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XX摄影协会财务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XX摄影协会财务管理办法为规范XX摄影协会财务管理,使协会资金合理化运转,保证协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

(一)会员费收入

(二)有关部门专项拨款

(三)外来单位的赞助

(四)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二条协会的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一)协会举办摄影展览、摄影比赛和组织摄影外拍活动等项目经费。

(二)购买书籍和订阅相关摄影报刊资料所需费用及其他宣传费用。

(三)邀请有关专家作摄影讲座或指导(特聘顾问)所需经费。(四)摄影比赛奖励以及会员服务所需经费

(五)其他开支

第三条协会设立专人管理财务工作,做到资金与帐目分开管理,帐目清楚,民主公开。财务人员须对财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各部开展工作。

第四条协会设立经费管理账本,就经费资金来源、支出目的、收支数额、时间、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的签字等应作明确记录,以便备查。

第五条经费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报销的经费开支发票需协会会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对于小额经费支出(单笔支出1 500元以下),可由会长委托协会秘书长签字报销。

第六条协会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协会经费只能用于协会举办各种活动及协会日常工作,任何个人不得挪用协会资金用于与协会组织管理及发展无关的事。

第七条协会开支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协会每年应向会员公告财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本办法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后生效,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条例解释权、修改权归本协会。

XX摄影协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五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