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引领扶持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学生创业引领扶持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切实做好滨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鼓励、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结合滨州市实际,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制定了《滨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时间安排、工作目标、主要工作及保障措施。

根据《滨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主要工作第四条,全面落实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每年安排100万元设立滨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大学生创业。

滨州市财政局以滨财社指〔2017〕23号文件下达2017年大学生创业引领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大学生自主创业、大学生创业培训,要优先用于已建档立卡且有意愿参加自主创业的家庭困难在校大学生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二)项目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推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深入实施,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

年度目标:完成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1500人次,实现自主创业800人。

二、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实施单位为滨州市就业办公室。

滨州市就业办公室从项目概况、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情况和问题及改进措施方面进行了自评。

自评情况:2017年大学生创业引领专项扶持资金下达至十个县区,收支管理及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滨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滨人社发〔2014〕51号)及《关于印发<滨州市市级大学生创业引领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滨财社〔2015〕54号)等文件执行。

加强创业服务力度,积极为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担保贷款、开业指导、房租补贴、税费减免、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扶持创业人数达到绩效目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滨州市就业办公室2017年度大学生创业引领扶持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为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下年度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
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开展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下发通知,单位自评。

财政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评价,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制定绩效评价方案。

2、组织实施。

整理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到无棣县、博兴县、邹平县、滨城区、阳信县、沾化区六个县区座谈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抽取25个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进行实地勘察,占落实自主创业补贴项目比例为7%。

3、分析评价。

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规范性
项目立项必要性: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鼓励、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立项项目是公共财政支出范围,是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安排。

项目立项文件合理性: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制定了《关于印发<滨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滨人社发〔2014〕51号),项目立项文件、材料形式及内容合规。

项目立项程序的合规性: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3号),项目立项程序合规。

(2)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的政策相符性:项目绩效目标是推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深入实施,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符合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制定的《关于印发<滨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须。

绩效目标与项目单位职责的相关性:滨州市就业办公室主要职能是为用人单位和城乡劳动者提供优质的就业创业服务;负责参与制定就业规划和措施,贯彻落实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负责人事代理、大中专毕业生手续办理、就业指导和服务。

绩效目标与滨州市就业办公室职责密切相关。

绩效目标的业绩水平相符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3)绩效目标明确性
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程度:完成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1500人次,实现自主创业800人,目标细化、量化。

绩效目标与任务计划的相符性:绩效目标与资金量相符,与《关于印发<滨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的工作目标实现自主创业不少于1000人不相符。

2、资金落实情况分析。

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资金部分拨付县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实际到位资金97.25万元,计划投入资金100万元,资金到位率97.25%。

及时到位资金97.25万元,应到
位资金100万元,到位及时率97.25%。

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滨州市2017年大学生创业引领扶持资金落实明细表单位:万元
高新区财政局未将该项资金拨付高新区人社部门,原因
是2017年没有符合申领条件的大学生,高新区人社部门未向高新区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

(二)项目管理过程
1、业务管理情况分析。

(1)管理制度健全性
业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滨州市就业办公室、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关于印发<滨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业务管理。

业务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完整性:《关于印发<滨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大学生创业
引领计划的指导思想、时间安排、工作目标、主要工作及保障措施。

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项目执行的规范性:申领补贴的大学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毕业证、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卡等,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项目日常管理、项目的实施能够完全按照程序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的完备性:项目及支出本年度未进行调整。

项目档案管理情况:项目档案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发放补贴的档案资料齐全,包括营业执照、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项目实施条件的落实情况:项目自2014年开始,为延续性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主管人员、资金、宣传工作等条件已落实,落实情况好。

按规定进行绩效自评情况:滨州市就业办公室、滨城区、无棣县、博兴县、邹平县、开发区、高新区、惠民县、阳信县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了绩效自评,形成绩效自评报告;沾化区、北海新区未按照规定进行绩效自评。

(3)项目质量可控性
项目质量或标准的健全性:对2017年注册获得营业执照的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期内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创业引领补贴,项目具有完备的质量与标准要求。

项目实施的控制情况:项目按照《关于印发<滨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项目实施的控制情况好。

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的控制情况: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申领补贴大学生的毕业证、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审核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查看培训现场影像资料。

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的管理控制情况好。

2、财务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
资金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滨州市财政局、滨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滨州市市级大学生创业引领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滨财社〔2015〕54号)。

资金管理办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相符性:《关于印发<滨州市市级大学生创业引领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相符。

