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干部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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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干部信息采集表
所在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本人签字:干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签字:组织部归口干部处审核人签字:
填写说明
此干部信息采集表将为组织部门了解核实所分管干部的基本情况、任免考核、奖惩调配、培训监督、出国政审等提供最具权威、最为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请按以下要求如实、认真、规范填写反映个人情况的一切属性信息。

填写完毕,须经干部本人、干部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上级组织部门。

一、基本信息
必填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参加工作时间、熟悉专业、有何特长、出生地、政治面貌、参加组织时间、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单位电话、家庭电话、家庭详细地址。

各字段名称解释:
姓名: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本人姓氏名称,并与身份证号码中姓名一致,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性别:指本人的基本生理特征。

民族:指本人所属,国家认可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民族。

出生日期:本人出生证签署的并在公安户籍部门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年月日,共8位。

籍贯:祖籍(爷爷)所在地。

参加工作时间:根据有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参加工作具体日期。

熟悉专业、有何特长:本人的业务专长或业余爱好。

健康情况:指本人身体基本状况及能适应工作的程度。

出生地:指本人出生的地点。

“籍贯”和“出生地”一律按现在的行政区划称谓,填至省、县(市)。

如“河北石家庄”、“湖南长沙”等;直辖市也要填写到区县,如“天津塘沽”、“北京崇文”等。

政治面貌:指本人政治身份,当前参加的某一政党组织。

既是中共党员又是民主党派填写中共党员,民主党派作为第二党派填写。

参加组织时间:专指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日期。

政治面貌为“群众”、“无党派”或“民主党派”时,“参加组织时间”为空,否则参加组织时间不能为空。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名称:本人人事关系所在的单位名称。

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发放本人工资的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有唯一性,应为15或18位数字。

婚姻状况:本人当前婚姻状况。

二、现任职务信息
必填项包括:任职单位、职务名称、职级、批准任职日期、批准文号、任职方式、分管工作。

各字段名称解释:
任职单位:与本人所任职务相对应的工作机构及工作机构部门名称。

职务名称:现任的党政(管理)职务、社会(宗教)团体职务(包括兼职)。

职级:现任党政(管理)职务的职务等级,也就是应填写所任职务对应或相当的职级。

担任领导职务的填“XX职”,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填“XX级”,当兼任两个以上不同级别职务时,“职级”项应分别对应填写。

批准任职日期:党内职务以中央和各级党委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行政职务以会议选举通过时间或履行完法律程序的任免通知时间为准。

批准文号: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某级党委、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组织、人事管理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或人民团体会议决定颁发的职务任命书或公告的文件编号。

任职方式:分为:党委任命/人大选举通过/政府任命。

领导职务标识:分为: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保留职级待遇/常委、委员、代表。

三、职级信息
职级信息从任副处级职务开始填写。

必填项为:职级、批准日期、职级状态。

各字段名称解释:
职级状态:分为:当前任职职级/职级已终止/职务变动、职级不变/职务已免、职级有效。

四、专业技术资格信息
必填项包括: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称)、获得日期。

各字段名称解释: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称):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或参加国家统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合格而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多职称的应同时填写。

获得日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上填写的批准或发证日期。

五、学位信息
必填项包括:教育方式、学位、学位授予日期、学位授予单位。

各字段名称解释:
教育方式:以何种方式学习取得学位。

分为在职教育或全日制教育。

学位:取得正式学位的名称,填报学位的具体学科,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

学位授予日期:指授予学位的日期,以学位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学位授予单位:授予本人该学位的单位名称。

与学位证书中授予单位一致。

(注:①完成一定学历教育后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

需有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

②学位从取得学士学位开始填报。


六、学历信息
必填项包括:教育方式、学历、入学日期、毕(肄)业日期、学制、学校名称、所学专业名称、完成情况。

各字段名称解释:
教育方式:以何种方式学习取得学历。

分为在职教育或全日制教育。

学历:本人接受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各类学校正式教育并获得有关证书的最高学习程度。

从初中以上学历开始填写。

学历填写的具体要求:
(1)应填报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此字段不能空)和参加工作后获得的所有学历。

(2)学历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并有按规定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并有按规定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

不得填报“相当XX学历”。

(3)在党校学习获得的学历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即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在“教育方式”一栏中应填“全日制教育”,学历中填“大学”或“研究生”等。

另一类是通过在职教育或其他方式获得的,在“教育方式”一栏中应填“在职教育”,并在相应学历栏中的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市委党校”等。

(4)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5)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6)获得学历的同时获得学位的,学位应填在学位信息中。

(7)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

(8)其中党校教育获得的研究生、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学历,应填写中央或辽宁省委党校研究生、大学或大专。

A、研究生——
普通高等院校和研究单位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没有学位的研究生,“学历”填写“研究生”。

在职研究生,“学历”填写“在职研究生”。

经过专门考试获得学位而没有学历的,“学历”仍填写原有学历;所获学位可在“学位”中填写。

参加各类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的,其学历须经学历主管部门认定,未经认定的,一律不作为学历填写。

B、大学本科——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学历”填写“大学”。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电大、职大、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自学考试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学历”填写“大学”。

