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新旺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12000 吨三氯化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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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新旺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三氯化磷、5000吨亚磷酸三甲酯、5000吨亚磷酸三乙酯和3000吨敌敌畏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漯河市新旺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三氯化磷、5000吨亚磷酸三甲酯、5000吨亚磷酸三乙酯和3000吨敌敌畏扩建项目位于漯河市漯西工业集聚区中部,占地面积186亩。该项目于2011年5月动工,2013年7月竣工。2014年4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同意其进行试生产(豫环评试〔2014〕43号文)。试生产期间,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全厂实际总投资8680亿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078万元,占实际总投资额的0.12%。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各项污染物防治设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成立了环保管理机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公司6吨/小时、4吨/小时燃煤锅炉
废气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亚磷酸三甲酯、三乙酯生产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厂界氯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全厂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一1996)表 4 二级标准及漯西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计算得出,该项目SO2排放总量9.10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4.58吨/年,COD排放总量分别1.2369吨/年,氨氮排放总量0.00005吨/年,未超出河南省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