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史期末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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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圣德太子:(574年——622年),飞鸟时代的皇族、政治家,用明天皇第二子。圣德太子深受中国的尊王大一统思想的影响,在其执政期间,为了挽救社会危机,圣德太子在国际局势紧张的情况下进行改革:派遣遣隋使,引进中国的先进文化、制度,制定冠位十二阶和宪法十七条,意图建立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国家体制。另外,圣德太子笃信佛教,其执政期间大力弘扬佛教。圣德太子的改革,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压制了氏姓贵族的势力,提高了皇室的地位,为后来建立中央集权制奠定了思想基础,是大化改新的准备和先声,但其改革是不彻底的,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
2.摄关政治:日本平安时代中期的政治体制。它指的是藤原氏以外戚地位实行寡头贵族统治的政治体制,企图窃取朝廷的最高权力,史称“摄关政治”。“摄关”是摄政和关白的合称。天皇幼时,由太政大臣代行政事称摄政。天皇年长亲政后,摄政改称关白,辅助天皇总揽政事。类似于我国汉代的外戚干政。后被院政取代。摄关政治并非为先进的政治体制,是盘踞在中央集权体制上的毒瘤。它也标志着大化改新以来所确立的以天皇为核心的中央集权体制的削弱,日本经过一个世纪所建立的律令制度也趋于瓦解。
3.院政:是指日本平安时代末期由太上天皇亲掌国政的政治制度。始于1086年11月,白河天皇为抵制外戚藤原氏,让位于年仅8岁的堀河天皇而成为太上天皇,在居处建立院厅,亲自操纵朝政,国政大权悉归院厅。日本历史上开始了长达一个世纪的“法王执天下政”的院政时代。院政的设立虽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藤原氏势力,巩固了皇权。但其引发了更多的矛盾,最终引发了12世纪中期的“保元、平治之乱”。
4.“地头”与“守护”:地头、守护制是镰仓幕府时期在地方上实行的制度。所谓“地头”是由御家人担任,是幕府派驻庄园的代表,任务主要是检察、征税、管理土地等。地头分为本领安堵地头和新恩地头。他们以幕府权力为依靠,加强了对农民的统治。所谓“守护”是由武士出身的军事行政官。1185年,源赖朝以讨伐源义经为由,在全国各地的庄园设立守护,以一国一人为原则,赖朝拥有其任命权。守护的职责是“大犯三条”,此外还有处理管内设寺、驿路的事务。“地头”和“守护”使镰仓幕府加强了对地方的管理和控制,有利于中央权力的集中。
5.兰学:指的是在江户时代时,经荷兰人传入日本的学术、文化、技术的总称,即日本锁国时代通过荷兰传入的西方科学文化知识叫做兰学。兰学是一种透过与出岛的荷人交流而由日本人发展而成的学问。兰学让日本人在江户幕府锁国政策时期得以了解西方的科技与医学等等。兰学是西方资产阶级的近代科学,它对日本生产力的发展和反封建思想的产生都起过重大作用。借着兰学,日本得以学习欧洲在当时在科学革命所达致的成果,奠下日本早期的科学根基。这也成为日本自1854年开国后,能够迅速并能成功地推行近代化的原因。
6.安政条约:即《日美修好通商条约》和《安政五国条约》的总称。1858年6月,江户幕府与美国签订《日本国美利坚合众国修好通商条约》,7月与荷兰、俄国、英国,9月与法国缔结同样的通商条约。在“亲善”、“修好”的名义下,日本陷入了半殖民地的地位。最具殖民侵略的代表性条款就是关税协定和领事裁判权。《安政条约》的关税协定使日本失去了保护本国工商业的自主权;领事裁判权则侵犯了日本的司法自主权,袒护了外国人躲避日本法律的制裁。《安政条约》未经天皇同意而签订,加剧了尊王攘夷运动,导致安政大狱。明治政府曾为修改条约作了努力,但未能顺利完成,直到1911年(明治44年),才得以缔结对等的条约。
