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运输业务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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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船舶出租人负责配备船员,并负担其伙食; • ②承租人在船舶营运方面拥有对船长、船员的指挥权,否则有权Fra Baidu bibliotek求
船舶出租人予以撤换; • ③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并负担船舶营运中的可变费用; • ④船舶出租人负担船舶营运的固定费用; • ⑤船舶租赁以整船出租,租金按船舶的载重吨、租期以及商定的租金
租船货运概述
• 租船运输:是相对于班轮运输的另一种海 上运输方式,它既没有固定的船舶班期, 也没有固定的航线和挂靠港,而是按照货 源的要求和货主对货物运输的要求,安排 船舶航行计划,组织货物运输。 租船的 一方称为承租人、租船人或租家(Charterer)。 承租双方所签订的租船合同被称为租约 (Charter Party,C/P)。
• ④船舶营运中的风险以及有关费用的负担责任由租约约定。 • ⑤租船运输中提单的性质不完全与班轮运输中提单的性质相同,它一般不是
一个独立的文件,对于承租人和船舶出租人而言,仅相当于货物收据。 ⑥承租人与船舶出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通过租船合同来确定的。 • ⑦租船运输中,船舶港口使用费、装卸费及船期延误,按租船合同规定由船 舶出租人和承租人分担、划分及计算,而班轮运输中船舶的一切正常营运支 出均由船方负担。
租船货运经营方式
• (1)航次租船 • (2)定期租船 • (3)光船租船 • (4)包运租船 • (5)航次期租
(1)航次租船的特点
• ①与班轮运输相同,提单都可能具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证明的性质; ②航次租船合同是确定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 据;
• ③由托运人或承租人负责完成货物的组织、支付运费及相关的费用; ④船舶出租人占有和控制船舶,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配备和管理船 员;
率计收; • ⑥租约中往往订有有关交船、还船以及停租的规定。
(3)光船租船的特点
• ①船舶出租人提供一艘适航空船,不负责船舶的运输; • ②承租人配备全部船员,并负有指挥责任; • ③承租人以承运人身份负责船舶的经营及营运调度工作,并承担在租
期内的时间损失,包括船期延误、修理等; • ④承租人负担除船舶的资本费用外的全部固定及变动成本; • ⑤以整船出租,租金按船舶的载重吨、租期及商定的租金率计算; • ⑥船舶的占有权从船舶交与承租人使用时起,转移至承租人。
• ⑤船舶出租人负责船舶营运所支付的费用; • ⑥船舶出租人出租整船或部分舱位,按实际装船的货物数量或整船舱
位包干计收运费; • ⑦承租人向船舶出租人支付的运输费用通常称为运费,而不称租金;
⑧航次租船合同中都规定了可用于在港装卸货物的时间、装卸时间的 计算方法、滞期和速遣以及滞留损失等。
(2)定期租船的特点
租船运输的特点
• ①按照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安排船舶就航航线,组织运 输;没有相对于定期班轮运输的船期表和航线。
• ②适合于大宗散装货运输,货物的特点是批量大、附加值低、包装相对简单、 运价也较低。
• ③舱位的租赁一般以提供整船或部分舱位为主,主要是根据租约来定。承租 人一般可以将舱位或整船再租与第三人。
(4)包运租船的特点
• ①合同中一般不确定某一船舶,仅规定租用船舶的船级、船龄及其技 术规范等;
• ②租期的长短取决于运输货物的总运量及船舶的航次、周期所需的时 间;
• ③货物主要是运量较大的干散货或液体散装货物; • ④航次中所产生的航行时间延误风险由船舶出租人承担,而对于船舶
在港内装、卸货期间所产生的延误,与航次租船相同,一般是通过合 同中的“滞期条款”来处理,通常是由承租人承担船舶在港的时间损 失; • ⑤运费按船舶实际装运货物的数量及约定的运费费率计收,通常采用 航次结算; • ⑥装卸费用的负担责任划分一般与航次租船方式相同。
(5)航次期租的特点
• ①没有明确的租期期限,而只确定了特定的航次; • ②以完成航次运输为目的,按实际租用天数和约定的日租金率计算租
金,费用和风险则按期租方式处理; • ③减少了船舶出租人因各种原因所造成的航次时间延长所带来的船期
损失,而将风险转嫁给了承租人。
谢谢!
