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刺激性和溶血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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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原则编号:

【Z】G P T4-1

中药、天然药物局部刺激性和溶血性

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第二稿)

二00四年三月十八日

目 录

[概述]

一、定义和意义 (4)

二、背景和目的 (4)

三、适应范围 (4)

基本内容] (4)

一、基本原则 (4)

二、局部刺激性试验 (4)

(一)定义 (5)

(二)试验中应考虑的共性问题 (6)

(三)试验方法 (8)

三、溶血性试验 (8)

(一)定义 (8)

(二)试验中应考虑的问题 (9)

(三)试验方法 (9)

四、数据分析及评价 (9)

五、常见问题及处理 (10)

六、不同剂型的中药、天然药物试验项目的选择 (12)

[参考文献] (12)

[附录] (14)

一、局部刺激性试验方法 (14)

(一) 血管刺激性试验 (14)

(二) 肌肉刺激性试验 (14)

(三) 皮肤刺激性试验 (15)

(四) 粘膜刺激性试验 (17)

1、眼刺激性试验............................................................. (17)

2、直肠刺激性试验 (19)

3、阴道刺激性试验 (19)

4、滴鼻剂和吸入剂刺激性试验 (20)

5、口腔用药、滴耳剂等刺激性试验 (20)

(五)光毒性试验.......................................................... . (20)

二、溶血性试验方法 (22)

(一) 常规体外试管法 (22)

(二) 改进的体外溶血性试验方法 (23)

(三) 体外红细胞计数法 (23)

(四) 体内溶血试验法 (23)

[起草说明] (23)

[著者] (27)

中药、天然药物局部刺激性和溶血性研究

的技术指导原则

[概述]

一、定义和意义

中药、天然药物局部刺激性和溶血性是指中药、天然药物制剂(包括活性成分和赋形剂)经皮肤、粘膜、腔道、肌肉、血管等非口服途径给药,经渗透吸收或注射后对给药部位以及全身产生的毒性作用,包括血管、肌肉、粘膜等刺激性及血管外或血管内溶血或红细胞凝聚等反应。它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的组成部分。

中药、天然药物制剂,包括活性成分或组分、体内代谢物、赋形剂、有关杂质及制剂的理化性质(如pH、渗透压等)均是可能导致给药部位毒性产生或溶血性产生的因素,因此,为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为提示临床应用时可能出现的毒性反应和程度、安全剂量或浓度、安全范围、临床研究监测指标、解毒或解救措施等提供参考,故应进行中药、天然药物制剂局部应用的毒性试验。

二、背景和目的

安全、有效是临床用药的关键,传统观念认为中药作用缓和,用药安全。这一观念有很大局限性,随着医学尤其制药科技的飞速发展,对中药的研究逐渐深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剂型、新给药途径的中药制剂,其剂型和给药途径的改变,与传统中药多口服给药的用药特点有了较大的差异,这些必然引起药物体内过程的改变,带来一些传统中药制剂所未曾有的安全性方面的问题。因此,在发挥疗效的同时,也造成了临床应用中不良反应增多的现象。随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中药制剂,特别是中药注射剂临床不良反应的报告屡见不鲜。

此外,中药成分复杂,其有效成分、配伍后产生的新成分、体内

代谢产物、制备过程中的杂质、辅料及制剂的理化性质等多种因素均可引起用药部位的毒性,而局部用药的安全性又直接影响到患者的依从性,甚至影响了临床疗效。因此,局部用药,包括皮肤、粘膜、腔道等,以及注射途径给予的中药新药的安全性日益受到重视,安全性评价也显得更为重要。

鉴于上述情况,本指导原则旨在阐明进行临床前局部给药的毒性研究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阐明进行中药新药安全性评价的基本原则、相关技术要求及该领域存在的问题,阐明应利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针对药物的自身特点,结合药学、药效学、其他毒理学及临床应用信息,通过合理、客观的试验设计和研究,探索、揭示或发现中药、天然药物局部给药的毒性反应,预测临床应用中可能存在的潜在毒性,指导临床用药。

三、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导原则适用于非口服给药途径的中药、天然药物,包括中药注射剂及局部用药制剂。主要内容包括局部给药的毒性研究和评价的基本原则、刺激性试验和溶血性试验的相关内容。

[基本内容]

一、基本原则

局部给药的特殊毒性研究必须执行《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

在进行试验设计中,应遵循随机、对照、重复的原则。

应在遵循安全性评价普遍规律的基础上,运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结合受试物的自身特点,充分考虑和结合药学、药效学、其他毒理学及临床拟应用情况等信息,体现整体性、综合性的原则,在阐明其研究方法或手段科学、合理的前提下进行规范性试验,对试验结果应进行全面分析,对药物的安全性做出综合评价。

二、局部刺激性试验

(一)定义

刺激性是指非口服药物制剂给药后对给药部位产生的可逆性改变,若给药部位产生了不可逆性的组织损伤则称为腐蚀性。局部刺激性试验是考察动物的血管、肌肉、皮肤、粘膜等部位接触受试物后是否引起红肿、充血、渗出、变性或坏死等局部反应。

(二)试验中应考虑的共性问题

1、试验目的

客观评价药物可能存在的毒性。

2、受试物

受试物应能充分代表临床试验受试物和上市药品,因此受试物应采用制备工艺稳定、符合临床试用质量标准规定的样品,一般用中试样品,并注明受试物的名称、来源、批号、含量(或规格)、保存条件及配制方法等。如不采用中试样品,应有充分的理由。如果由于给药容积或给药方法限制,可采用原料药(提取物)进行试验。

3、对照药选择

可用溶媒和/或赋形剂和/或基质作为阴性对照,其溶媒和/或赋形剂应标明批号、规格、生产厂家。如需要可选择阳性对照品进行对照。因局部刺激性与受试物制剂密切相关,相同活性成分制剂不同的受试物局部刺激性可能明显不同,若出现毒性反应,应与已上市品种进行比较性研究,以保证药物临床应用的安全性。

4、动物种属选择

应选择与人类皮肤、粘膜反应比较相近的动物,常用的动物有家兔、豚鼠。动物种属的选择应依据要观察的指标和模型的合理性。通常一个试验类型选择一种动物进行评价。

5、剂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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