7、英萨战争:又称鹿儿岛炮击事件(1863年8月15日-1863年8月17日),是英国为了促使萨摩藩出面解决生麦事件,交涉未果,而派遣军舰攻击鹿儿岛湾之炮击事件,双方均损失惨重。此役在鹿儿岛当地又称“前之滨战役”。通过与英军的交战,萨摩藩痛感军备现代化的重要,认识到英国的实力。1863年11月15日英萨讲和,萨摩藩答应支付赔偿金。这场冲突事实上成为之后萨摩与英国紧密关系的开端,其后双方还在戊辰战争中结为联盟。自此萨摩藩知道攘夷已不可能,转向主张开国,后来成为明治维新的推手。
8.大久保利通:(1830年-1878年),原为武士,是日本明治维新的第一政治家,号称东洋的俾斯麦。进行倒幕运动,辅佐明治建立明治政府,结束了统治日本长达近700年之久的封建武士领主统治;步入政坛,大久保以英国为目标,着手创建资本主义,推行的资产阶级改革,殖产兴业、文明开化、富国强兵,日本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带头推进文明开化、推行地税改革、促进公武合体、推行铁血改革等,对日本的统治作了很大的贡献。大久保利通和西乡隆盛、木户孝允一起在历史转折时期,发挥了卓越的组织才能,是明治维新的元勋,史家誉为“维新三杰”。虽其铁血手腕引起大家的不满,但其在当时所采取的发展日本的措施被伊藤博文等人继承和发展下去,完成了日本资本主义近代化。
9.伊藤博文:(1841年-1909年),日本近代政治家,日本第一个内阁首相,第一个枢密院议长,第一个贵族院院长,首任韩国总监,明治宪法之父,立宪政友会的创始人,四次组阁,任期长达七年,任内发动了中日甲午战争,使日本登上了东亚头号强国的地位。他致力于订定日本宪法,并订定华族制度、内阁制度、皇室典范,设立枢密院等等。他最大的贡献是草拟明治宪法和组织两院制议会,建立了一种有生命力的立宪制度,他使日本人能够有秩序的进行政治和平演变,在此种变化中,民众得到日益扩大的参政机会,这是很有意义的。
10.“主权线”与“利益线”理论:即“大陆政策”。1890年3月,内阁总理山县有朋在国会演讲时将本国疆域称为“主权线”,然后把“与我国主权线之安危紧密关联的地区”称作“利益线”,并强调“仅仅防守主权线已不足以维护国家之独寸必须进而保卫利益线”。根据这一理论,只要日本认为某国家或地区与本国利益有关,就可以出兵加以“保卫”。根据首相的旨意,青木外相在《东亚列国之权衡》一文中,更加露骨地主张要在近期内抢先占领朝鲜、中国满洲和俄国滨海地区,甚至要把朝鲜、中国满洲并入日本。山县、青木的这些论调,是立宪后第一届内阁提出的对邻国外交总方针,通称为“大陆政策”,以后的几届内阁在外交上都承袭了这个方针。
11.福泽渝吉:日本近代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明治时期杰出的教育家、日本著名私立大学庆应义塾大学的创立者。他毕生从事著述和教育活动,形成了富有启蒙意义的教育思想,对传播西方资本主义文明,对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因而被日本称为“日本近代教育之父”、“明治时期教育的伟大功臣”。
12、米骚动:1918年,日本爆发了历史上第一次全国性的大暴动。这次革命暴动最初是从渔村妇女抢米开端,各地一般也以抢米形式爆发,所以在日本历史上习惯地称为“米骚动”。“米骚动”从抢米而发展到与地主、资本家进行面对面的斗争,与反动军警进行搏斗,而且在群众中公开提出“打倒寺内内阁”的口号,因此运动本身乃是革命性的政治斗争。“米骚动”是伟大十月革命后所掀起的世界革命大风暴的一部分,不仅沉重打击了日本的反动统治阶级,而且给予日本工人运动以强有力的推动,它在日本革命运动史上占有光荣的一页。
13.大东亚共荣圈:是指为日本帝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提出的邦联制战略构想与政治号召。起由于1938年11月日本政府发表建立《大东亚新秩序》的宣言,欲树立“中日满三国相互提携,建立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互助连环的关系”,提出此基本政策构想的为日本首相近卫文麿发表的“近卫声明”。试图以“大东亚共荣圈”为整体,以日本与东亚与东南亚以“共存共荣的新秩序”作为建设目标为意义的政治体系。日本“南进”战略和建立大东亚共荣圈的方针加剧了它与英、美的矛盾,并且中国和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的最后胜利,使日本“大东亚共荣圈”的畸形梦想彻底破灭。随着日本在太平洋战争中的失败,“大东亚共荣圈”也随之烟消云散。
