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论与本体论承诺问题_蒯因的_论何物存在_评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7卷 第1期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V ol 17 N o 11
2006年2月
JOURNA L OF ZHENG ZHOU UNIVERSITY OF LIGHT INDUSTRY (S ocial Science )
Feb.2006
[收稿日期]2005-08-05
[作者简介]唐文(1977—
),男,湖南省祁阳市人,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逻辑哲学与语言哲学。
[文章编号]1009-3729(2006)01-0022-03
整体论与本体论承诺问题
———蒯因的《论何物存在》评述
唐 文
(海南大学社科中心,海南海口570228)
[摘 要]蒯因从语义逻辑与整体论的角度来考察本体论问题,从而使存在论问题从事实走向承诺,
从经验证实走向语言使用,其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
它不仅促使蒯因提出了整体主义知识观,进而
促使逻辑实证主义转变为逻辑实用主义,更重要的是它实现了对整个经验论基础的根本性摧毁。
但是,对于“柏拉图的胡须”问题,蒯因只是采取回避的态度,并没有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对具体的存在与抽象的存在、隐含的存在与显现的存在的不同层次的划分。
[关键词]整体论;本体论承诺;
《论何物存在》[中图分类号]B71215 [文献标识码]A 蒯因(1908—2000)在哲学上最为引人瞩目的地方就是他一反逻辑实证主义的反形而上学倾向,从语义逻辑与整体论的角度重提被当代哲人日益淡忘的本体论问题,从而为恢复本体论在哲学中的地位和尊严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当然,蒯因与其他实证主义者一样都敌视思辨的、超验的形而上学,不同的是他并不像其他实证主义者那样过分强调采取一种完全否定和驳斥的态度,相反,他在重提本体论观点的重要性与必要性问题上采取了一种积极的
态度。
[1]
在《论何物存在》一文中,蒯因所关心的主要问题有两个,即语言哲学问题和本体论问题,二者有着紧密的联系。
作为论述“论何物存在”的本体论,根本上应被理解为如何用语言来确定“存在的事物”的基本类型这一问题。
所以,蒯因指出关于本体论的争论问题,本质上就是关于语言的争论问题。
一、本体论承诺问题的基本含义
蒯因在当代形而上学的复兴事业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他采取从语义逻辑与整体论的角度来
考察本体论问题的策略,从而使存在论问题从事实走向承诺,从经验证实走向语言使用:“一般地说,何物存在不依赖于人们对语言的使用,但是人们说何
物存在,则依赖于其对语言的使用。
”[2](P95)
因此,在《论何物存在》一文中,蒯因指出,在辩论什么东西存在时,有必要退回到语义学的水平上,以便找出可以进行辩论的共同基础。
蒯因认为,在本体论问题上首先要区分两类问题,一是事实问题,即事实上有什么东西存在,这是一个事实本体论的问题;二是承诺问题,即“当我探求某个学说或一套理论的本体论承诺时,我所问的
是,按照那个理论有什么东西存在”[3](P265)。
其实,在这里蒯因已经将本体论问题变成了一个语言问题,并用现代逻辑的观点作了这样的解答:在一个理论或系统中,该理论中的单称词项或名字并没有本体论承诺,因为这些单称词项或名字的出现最终可以通过将其改换成摹状词而消去,所以,“事实上,名
字对于本体论问题无关紧要”[3](P66)。
本体论承诺也不依赖于其中所使用的谓词,因为谓词根本不是名词,它们本身在外延上并不指称任何特殊类型的实
体,只是对于某些对象是适用的,对于另一些对象则不再适用。
换句话说,把它们用在某些对象上得到真句子,用在另一些对象上则得到假句子。
那么,在一个理论或者系统中,究竟是什么东西负载着其本体论承诺呢?蒯因认为,只有约束变项或量化变项才与存在问题相关,一经使用约束变项,我们就被卷入了本体论承诺问题,因此,“存在就是成为约束变项的值”。
要考察某一理论或思想中的本体论承诺,即探究该理论或思想中承诺了哪些对象是存在的,我们应该将这种理论或思想先进行谓词逻辑的处理,将其语句进行量化,确定该理论或思想中哪些量词式是真的(即确定哪些量词式是该理论中的定理),然后确定要使得这些量词式为真,存在量词式的约束变项该取什么值。
