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F面膜布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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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本 非受控本
GCP02-403 詹尼克(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A4 (210×297mm)
1目的
确保公司采购的包装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种面膜布检验
3职责
3.1采购部:按此验收标准进行包装材料的采购及不合格处理。
3.2品质部:按此标准进行包装异常的验收及确认,并实施监督。
4质量标准
4.1 外观检测
4.1.1 外观:不得检出蚊虫、毛发、金属屑、玻璃屑等杂质,膜布洁净无黑点、灰尘、油
污、异物附着等;表面平整,无褶皱、裂痕、破损、纤维外露,两者之间不粘连;切边刀口光滑、无毛边、碎屑;整体周正、不倾斜,左右对称。
30cm目测,黑点异物面积≥0.1mm2,数量>2个不可接收。
4.1.2 颜色:30cm目测,同批不允许有色差,与封样对比允许轻微色差(在同一色系范围
内)
4.1.3 气味:无味,在周围没有异味的环境下,通过嗅觉进行检查气味。
4.1.4 材质:与封样一致。
4.1.5 形状:与封样一致。
4.2 工程检测
4.2.1 脸型重量:公差0.2g
4.2.2厚度:公差0.02mm
4.2.3尺寸:以标样为准,尺寸超过10mm的公差2mm,尺寸不大于10mm的公差为1mm。
4.3 功能检测
4.3.1 配套测试:将面膜纸按照要求折叠成型,将其装入对应的铝膜袋内,目测观察。
大小
适中,无过大、过小现象。
4.3.2 拉伸度测试:将面膜布浸入水中至彻底浸湿,取出后观察,要求眼部、嘴部不可过大
或过小,脸型宽度不可过大,长度不可过长。
4.3.3 稳定性测试:将面膜布按照要求折叠成型,将其完全浸湿在装有与其配套的料体容器
内或铝膜袋内,密封,将其分别放置在恒温箱(50℃±1℃)、冰箱(-20℃±1℃)、常温中一个月,并在第一周、第二周和最后一天观察结果。
无变黄、明显变形、开裂、腐变等现象。
4.3.4 附着力测试:涂层不得脱落或掉色。
4.4 安全性检测
4.4.1 重金属的限量(mg/kg)(参照供应商检测报告):
锑(Sb):30 mg/kg
砷(As):0.2 mg/kg
铅(Pb):0.2 mg/kg
镉(Cd):0.1 mg/kg
铬(Cr):1.0 mg/kg
六价铬【Cr(VI)】:0.5 mg/kg
钴(Co):1.0 mg/kg
铜(Cu):25 mg/kg
镍(Ni):1.0 mg/kg
汞(Hg):0.02 mg/kg
4.4.2 荧光现象检测:不得有荧光现象检出。
4.4.3 丙烯酰胺: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2月21日发布的国家药监许【201 1】96号附件1,不得检出丙烯酰胺(参照供应商检测报告)。
5验收规则
5.1外观检验项目采用GB∕T2828.1一般检查水平Ⅱ级一次抽样方案,见《包材检验标准总则》中的附表。
外观检测项目合格质量水平采用AQL值和缺陷种类
5.2功能性测试采用GB∕T2828.1特殊检查水平 S-3抽样方案,见《包材检验标准总则》中的附表
尺寸、厚度、配套试验、吸水性,每一样品每一项目不得出现不合格项。
6检测方法
6.1外观、颜色、形状、材质检查以目测为主,在自然光线或40W白炽灯的条件下,距离产品30-40cm,以正常视力,平视3-5秒观察其产品表面缺陷(除印刷文案核对外)
6.2气味:在周围没有异味的环境下,通过嗅觉进行检查。
6.4重量:用检定分度值0.1g的天平称量并记录数值。
6.5厚度:参照标样及标准,用精确到0.02mm的游标卡尺或千分尺测量。
6.6 配套试验:将面膜布按要求对称折叠成型,将其装入对应的铝箔袋内,观察。
6.7拉伸测试:将面膜布浸入水中至彻底浸湿,取出后观察。
6.8稳定性测试:将面膜布按要求折叠成型,将其完全浸湿在装有与其配套的料体的容器内或铝箔袋内,密封,将其分别放在恒温箱(50℃±1℃)、冰箱(-15℃±1℃)、常温中一个月,并在第一周的1、3、7天定时观察一次,每周定时观察一次。
6.9用摩擦测试仪对面膜布涂层进行摩擦测试。
或者用大拇指在面膜布涂层来回摩擦10次,(摩擦力度掌控在面膜布不发生形变的范围内)。
6.10取样(取样过程应戴洁净无荧光现象的塑料或乳胶手套),在波长为254nm及365nm紫外等下,观察。
7逐批检查合格和不合格的判断
7.1根据样本检查的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该批为合格批,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则该批为不合格批。
7.2遇本验收标准不能覆盖的内容或双方对条款理解发生歧义时,由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