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的性恶论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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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的性恶论及发展
白小烨 1063107 10行政管理
荀子处在战国末期的时代,那是一个社会变革的时代。春秋到战国时期社会思想和理论也都发生了变化,他们需要同一国家,也需要统一思想,在百家争鸣的时期学术上的争
执也是水火不容。这时需要一个人对众多的学说做一个综合整理,然后找到一个合适的方
法解决社会、国家以及民生的问题。荀子虽然自己是儒家学派的学者,但却能兼容并蓄,
是一个集大成者,诸子的思想学说让他能在其中做出分析和比较,所以荀子有丰富的思想,以儒家为本,扬各家之长,让他有了一套自己的思想体系。
1荀子的思想,综合了战国道家、墨家、名家、法家诸家的思想成分,而对儒学做了创
造性发展,其中特别重要的是他关于人性、礼法、人的地位、名实关系的学说。荀子思想
中最有特色的,是他关于人性的学说。这一学说构成他的整个思想体系的基础。(摘自:《荀子》(安小兰译注2009年4月北京第三次印刷)礼论导言)
荀子从师于孟子,但却不认同于孟子提出的人性本善。孟子的“性善论”主要发挥孔
子“仁”的观点,建立“道德价值根源之自觉心”的理论补充了孔子“仁”学理论的不足。而荀子的性恶论则是他在研究意识存在、精神物质关系时,产生的关于人道观的问题。
他提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的观点,意思是人天性是恶的,善只是一种勉励矫
正的人为的东西,这也是他“性恶论”的中心思想。在《荀子·性恶》的文章中,荀子先
表明自己对人性的看法再通过反驳老师孟子的话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又通过一系列的问答
语形式阐明了虽然他与孟子的总目标——完善自身一致,但在根源上持有的不一样,这也是他们同为儒家的最大不同。
性,即天性;伪,后天的努力、环境和教育。荀子认为因为人的口腹之欲、生来好利、贪婪号争夺,如果顺着这些本性下去就会造成社会的暴乱和动荡,所以人的天性是恶的。
这才有了“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仪之道,然后处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的说法,但又由于人的本性是恶的,所以他认为如果只是单纯的教之以礼仪,是不够的,需要
有一定的惩罚措施限制人们的行为,要有明确的法制才能真正的维持社会稳定。关于法度
问题他还借鉴了古代圣王的先例,古代的圣王认为人性是恶的,人性会偏斜不正,悖乱而
无治,所以为人们建立起礼义、制定法度,用来改变人的性情,使之得到端正,驯服教化
人的天性,让人们都受到治理,符合于道。有古至今,他认为现在的人同样也需要一定的
教化改变自己,收敛本性。所以这样看来人的本性从来都是恶的。
孟子曰:“人之学者,其性善。”荀子却不这么认为,他认为如果是学到的就不能算
是人的本性,本性是人们天生的东西,之所以人们会去学习是因为天生不足,要经过努力
才得到的就不能叫本性,这是认为的不是天性。这解释了“其善伪也”。
礼义的产生正是因为凡事不能随着人的性子来,因为人的贪念会产生纷争,为了避免
这些纷争,就制定出了礼义约束人们的行为,能跟随利益制度的人就是君子,否则是小人。
圣人和普通人在天性上都是恶的,只是圣人能用礼义法度、改变天性,所以只要普通人也
不断学习就会成为和圣人一样的人。
由于荀子深刻的剖析了性恶论,就又以人性本恶为基础点明了以礼法制恶乱的核心思想。礼,最早是原始社会用来祭神祈福的一种仪式,后来人们的祭祀礼意味着以血缘为依
托的社会关系,祭祀礼器的差别代表着血缘上的亲疏远近。等到了铁器广泛应用的时代,
这种祭祀礼已经不再意味着了血缘关系,而是无血缘国家政治活动。礼由形式变成了规范。当社会动荡、宗法制土崩瓦解时孔子把仁和礼结合,而荀子处在战国末期,各国纷争,荀
子认定是人的私欲作祟后,提出治乱治恶有道,就是生礼义,制法度,以此建立秩序,改
造人性。
2首先是礼的内容,荀子认为有“养”和“别”两个方面。“养”即“养人之欲,给人之求”,即满足人的物质欲望和需求,“别”即“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他认为这两者是相互依存的。(摘自:《荀子》(安小兰译注2009年4月北京第三次印刷)前言)
为了不让人们因为物欲得不到满足产生争夺和混乱,古代的圣王制定礼义区分等级界限,这就是礼的起源,礼也是满足人们欲望的。君子得到了养欲之道,但是却一样贵贱有
等级,长幼有差别,贫富尊卑都有与其相称者。一个人专于礼义,性情和礼义都可以得到;一个人只专于性情的满足,两样都会失去。所以荀子提出的礼义是要让人们两个都得到。
礼有三个本源:天地、先祖、师长。所以要对他们表示尊敬。只有君王才能祭天、诸侯祭地,士大夫以上的都可以除丧祭的祭祀,这些都是有所区别的。礼最后达到乐的境界,情
感和仪式相结合。礼包含的内容有很多,包括文饰礼仪、其中以生死之事的办理、吉凶之
事最为慎重。
荀子的礼学是以“性恶论”为基础,并进行以礼调节的观点。他详细的对生活各方面
的礼义做了分析,指出了礼是治国的根本,对礼在维护社会安定方面的作用给予以高度评价。对与君王来说,礼治与法治是实现统一目的的不同手段。荀子分别从儒家和法家继承
了礼治与法治,并把二者结合,但是主要发展的是礼治的部分。虽然也有法家的影响,不
承认道德是万能的,但也很重视礼义的重要。他的法治观点在实行完备的礼治后就是没有
意义的,法治为的是礼治的良好实行。因为不相信人性,所以实现礼治需要的不是教化而
是法律强制。
现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传承的影响,但又并不完全是礼治与法治的
观点。由于中国历史文化的遗留,让现在的中国比其它国家更重视了道德对人们行为的影响。但道德约束是不可靠的,还必须有法制意识,毕竟现在是一个先进的社会,做一个现
代人不仅需要的是道德修养,还要有法律意识,所谓争夺我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