船舶出租人予以撤换; • ③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并负担船舶营运中的可变费用; • ④船舶出租人负担船舶营运的固定费用; • ⑤船舶租赁以整船出租,租金按船舶的载重吨、租期以及商定的租金
租船货运概述
• 租船运输:是相对于班轮运输的另一种海 上运输方式,它既没有固定的船舶班期, 也没有固定的航线和挂靠港,而是按照货 源的要求和货主对货物运输的要求,安排 船舶航行计划,组织货物运输。 租船的 一方称为承租人、租船人或租家(Charterer)。 承租双方所签订的租船合同被称为租约 (Charter Party,C/P)。
• ④船舶营运中的风险以及有关费用的负担责任由租约约定。 • ⑤租船运输中提单的性质不完全与班轮运输中提单的性质相同,它一般不是
一个独立的文件,对于承租人和船舶出租人而言,仅相当于货物收据。 ⑥承租人与船舶出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通过租船合同来确定的。 • ⑦租船运输中,船舶港口使用费、装卸费及船期延误,按租船合同规定由船 舶出租人和承租人分担、划分及计算,而班轮运输中船舶的一切正常营运支 出均由船方负担。
租船货运经营方式
• (1)航次租船 • (2)定期租船 • (3)光船租船 • (4)包运租船 • (5)航次期租
(1)航次租船的特点
• ①与班轮运输相同,提单都可能具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证明的性质; ②航次租船合同是确定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 据;
• ③由托运人或承租人负责完成货物的组织、支付运费及相关的费用; ④船舶出租人占有和控制船舶,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配备和管理船 员;
率计收; • ⑥租约中往往订有有关交船、还船以及停租的规定。
(3)光船租船的特点
• ①船舶出租人提供一艘适航空船,不负责船舶的运输; • ②承租人配备全部船员,并负有指挥责任; • ③承租人以承运人身份负责船舶的经营及营运调度工作,并承担在租
期内的时间损失,包括船期延误、修理等; • ④承租人负担除船舶的资本费用外的全部固定及变动成本; • ⑤以整船出租,租金按船舶的载重吨、租期及商定的租金率计算; • ⑥船舶的占有权从船舶交与承租人使用时起,转移至承租人。
• ⑤船舶出租人负责船舶营运所支付的费用; • ⑥船舶出租人出租整船或部分舱位,按实际装船的货物数量或整船舱
位包干计收运费; • ⑦承租人向船舶出租人支付的运输费用通常称为运费,而不称租金;
⑧航次租船合同中都规定了可用于在港装卸货物的时间、装卸时间的 计算方法、滞期和速遣以及滞留损失等。
(2)定期租船的特点
租船运输的特点
• ①按照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安排船舶就航航线,组织运 输;没有相对于定期班轮运输的船期表和航线。
• ②适合于大宗散装货运输,货物的特点是批量大、附加值低、包装相对简单、 运价也较低。
• ③舱位的租赁一般以提供整船或部分舱位为主,主要是根据租约来定。承租 人一般可以将舱位或整船再租与第三人。
(4)包运租船的特点
• ①合同中一般不确定某一船舶,仅规定租用船舶的船级、船龄及其技 术规范等;
• ②租期的长短取决于运输货物的总运量及船舶的航次、周期所需的时 间;
• ③货物主要是运量较大的干散货或液体散装货物; • ④航次中所产生的航行时间延误风险由船舶出租人承担,而对于船舶
在港内装、卸货期间所产生的延误,与航次租船相同,一般是通过合 同中的“滞期条款”来处理,通常是由承租人承担船舶在港的时间损 失; • ⑤运费按船舶实际装运货物的数量及约定的运费费率计收,通常采用 航次结算; • ⑥装卸费用的负担责任划分一般与航次租船方式相同。
(5)航次期租的特点
• ①没有明确的租期期限,而只确定了特定的航次; • ②以完成航次运输为目的,按实际租用天数和约定的日租金率计算租
金,费用和风险则按期租方式处理; • ③减少了船舶出租人因各种原因所造成的航次时间延长所带来的船期
损失,而将风险转嫁给了承租人。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