14.中途岛战役: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一场重要战役。这是唯一一次航母战斗群对航母战斗群的战争。也是美国海军以少胜多的一个著名战例。其于1942年6月4日展开,美国海军不仅在此战役中成功地击退了日本海军对中途岛环礁的攻击,还得到了太平洋战区的主动权,因此成为二战太平洋战区的转折点。它结束了日本的长期攻势,恢复了太平洋海军力量的均势。同时,此战还给日军高层造成了难以愈合的创伤。
15.旧金山体体制:1951年9月4日,美国在旧金山召开了对日媾和会议,有52个国家参加。9月8日和会签订了《旧金山和约》。同天,美、日又签订了《日美安全保障条约》。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对日和约》和《美日安全保障条约》两条约正式生效,结束了美国6年多的对日公开占领,开始了对日本的半占领体制。为保证《安保条约》的实行以及驻日美军的权利,1952年2月28日美日两国又签订的《日美行政协定》。上述两个条约和一个协定的签署,虽然在法律上承认了日本的独立地位,但事实上,美国在政治、经济、军事上继续牢牢地控制着日本,日本处于美国的半占领之下,这就是所谓的“旧金山体制”。旧金山体制是美国转变对日占领政策的必然产物,也是对日本民族尊严的嘲弄和挑战,但是,它使日本置于美国的军事力量保护之下,得以安心地走发展经济的道路。
16.《日美安全保障条约》:1951年9月8日日本与美国在旧金山美国陆军第六军司令部签订的军事同盟条约,此条约不仅构成规定日本从属美国的法律依据,而且使美国可以在日本几乎无限制地设立、扩大和使用军事基地。它是根据《旧金山和约》的第5,第6条订立的。2012年7月24日,日本宣称与美国共同作出决定,要将钓鱼岛列入《美日安全保障条约》。2012年9月19日,美方声称对有关领土争端不持立场。2012年11月29日美国参议院全体会议决定,在2013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中增加一个附加条款,明确规定美国对日防卫义务的《日美安保条约》的第五条适用于钓鱼岛。《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的实质是把日本半永久性地置于美国的远东的反共军事体制之下。
17.宪法第9条:是1946年5月3日实施的《日本国宪法》(又被称为“和平宪法,昭和宪法”)中较为著名的一条。主要内容是:“永远放弃以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它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这一放弃战争、废除军备、否认国家交战权的规定在世界各宪法中绝无仅有,作为战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充分反映了反法西斯同盟和日本人民对军国主义的痛恨,以及坚决要求维护和平的决心,日本宪法因此获得了“和平宪法”的美誉。也正由于第九条的制约,使战后日本得以将主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经济建设,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同时,也为日本走和平主义道路奠定了基础。
18.利库路特事件:所谓“利库路特事件”指的是竹下登为自民党第十二任总裁期间,利库路特公司向财界和政界高层人士行贿的秘密于1988年6月披露于报端,从而使日本的政界、财界和新闻界的许多头面人物受到牵连而连续倒台的事件,称为“.利库路特事件”。此事件的曝光,日本朝野为之震惊,竹下内阁也因此遭受致命打击,引咎辞职。自民党在日本国民中的威信也直线下降。利库路特事件是继1976年的洛克希德案件之后,日本战后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