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研院所改革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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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研院所改革总体方案

5月10日,《四川日报》第8版公布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科研院所改革总体方案》。总体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四川省科研院所改革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深化科研院所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创新动力活力、推进转型发展,特制定如下总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按照“遵循规律、强化激励、合理分工、分类改革”要求,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为突破口,系统设计、分类指导,先行先试、逐步推广,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科研院所改革,进一步挖掘潜力,充分释放人才、技术、资金、项目等要素活力,形成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遵循规律、开拓创新。根据科学技术活动特点,把握好科学研究的探索发现规律和技术创新的市场规律,勇于突破、大胆创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改革探索。

——坚持人才为先、强化激励。推进科研人员创新劳动与其利益收入对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准确定位、转型发展。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科学确定不同科研院所的功能定位,推动科研院所实现转型和发展壮大。

——坚持分类改革、有序推进。根据不同科研院所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改革举措,实行区别化的组织管理、资源配置、科技评价、用人制度等,有序推进改革发展。

(三)方向目标

——对中央在川科研院所,重在紧密对接联系、转化科技成果、服务地方发展。

——对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重在创新机制、激励放活、提升能力。

——对省属已转制科研院所,重在完善治理结构、服务支撑产业、做大做优做强。

——对新型研发机构,重在整合创新资源、创新组织模式、集成各方优势。

——对市、县属科研院所,由市、县按照科研院所改革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具体改革方案,积极探索、稳妥推进改革进展。

到2020年,全省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全面推进,建立起更加合理的分类定位、分类管理体制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和激励政策体系,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充分释放,科研院所创新创造动力竞相迸发,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四川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中央在川科研院所成果就地转化

经过完善激励机制、搭建对接平台、创新服务方式,促进中央在川科研院所重大科技成果全面就地转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力。

1.建立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机制。支持中央在川科研院所积极申请国家重大项目在川落地。

2.建立创新平台共建共享机制。支持中央在川科研院所承担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科研任务,促进行业共性及关键技术的开发应用。

3.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组织开展中央在川科研院所对接交流活

动,实现供需对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4.建立联系服务机制。加强联系服务,落实和完善支持政策,服务我省创新发展、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二)推进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深化改革

积极总结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试点经验,在扩大试点范围基础上逐步推广应用并开展新的政策试点,切实推进形成现代科研院所管理制度。

1.加快科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2.提高创新服务水平。完善政府购买公益服务机制,鼓励公益类科研院所加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进产学研联合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

3.深化人员激励机制改革。加快落实科技成果使用、处理和收益管理及试点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取酬有关政策。

4.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科研院所分类评价制度,探索建立创新绩效评价体系。

5.强化财政资金扶持。对主要开展公益性研究、提供公益服务的科研院所,提供稳定的财政经费支持,保障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三)推动省属转制类科研院所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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