C、大学专科——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专生,“学历”填写“大专”。

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院校〈包括自学考试〉毕业的大专生,“学历”栏中填写“大专”。

入学日期:取得学历学习的起始日期。

毕(肄)业日期:完成学历教育并获得证书的日期。

学制:接受学历教育在校学习完成学业的规定年限。

学校名称:本人接受该阶段教育并获得有关证书的学校、系或单位名称。

所学专业名称:取得学历所学习的专业名称。

完成情况:该人该阶段学习完成的情况,分为:毕业、肄业、结业、转校、未完成、其它等。

七、出国(境)信息
只填写最近(后)一次出国(境)信息。

必填项包括:所至国(境)别、出国/归国时间、途经国家及地区、出国(境)目的、出国(境)身份、派出单位、出国审批单位。

各字段名称解释:
所至国(境)别:出国时所去国家、地区的名称。

出国(境)目的:因何原因出国。

出国(境)身份:本人出国(境)期间的个人身份。

分为“驻外机构工作人员、驻外领事馆人员、国际组织职员、出访团组成员、随员、留学生、访问学者、科技合作、考察人员、技术劳务人员、其他公务人员”等。

派出单位:送本人出国学习、工作的单位名称。

出国审批单位名称:批准出国出境并签发审批文件的上级主管部门名称。

八、培训信息
培训(进修)信息指2000年1月1日以后至今历次接受局级以上单位举办的脱产、半脱产的政治理论、岗位技能、专业知识等方面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如: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各类培训,国家、省、市、市直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围绕当前中心工作举办的专业知识培训班、讲座等。

培训信息包括国内和国(境)外接受的培训。

必填项包括:培训起止日期、培训天数、培训类别、主办单位、从学单位、培训班名称、培训班类别、培训专业名称、离岗状态、培训完成情况。

如果为出境培训,需要填写是否出境培训相关字段。

各字段名称解释:
培训类别:本人参加工作后接受的培训、进修等教育种类。

包括“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党校培训、专门知识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其他培训”等。

主办单位:主办和组织培训的单位名称。

从学单位:本人参加培训时所在单位名称。

培训班类别:参加的培训(进修)班的类别。

包括“进修班、培训班、理论班、专题研究班、其他”等。

培训专业名称:指实际培训学习的主要专业。

离岗状态:本人参加培训或进修时脱产(离岗)的状况。

培训完成情况:完成培训(进修)的情况。

分为“毕业、肄业、结业、在训、未完成、其他”等项。

九、奖惩信息
仅填写1997年以来在市管干部岗位上受到市及市以上机关颁发或给予的奖惩内容。

必填项包括:奖惩类别、奖惩名称、奖惩批准日期、奖惩原因、奖惩批准机关名称、批准奖惩机关级别。

各字段名称解释:
奖惩类别:本人因某种业绩成就或因某种过失、错误受到党和国家某级组织给予的奖励或处分类别。

奖惩名称:本人受到的党和国家某级组织给予的某类奖励及荣誉称号或某类处分的名称。

奖惩批准日期:给予本人奖励或处分的批准日期。

奖惩批准机关名称:批准给予本人奖励或处分的组织机关名称。

批准奖惩机关级别:批准给予本人奖励或处分的组织机关级别。

十、考核考察信息
主要采集最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信息,此栏为市委组织部填写。

各字段名称解释:
考核类别:考核的分类。

考核结论:对干部考核后的意见。

十一、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
必填项包括:称谓、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学历、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现状。

主要填写顺序是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任副省部级(副军职)以上高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填写(含已逝世的)。

各字段名称解释:
称谓:与干部本人关系。

填写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是“独生子(女)”时:不能填写长子(女)、次子(女)……五子(女),只填写“儿子”、“女儿”。

现状:家庭成员当前的工作、学习、生活及在世状况。

包括“学前、上学、在业、在国(境)外、无业、离退、已故、烈士、不详”等项。

其他指标项与基本信息集对应字段填写方法一致。

十二、履历信息
履历从参加工作时间开始填写,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文化大革命”期间毕业留校待分配的,待分配时间应另段填写“留校待分配”。

履历起止时间填写到月,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

“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受迫害或下放劳动等情况应单写一段。

参加过在职学习、中央党校或省、市委党校学习半年以上的,应在本年段的工作简历后加以注明。

如:1998.10——2000.10XX区委办公室干事(其间:1999.11——2000.05在XX省、市委党校XX专业学习);干部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到基层挂职锻炼或接受培训的,也应在本段简历中加以注明。

县(市)前面均应冠以省(区、市)名,地名和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和行政区划名称。

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规范简称。

必填项包括:起始日期、截止日期、任职单位和部门、身份或职务、职务级别。

各字段名称解释:
起始日期:在某一单位(部门)工作的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在某一单位(部门)工作的结束日期。

任职单位和部门:在某一时间内具体工作单位或部门的名称。

身份或职务:在某一单位(部门)工作(学习)期间所从事的工作或担任的职务。

职务级别:本人该职务在当前管理的级别。

十三、语言能力信息
各字段名称解释:
语种:指掌握外国语及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的语种名称。

熟练程度:对某种语言掌握的熟练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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