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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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产品召回小组。成员包括:管理者代 表/HACCP小组组长、副总经理、销售、质 量、生产、研发部门负责人、其他必要人 员。
事件发生后, 召回小组就是 行动的中心
信息反馈
• 营销中心客户服务部将顾客反馈的食品质 量、安全问题,及时填写在“顾客投诉及 哪些问题和召回有关呢? 事故处理单”上传至质量管理部。 • 公司内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质量问 题时,发现人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报告。 • 对国家抽检发现本公司产品不合格、国家 强令实施的召回、媒体对本公司产品的负 面报道这些信息,发现者或接收者应及时 报告给质量管理部。
危害调查和评估
危害调查 法律的? 内因 危害评估 事件结果 出现了哪些严重问题或可能出现严重问题?
配方的?
谁在吃? 卖了多少?
大部分人出了什么问题?
问题的严重性? 目前怎样,以后会怎样?
• 当确认需要实施产品召回时,应明确召回级别。食品召回 级别分为三级: • a.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 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 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 b.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 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 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 c.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 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或者属于标识不符 引发误用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食品生产者的职责
第八条 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 相关管理制度,应当准确记录并保存生产环节中的原辅料 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 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 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九条 食品生产者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或市级质监 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 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其生产的食 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信息分析
• 质量管理部经理对收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如果发 现产品对消费者已诱发伤害或可能引发伤害或因 标识不符误用而导致健康危害时,应及时上报 HACCP小组组长、管理者代表。 • HACCP小组组长、管理者代表共同组织产品召回 小组对“产品召回建议报告”进行评价,并进行 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以确定 是否需要实施产品召回。
对于不安全食品与不合格食品的区别,不合格食品相 对不安全食品有着更大的外延。

• 比如,国家质检总局在对酒类进行抽检时,发现酒精度数 未达到标准,这就属于不合格产品而并非不安全食品; • 如果酒里面检测出了有毒有害物质,经过评估,企业就必 须进行召回。所以,认清二者的区别也是十分必要的。
•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 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 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 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 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 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 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 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 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 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 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
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召回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区别?
不安全食品≠不合格食品
• 召回食品不合格食品并非全是不安全食品 •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对不安全食品作出了明 确的4个方面的定义,这些食品是一定要被召回 的。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者在实施食品召回的同时,不免除其依 法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食品生产者主动实施召回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三十五条 食品生产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或第二十五条第二 款规定未停止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 期未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一)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安全危害调查通知,但未及时 进行调查的; (二)拒绝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 (三)未按本规定要求及时提交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报告的
各级召回的区别
一级召回 有死亡 二级召回 无死亡;问题严重 1日内发到通知 2日内发到通知 三级召回 无死亡;问题一般;产品合格, 3日内发到通知 标识不符,导致误用
召回时限
确定召回方案 提交召回方案给政府 提交阶段性进展报告 完成召回工作 特殊情况 提交召回总结报告 批准后可以 延长 一级召回 应在3日内 一级召回 每3日 8小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二级召回 应在5日内 二级召回 每7日 15日内 但不得超 过30天 三级召回 应在7日内 三级召回 每15日
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
布并正式实施《食品召回管理规 定》!!!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解读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 规定共分5章45条: 第一章 总则 (1-9条) 第二章 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 (10-17 条) 第三章 食品召回的实施 (18-27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28-41条) 第五章 附则 (42-45条)
最早出现在1960年的美国汽车行业。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
做法,在商品召回制度成熟的国家,商品召回的程序、监督
和赔款等都有明确规定。
二、食品召回
• 食品召回 —— 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
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
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
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
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新《食品安全法》内容
•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把食品安全风险 评估结果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确定食源性疾病控制对 策的重要依据。统一发布食品安全重大信息,做到及时、
客观、准确。
• 二是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查验记录制度、标签制
度、索票索证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强化生产经营
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食品生产 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召回时限期满15日内
• 每年进行一次模拟召回演练,以评估和验 证召回程序的有效性。
质量管理部经理发出召回建议,召 回小组复核建议,召回小组是形成 产品召回建议的决定部门
• 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 a.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 b.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 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 c.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 • d.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 域和范围。 • 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 a.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 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 • b.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 • c.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 • d.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第八十五条
案例:食品公司召回规定
《产品通知和召回控制程序》
具体内容
产品召回的基础工作
• 建立和保存产品记录。包括采购,生产, 销售及投诉记录,以利于一旦产品召回时 的查找追溯。
这是召回的最基本条件,没有它就无法启动本程序; 目前要把销售去向记录到每一个服用者比较困难,但 具体到每一个分销终端应该是要做到
• 三是加强食品进出口质量管理。进口到我国境内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以及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出口食品应当符合进口国(地区)的强制性要求,并经出
入境检验合格。
• 四是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食品消费
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依法获得
赔偿。
《食品安全法》法律责任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98 号


1 什么是产品召回和食品召回
2 《食品安全召回管理规定》/《食品安全
法》解读; 3 案例:某食品企业的相关规定
一、产品召回
产品召回制度,是指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或者经
销商在得知其产品存在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时,
依法向政府部门报告,及时通知消费者,并从市场 和消费者手中收回有问题产品,予以更换、赔偿的 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消除缺陷产品的危害风险。
• 第一章


目的
• 第一条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
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食品的 召回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规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 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 至死亡的食品; (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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