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解除职工群众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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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除职工群众后顾之忧
首都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研究课题组
一、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中的作用
和谐社会的核心是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劳动者享受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济、工伤有偿”的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公正、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需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首都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与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的需求相比,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很大距离,特别是城乡社会保障无论制度模式、覆盖范围,还是待遇水平,都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和通盘谋划,加快完善城乡相互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首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现状
(一)首都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的概况
近年来,全市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从1996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在此基础上,实行了养老保险基金全额缴拨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从机制上保证了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做到了既无历史拖欠,也无当期拖欠。从2001年我市启动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大额医疗互助、企业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在内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普遍实行了大额医疗互助制度,并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制度、企业工伤保险制度和生育保险制度也逐步建立和完善。
经过多年的努力,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职工参加到社会保险范围中来,社会保障覆盖人口持续增长。目前,全市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99.1万人、326.1万人、274.9万人和532.6万人。同时,社会保障人员结构日益多样化,从过去的基本只针对国有企业职工,转变为面向各类非国有企业职工和个体经营者等。
近几年,我市还着力探索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建立了社会保险与促进就业相结合的转非劳动力安置制度,将建设征地转非劳动力统一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整合完善政策,扩大了整建制农转居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试点;制定政策,妥善解决了征地转工自谋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历史遗留问题;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模式和筹资方式;按照“低门槛、低缴费、保大病、保当期”的原则,出台并实施来京务工人员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办法,增强了来京务工人员抵御风险的能力,努力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为规范基金的管理,我市建立了以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为核心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健全了行政监督、内部审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为基金的安全可靠运转提供了保障。与此同时,我市从1994年开始,坚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待遇调整机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不足
目前,我市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保障范围覆盖不全,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推进。尤其是长期以来,受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我市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处于分割状态,在制度模式、覆盖范围和待遇水平上城乡之间都有相当大的差异。在城镇,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
育保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已初步建立,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则处于起步阶段。对农民而言,医疗和养老保险是最重要的两个险种,“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是每个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我市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自1995年全面推行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其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从覆盖范围看,据2003年统计,全市有农业人口约328万人,农村劳动力140万人,33万人参加了农保,约占农业人口总数的10.1%,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3.6%;当年全市有9882人领取养老金,平均年领取标准为1032元/人,月均领取标准为86元/人,保障待遇水平偏低。2004年,我市开始实施的农村初级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仅在怀柔、大兴区试点,覆盖范围还很低。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也仅占农村人口的1.3%。这种状况不能真正起到社会保障的作用。针对这种情况,有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在农民医疗、养老方面实行了“乡镇、村级小保障”的保障形式。据2004年对23个乡镇调查,有11个乡镇实行了“小保障”,这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民医疗、养老的需要,弥补了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不足;另一方面,由于受乡镇、村经济的影响,这种保障方式很不稳定,保障标准差别较大。我市城乡之间社会保障的巨大差异,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很不相适应,迫切需要加快我市农村社会保障改革的步伐。
三、健全首都社会保险体系的对策
在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的过程中,必须明确以下思路:一是城乡保险制度统筹谋划,相互衔接;二是社会保险改革与就业政策统筹考虑,相互促进;三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统筹考虑,相互适应;四是基本保险与补充保险统一考虑,协调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
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的总目标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健全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超前谋划研究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方案以及前期准备工作;加快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和待遇计发的衔接办法,保证两种制度的平稳过渡;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稳步推进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北京市生育保险规定》。
二是积极推进企业补充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落实和规范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巩固成果;积极研究制定《补充养老保险的暂行办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建立补充养老保险,通过建立企业补充社会保险制度,提倡劳动者参加商业保险,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三是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扩大覆盖范围。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加快社会保险征缴模式和经办方式的改革,以实施“金保工程”为契机,在实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统一征缴、一单托收”征缴模式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纳入统一征缴体系,最终实现“五险合一、一单托收”;适应多种用工形式和多种经济成分协调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为劳动者创造平等的就业环境。
四是稳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实现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由企业向社区转移,优化发展环境,为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创造平等条件。要重点做好国有破产、改组、并购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二)深化农村社会保险改革,实现模式创新
创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由完全储备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向积累加补贴的模式转变,实行家庭保障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模式;按照“政府扶持、集体出资、个人缴费”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