这些存在量词式的约束变项所取得的值便是该理论或思想所认可的存在物。
所以,蒯因指出:“我们的整个本体论,不管它可能有什么样的本体论,都在‘有个东西’、‘一切东西’这些量化变元所涉及的范围之内;当且仅当为了使我们的一个断定是真,我们必须把所谓被假定的东西看作是在我们的变项所涉及的范围之内。
”[3](P268—269)
依照蒯因的本体论承诺,在现代逻辑中,一个逻辑系统的本体论承诺只取决于该系统的语义解释,不同的语义解释就有不同的本体论承诺。
从这一点来看,反实在论者必然认为系统中的本体论承诺只是一种“设计”,与客观存在毫无关系。
那么哲学为什么还如此重视本体论问题呢?蒯因认为,本体论问题隐含在一切理论问题之中,这个问题的解决是其他一切理论问题得以解决的基础。
“一个人的本体论对于他据以解释一切经验乃至最平常的概念结构来说是最基本的”[2](P10)。
无论是自然科学家,还是哲学社会科学家,当他们构建或谈及一种理论时,都是以承认物体对象存在的约定为前提的,即任何理论的任何陈述都带有本体论承诺的性质。
既然如此,关于存在物的问题及本体论问题就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这样问题就变成了给出一段陈述,不管是在日常语言还是在科学家或者哲学家的著作中,我们该如何确定包含在这段陈述中的本体论承诺。
所以,蒯因认为要确定包含在比如说一段陈述中的本体论承诺,首先就要把有关的陈述加以重写,以揭示其基本的逻辑模式,以及代表各种个体词或谓词的常项或变项,量词被用来约束变项,而变项则涵盖一个可能的值域。
蒯因主张,借助于一阶陈述公式的典型记号法,将日常语言、科学或哲学的每一个陈述予以改写,就可以说明这一点。
一个被量词限定的一阶命题,是一个其中的约束变项所涵盖的一个可能的值域,它们可以是人们在其本体论中选择出来加以区分的任何类型。
总之,使用约束变项是人们达到本体论承诺的唯一途径。
这样,“存在就是成为一个变项的值”成为蒯因本体论承诺的著名口号。
二、本体论承诺问题的提出
蒯因在批判逻辑实证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整体论经验检验理论和本体论承诺观点,这可以看作是对逻辑实证主义的一种批判性继承。
蒯因的整体论经验检验理论是其全部思想的出发点,其基本思想是这样的:经验的检验始终只是针对命题的整个体系的,而不是针对孤立的命题;不论提出什么样的经验检验,都不能单独地证明某个命题是假的或真的,因为对命题体系中的其他命题作些调整,总是能够抵消这种反证。
正是在这种整体论经验检验理论基础上,蒯因提出了“本体论承诺”这个概念。
在他看来,本体论承诺是必要的,当一个人谈论某种事物或接受一种理论时,他就有义务接受某种本体论的论断。
也就是说,我们只有预先设定某物是存在的,才能来讨论某物是怎样的。
我们接受一种本体论,同我们接受一个最简单的、可以把原始经验的零乱材料置于其中并加以整理的概念框架是等同的。
他声称:“一旦我们择定了要容纳最广义的科学的全面的概念结构,我们的本体论就决定了。
”[4](P274)然而,这种本体论承诺又具有约定的性质,也就是说,当我们断言某某事物存在时,其实是在约定某某事物是存在的,也就是做出一种本体论的承诺。
至于该事物是否存在,这个问题实际上并不重要,至少在制定一种理论体系前问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做出某种本体论承诺的目的是要据此而建构某种有效的理论体系,因此关键的问题在于这种本体论承诺和它所属的理论体系是否恰当、有效。
依据整体论经验检验原则,检验理论体系有效性的方法是从中推导出一些观察陈述来,看它们是否跟感觉经验相协调。
如果它们跟感觉经验相协调,那就说明这个理论体系是有效的、可接受的,同时也就表明该理论体系中的概念所指事物存在,反之,则不承认它们的存在。
这就是说,一个理论体系被经验检验为有效的、可接受的,那么它所包含的某物存在的本体论承诺就是有效的、可接受的,而不管该事物究竟是否实际存在。
蒯因的上述论证,实际上是把本体论问题完全
・
3
2
・
第1期唐 文:整体论与本体论承诺问题
归结为一个语言问题。
在他看来,我们之所以有义务承认某种对象的存在,是因为我们的语言中有关于该对象的词语在起作用。
他承认物理对象和抽象实体的存在,但这只是一种在理论中或语言中的承认,目的是为了保证指示该对象的词语在语言使用中有效地发挥作用。
他把哲学包括科学中的所有基本概念都看成是为了便于说明问题而做出的理论假设,它们与宗教神话没有本质的区别。
他说:“物理对象是作为方便的中介物被概念地引入这局面的———不是用根据经验的定义,而只是作为在认识上可同荷马史诗中的诸神相比的一些不可简约的设定物。
从认识论的观点看,物理对象和诸神只是程度上、而非种类上的不同。
这两种东西只是作为文化的设定物进入我们的概念的。
