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土尝水,象天法地”——苏州平江历史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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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土尝水,象天法地”——苏州平江历史保护区

苏州平江历史保护区

小桥流水人家、白墙黛瓦古井……

虽然地处都市,然而给人带来的感觉却是清

幽雅静——这就是苏州平江历史街区,由同

济大学阮仪三教授主持的苏州平江历史街

区保护与整治规划项目获得了2005年联合

国亚太文化遗产保护荣誉奖。

该项目不仅采用了国际通行的修旧

如旧的修复手法,同时还引入了唤醒老建筑

活力的动态保护思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

委会对规划的评价是:“该项目是城市复兴

的一个范例,在历史风貌保护、社会结构维

护、实施操作模式等方面的突出表现,证明

了历史街区是可以走向永续发展的。”

这片集合了苏州传统建筑精华的街区,与喧嚣的苏州市中心观前街仅一路之隔,与平江河一起,绵延数里,是苏州现存的最完整最典型的古城历史保护区,河街并行、水陆相邻,双棋盘式的格局,是整个苏州的缩影。

它所包含的一处世界文化遗产以及50余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建筑,加上各种古井、古桥,是“苏州遍地历史”的实证。

2003年,苏州市政府开始投资改建平江路,将1090米街道纳入历史街区保护范围,475户人家先后搬离平江路历史街区。历时两年耗巨资修缮,将一些有开发价值的老宅子拾掇一新。

承载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母亲河。

苏州拥有很多老宅,但将老居民都搬迁出去并修缮完毕的却很少。对于一座古宅来说,修缮是第一步,而如何开发如何使其适用于现代生活却是古宅开发中的最大难题。

在这个问题上,钱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于是,政府为这些古宅设立“招商门槛”,这令不少客商携资而来,铩羽而归。

公元前514年,伍子胥奉吴王阖闾之命,“相土尝水,象天法地”,构筑大城。历史翻过2520年后,现今的苏州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古城的位置始终没有改变,世所罕见。

枕水而居

苏州的古城保护从规划和法规入手,明确了4个历史文化保护区和39个历史地段,先后制订了六部地方性法规,使古城保护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除了修缮和恢复平江、山塘等历史文化保护街区、以及古村落等原生态人居环境外,昆曲、古琴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都以法律的形式保护了起来。

苏州保留的不仅包括城市原有的物质形态,还包括优秀的传统文化,健康的民俗风情,以及独特的城市精神。

建设部把历史文化保护区具体为“第一,有真实的历史遗存物,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街道等是历史原物,不是仿古假造的。整个地区内会有一些后代改动的建筑存在,但应只占一小部分且风格上基本统一。

第二,有较完整的历史风貌,能够反映城市历史上的典型特色。第三,有一定的规模,视野所及风貌基本一致,没有严重的视觉干扰,能够造成一种环境,使人从中感受到历史的气氛。”

同时,明确了对历史街区保护的原则,即第一,保护历史的真实性,要尽可能多地保护真实的历史遗存,对历史建筑积极整修,不要因其破旧就认为没有使用价值而拆毁,也不可将仿古造假当成保护的手段。

第二,保护风貌的完整性,要保存整体的环境风貌,不但包括建筑物,还包括道路、街巷、古树、小桥、院墙、河溪、驳岸等构成环境风貌各个因素。第三,维护生活的延续性,这里的居民要继续生产和生活,要维持原有的社会功能,促进经济的繁荣。

在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到保护那些富有传统文化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镇,特别是它们的空间特色。作为一种人居的聚落,它们往往是在当时、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力水平下,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产物。从原始的氏族聚落,到后来的村寨、集镇、不同规模的城市,再到现在的“城市群”、“城市延绵带”或是“巨大城市”,都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但是,那些规模较小的聚落(村落、集镇)却很容易在城市化的浪潮中被淹没。许多凝聚着农耕文明时代特色的村镇所保存的遗产相当丰富,可是一旦其外部条件发生改变,它们所承载的那份历史遗产也将无法解读。

历史上,苏州古城周围的许多村镇都具有很鲜明的特色,依存的产业有农、蚕桑、渔、商、手工业,空间布局上有沿河、依山、傍湖、沿路等。在以前的几百甚至上千年的发展历程中,这种特色虽也可发生过变迁,但总体的发展模式是相对稳定的。但到了现代,这种特色却面临严重的威胁。那些原本散落在农田之中的村镇可能会相互“粘连”成为一个无法认读的“墨团”,曾经是曲径通幽的桃花源也能成了可以乘汽车长驱直入的闹市。本来,江南地区最富有特色的水乡村镇靠的是舟楫往来。

苏州古城始建于公元前514年,为春秋时吴王阖闾命大臣伍子胥“相土尝水”而建,距今已有2500余年历史。但至今除了在史籍上记载的区位、规模及部分地名尚能得到印证外,其余均已无实物可考。苏州真正的古代遗存,还只能从古城外围的春秋城墙遗址、古城内的春秋青铜器和汉井、城墙上的六朝墓葬才可得到间接印证,而真正的地面遗存则只能追述到1000余年前的五代末年。

苏州城内大量的民居、衙署、寺观、会馆则多是清代以后存留。刻于宋绍定二年(1229)的《平江图》描绘了当时苏州城完整的城市面貌,《平江图》中反映的城市格局、街道水系、主要地标(寺、塔、园林)至今基本格局未变。

据1998年苏州的调查,14.2km2的苏州古城内尚存1950’以前的建筑约占

1/4,1950’—1970’已经改造的建筑也占1/4,1980’后新近改建的占到1/4,而其余的1/4则也将在不远的将来进行改造。换一种说法,在最近的50年里,苏州城内有近一半的城市形象已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在古城及近郊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140处,还有200处控制保护建筑。这些建筑的总面积仅占古城内总建筑面积的3%左右,用地占6%。而那些通过现场调查后确定仍然体现苏州传统建筑风貌的旧建筑物则占到17%,用地占10%。

在以上调查的基础上,新编制的《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又在文物古迹比较集中、传统街道和水巷空间保存相对完整的古城内外又划定了5个历史街区、42个历史地段。除去山塘历史街区在古城之外,其余均位于古城区内。用地约占古城14.2 km2的15%。再加上三个传统风貌保护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各类保护区的总占地面积约占古城区总面积的近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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