设置范围为3.00V-3.90V,默认值为3.58V。
e)过温保护及恢复功能。具有过温充放电保护功能,当电池表面温度达到告警点时告警,到保护点时保护;温度回落到一定值后恢复,告警点、保护点可设,设置范围为35℃~60℃,告警点、保护点默认值为40℃、60℃。温度下降到恢复点时恢复正常状态,恢复点可设,设置范围为0℃~35℃,默认值为35℃。
f)低温告警功能。具有低温充放电告警功能,当电池表面温度达到告警点时告警,告警点可设,设置范围为-10℃~30℃,告警点默认值为0℃。
g)单体电池均衡功能具有单体电池均衡功能,当单体电池电压或压差(同组蓄电池中单体电压最大值减最小值)达到均衡功能开启值时,开启均衡功能。单体电池电压均衡功能开启值可设,设置范围为3.30V-3.35V,默认值为3.34V。压差均衡功能开启值可设,设置范围为15mV-25mV,默认值为20mV。
h)电池压差高告警功能具有电池压差高告警功能,当电池压差达到告警点时告警,告警点可设,设置范围为10mV ~500mV,告警点默认值为200mV。
i)单体电池温差高告警功能具有电池温差高告警功能,当电池温差达到告警点时告警,告警点可设,设置范围为1℃~30℃,告警点默认值为10℃。
1.1.1.1三遥要求
三遥要求包括:
a)遥测:电池组总电压、单体电池电压、充电电流、放电电流、温度(单体电池表面温度和环境温度)等。
b)遥信:保护功能状态,充放电状态,电池组总电压高告警,电池组总电压低告警,单体电池电压高告警、单体电池电压低告警、电池高/低温告警、环境高/低温告警等。
c)遥控:告警声音开关,间歇式充电阀开关。
1.1.1.2通讯接口
应具有如下通讯接口:
具有RS485、CAN或USB(可选)等标准通讯接口,通信协议见附件,应提供与通讯接口配套使用的通讯线缆。
宜具有USB接口可外接存储介质,能自动读取存储信息。
1.1.1.3存储功能
应具有存储功能,保护与告警、保护与告警恢复时应能记录,能区分告警类别,并以时间(年/月/日/时/分)为基础记录参数:单体电压、总电压、充/放电容量、充/放电电流、温度等。除能正常记录保护与告警、保护与告警恢复时信息外,可通过设置,记录一定时间段内的电池参数:单体电压、总电压、充/放电容量、充/放电电流、温度等。
应具有一定的存储容量,存储容量不小于300条记录。存储时间段、时间间隔可设,存储内容采取先进先出原则,存储内容可通过监控接口读取。
宜可外接存储介质,读取存储信息。
注:存储格式参见附录B。
1.1.1.4测量精度
应能测量电池组的均/浮充/放电状况、单体电压、总电压、电流、电池组工作环境温度、容量、告警信息等各种参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