”[4](P299—230)
三、“非存在之谜”的解决
在存在问题的研究和处理中,存在着如“伯克利学院的又方又圆的屋顶是不存在的”之类的所谓的“存在难题”,这实际上就是包含空专名的语句的逻辑问题,它是自柏拉图以来著名的“非存在之谜”,蒯因将其戏称为“柏拉图的胡须”。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诸多逻辑学家和哲学家都提出了各自不同的方案。
关于“存在”含义与对象的解释,大致可分为两派,即以具体主义为代表的狭义派和以柏拉图主义为代表的广义派。
在存在的对象上,这两派有着根本的不同。
本人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要认识到“存在”的不同层次,特别要注意区分以下两方面的不同层次的“存在”。
第一,具体的存在与抽象的存在。
如果对“存在”只作狭义的理解,即只承认客观世界真实个体的存在,那么蒯因的“柏拉图胡须”确实棘手。
严格地说,存在问题及其争论主要是在具体主义的意义下出现的。
所以,我们先不妨对其作广义的理解,将“存在”分为“具体的存在”与“抽象的存在”,这样有利于该问题的解决。
在“伯克利学院的又方又圆的屋顶是不存在的”这一命题中,主词“伯克利学院的又方又圆的屋顶”所指称的存在是思维世界中的抽象的存在,而谓词“不存在”中所指的存在则是客观世界中的具体的存在,由于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存在,因此主词所指称的“存在”并不构成对谓词“不存在”的否定。
该命题的真实含义是:作为思维世界领域之抽象的存在———“伯克利学院的又方又圆的屋顶”,在客观世界中并不存在。
[5]
第二,隐含的存在与显现的存在。
对于“柏拉图的胡须”问题,如果我们作狭义的理解,则不得不将存在分为“隐含的存在”和“显现的存在”。
存在问题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所谓的“主词存在”问题,这个问题在现代逻辑哲学中的表述是:在形如“S是(不是)P”之类的命题中,S作为主词是预先被假定存在的(隐含的存在),这种预设的存在是通过语法或语义蕴涵隐含地告诉我们的。
而在“S是存在的”或“S 是不存在的”表述中,作为语法谓词所明确宣称的“存在”或“不存在”,则是命题或语句本身明确显示的(显现的存在)。
从逻辑层次来看,在同一个命题中,“显现的存在”要强于“隐含的存在”,当二者一致时,弱者上升为强者;当二者矛盾时,强者会遮蔽弱者。
如在“伯克利学院的又方又圆的屋顶是不存在的”这一命题中,主词预设了“伯克利学院的又方又圆的屋顶”是存在的,但语法谓词“不存在”则显示了“伯克利学院的又方又圆的屋顶”的不存在,在这里,“隐含的存在”与“显现的存在”发生了矛盾,因此,“显现的存在”就遮蔽了“隐含的存在”。
这样,整个语句的意思即为“伯克利学院的又方又圆的屋顶是不存在的”,而不是“那个存在的伯克利学院的又方又圆的屋顶是不存在的”。
[6]
在《论何物存在》一文中,蒯因指出“存在就是成为一个变项的值”,这其实已表明他是将存在视为逻辑谓词的,当然它是一个甚为特别的逻辑谓词。
所以,当我们把“存在”当作一个逻辑谓词来分析时,一定要注意到“存在”的不同层次,否则就无法解答“柏拉图的胡须”问题。
四、本体论承诺问题的意义
蒯因从语义逻辑与整体论的角度来考察本体论问题,使存在论问题从事实走向承诺,从经验证实走向语言使用,避免了困扰人们的如何谈论“非存在”的问题。
这在哲学史上是一个非同小可的进展。
蒯因除巧妙地避免了“非存在”问题之外,他在《论何物存在》一文中对本体论意义以及认识论意义上的存在问题也提出了挑战,即明确表示反对在这些意义上谈论存在问题。
他这样写道:“在本体论方面,我们注意约束变项不是为了知道什么东西存在,而是为了知道我们的或别人的某个陈述或学说说什么东西存在;这几乎完全是同语言有关的问题。
而关于什么东西存在的问题则是另一个问题。
”[2](P15)他在《经验论的两个教条》中对分析与综合的区分和
(下转第70页)
它是对理性世界的侵犯与威胁,而在非正常的社会中,确是一种常态的存在。
这在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中早有表现。
但路翎这个启蒙者的叙述并不是就到此为止。
《财主底儿女们》中蒋纯祖注重个人的价值与尊严,强调个性的自由意志,勇于争取并捍卫个人的权利,追求个性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
面对机械的、独断的教条和那些短视的、自以为前进的官僚们,敢于反抗束缚个性的桎梏;面对卑污的环境,他无所畏惧,义无返顾地进行决绝的抗争。