(2)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合规性:滨城区5万元自主创业补贴用于省级大学生创业基地滨大科技创业园的基地建设,未按照《关于印发<滨州市市级大学生创业引领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滨财社〔2015〕54号)规定用途补贴到自主创业
大学生;滨城区市级自主创业补贴使用省级专项资金进行支
付。

沾化区、邹平县、开发区、北海新区、高新区2017年专项资金未使用。

资金拨付的合规性:专项资金审批、拨付手续规范,拨付程序严谨。

项目支出与预算的符合性:项目支出基本符合预算的要求,滨城区5万元未按照预算用途使用。

项目支出与预算执行进度的相符性:2017年项目实际支出资金45.1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7.25万元,预算执行率
46.44%。

具体支出明细如下表所示:
滨州市2017年大学生创业引领扶持资金使用明细表单位:万元
(3)财务监控有效性
财务监控机制的健全性:滨州市就业办公室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制定财务监控制度。

财务监控执行的有效性:滨州市就业办公室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采取相应的检查等监控措施或手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项目实际完成率。

培训人次完成率:2017年完成培训人次264人,各县区培训人次任务数600人,培训人次完成率44%。

其中:滨城区、博兴县、阳信县均完成计划任务数;沾化区、无棣县、邹平县、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惠民县2017年未开展创业培训工作。

部分县区未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原因是县区内没有符合规定的就业培训定点机构。

自主创业完成率:2017年实现自主创业大学生949人,各县区自主创业大学生任务数1000人,自主创业完成率94.9%。

其中:滨城区、无棣县、博兴县、邹平县、开发区、高新区、阳信县、惠民县、北海新区均完成计划任务数;沾化区未提供自主创业相关资料。

2017年落实自主创业补贴的大学生354人,其他自主创业大学生未领取自主创业补贴原因是依托于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创业,未注册办理营业执照,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

2、项目质量达标率。

培训合格率:滨城区、博兴县、阳信县通过委托职业培训学校、就业见习基地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培训,培训合格率为100%;其余县区未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

创业项目评审合格率: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自主创业大学生资料进行审核,取得自主创业补贴的大学生均符合申领条件,项目评审合格率100%。

3、项目完成及时率
培训工作完成及时率:滨城区、博兴县、阳信县及时完成了2017年大学生创业培训项目,其余县区未完成,培训工作完成及时率为30%。

创业项目评审及时率: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交的资料及时审核,确定符合补贴大学生,项目评审及时率100%。

4、项目成本节约率
成本控制情况: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滨城区按照自主创业每人700元补贴,创业培训每人500元补贴标准,严格执行,成本控制良好;邹平县未按照自主创业每人700元进行补贴。

产出成本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了补贴范围,对项目产出成本进行控制。

(三)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落实了创业引领扶持政策,缓解了就业压力,提升了大学生就业创业管理水平,提升了大学生创业实效,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状况,对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7年实现自主创业人数为949
人,2016年实现自主创业人数为728人,自主创业增长率30.36%。

2、可持续影响
项目的实施,带动了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优化了创业环境,对大学生创业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带头作用。

政策知晓度:发放调查问卷143份,很清楚占比15.38%,比较清楚占比37.76%,有一定了解占比33.57%,不清楚占比13.29%。

创业跟踪机制:滨州市就业办公室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建立创业跟踪机制,仅依靠县区镇人社所对创业情况进行跟踪。

3、大学生满意度
对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43份,收回问卷143份,其中:满意(得10分)占比59.44%,基本满意(得6分)占比38.46%,不满意(得0分)占比2.1%。

通过加权平均,大学生综合满意度为82.5%(得8.25分)。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第三方评价认为,该项目带动了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推动了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深入实施,扶持引导了更多大学生创业,提高了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发挥了大学生创业对整体就业带动作用。

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资金到位不及时、执行进度缓慢等问题,评价小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量化考核,评价得分为81.63分(具体情况见附件)。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预算安排方面
1、鉴于该项资金对推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深入实施,扶持引导更多大学生创业,带动整体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同时结合县区项目实际情况,与市就业办公室了解,建议保留大学生自主创业补贴,不再安排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

2、建议相关单位做好资金清算工作,对未实现支出的该专项资金予以收回。

(二)绩效目标方面
制定与当年工作任务相符的绩效目标。

(三)项目管理方面
1、根据县区实施情况,按照要求做好资金清算工作,核定各县区实际补贴资金。

2、建立创业跟踪机制,加强对创业项目的后期跟踪,切实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