他走向了乡间,把人的启蒙与个性的启蒙带到中国最底层的民众中,试图改变乡民的平庸、迂腐、保守,扭转他们习以为常的偶像崇拜与圭臬奴从,希冀他们走向“人底完成”。
但他只看到几千年奴役留下的精神创伤,而始终没有全面地了解大众,也没有能力引导大众中间潜在的巨大力量。
最后,他死在他所欲启蒙。
但蒋纯祖的解脱似乎是向着军事、政治的解决———一个不具体的象征而去:苏德战争爆发了,“他重新看见那一群向前奔跑的、庄严的人们,他抛开了他心里的那一块沉重的磐石了。
他觉得,他被那件庄严的事情所宽容,一切都溶在伟大的,仁慈的光辉中,他底生与死,他底一切题目都不存在了”。
这是战斗的激情使然,但战斗就能使他真正地走出他的困苦吗?我们不禁为蒋纯祖死前所找的凭借感到荒凉。
这正是作为叙述者的写照,最终,路翎创作的人物被他曾经所欲启蒙的对象弄得发了疯。
路翎企图在压制的天空下冲决一角,但路翎的“革命”却不能在“古国”中有所逞。
多少年后路翎与自己创造的疯癫人物一样,被“古国革了命”。
因此,路翎的叙述原则就是追随着作者的主体世界而驰骋的原则。
[参 考 文 献]
[1] 李锐.春色何必看邻家———从长篇小说的文体变化浅
议当代汉语的主体性[J].当代作家评论,2002,(2): 10—17.
[2] 路翎.一起共患难的友人和导师———我与胡风[A].晓
风.我与胡风———胡风事件三十七人回忆[C].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475.
[3] 路翎.对于大众化的理解[A].张业松.路翎批评文集
[C].珠海:珠海出版社,1998.77—78.
[4] 路翎.路翎小说选自序[A].张业松.路翎批评文集
[C].珠海:珠海出版社,1998.236.
[5] 王彬彬.我喜欢汪曾祺,但不太喜欢《受戒》[J].小说评
论,2003,(2):17—21.
[6] 晓风.胡风路翎文学书简[C].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
1994.
[7] 胡风.财主底儿女们・序[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995.81
(上接第24页)
对还原论思想的批判,进一步强化了他与经验论实在论的对立立场。
尽管这种立场在他的晚年有所松动,但他仍然坚持这样一条基本原则,即“我关于经验内容的定义只适用于这样的句子和句子集合,它们在上述规定的意义上是可检验的”。
[7]正如陈波所指出的,蒯因对经验论的批判“促使他提出了整体主义知识观,并促使逻辑实证主义转变为逻辑实用主义,其影响是深远和巨大的”。
[3](P125)
当然,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逻辑实用主义的出现,更重要的是表现为对整个经验论基础的根本性摧毁。
无论是传统的英国经验论还是现代的逻辑实证主义,它们都把分析与综合的区分看作是自己哲学大厦的基础。
而蒯因指出,我们的经验都是通过观察命题来表达的,我们无法把感觉之外的事物作为命题的主词,因为当我们使用这些事物名词时,就涉及到它们的存在问题。
而存在问题是个形而上学问题,在现代哲学语境中,也是一个逻辑谓词的外延问题。
由于我们只能通过语言描述来表达我们的感觉经验,因而我们无法超越语言去“体验”语言无法
描述的外在事物。
语言既是我们的表达界限,也是把我们与外在事物隔离开来的屏障。
但蒯因并没有完全否定语言与外在事物之间的联系,他用了一个“本体论承诺”把存在问题“悬置”起来,从而一劳永逸地解决了这个棘手的问题。
[参 考 文 献]
[1] 应奇.概念图式与形而上学[M].上海:学林出版社,
2000.51—521
[2] [美]蒯因.从逻辑的观点看[M].江天骥,宋文淦译.上
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3] 陈波.蒯因哲学研究[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
书店,1999.
[4] 俞吾金,吴晓明.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英美哲学卷)
[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5] 陈晓平.关于存在问题[J].哲学研究,1997,(12):62—
63.
[6] 胡泽洪.逻辑的哲学反思[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4.64—69.
[7] [美]蒯因.真之追求[M].王路译.北京:生活・读书・新
知三联书店,19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