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主权再议的国际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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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主权再议的国际法思考
琉球主权再议的国际法思考
2013年5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论〈马关条约〉与钓鱼岛问题》,通过大量的文献资料从历史学角度就钓鱼岛及琉球群岛的主权归属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证分析。
学术界对琉球问题的关注和研究由来已久,但《人民日报》这样的权威官方媒体发表署名文章讨论琉球主权并明确提出琉球主权再议,自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尚属首次。
因此,该文的发表引发各方的密切关注和激烈的反响并非偶然。
既然琉球再议的提出业已将沉睡多年的琉球问题再次激活,客观来说,这一契机为中国政府在适当的时机和条件下改变对琉球问题的立场做好了铺垫。
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对琉球主权再议问题所涉及的国际法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
一、琉球主权再议的法律依据
(一)历届中国政府从未承认日本对琉球的吞并
琉球王国原本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自1372年接受明朝皇帝册封,明朝昭告琉球并建立封贡制度以后,至清光绪五年(1879年)日本在琉球废藩置县为止,琉球一直都是中国的藩属国。
1609年,日本萨摩藩岛津氏占领了琉球,虽然本文由收集整理旋即退兵,但琉球王自此开始受到日本挟制,琉球以后既向中国进贡,也向日本进贡。
从此,日本开始了对琉球领土和主权长达300余年的的蚕食。
1872年,日本明治政府把琉球国改成琉球藩。
1875年,日本天皇强令琉球断绝与清朝的册封关系。
1879年,日本政府以武力派往不设军队的琉
球,将琉球国王强行押解到东京,吞并琉球王国,将它改名为冲绳县。
这在日本历史上美其名曰琉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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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中日双方就琉球地位问题展开旷日持久的斗争。
存球祀一直是清政府处理琉球问题的基本原则和底线,所谓存球祀,即保存琉球社稷,简而言之,只要日本能够满足琉球复国这一条件,有关琉球问题的其他一切事项,中日双方都可以谈,言下之意自然是坚决不承认日本对琉球国的吞并。
1894年甲午战争,中国兵败,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割占中国台湾,最终巩固了对琉球群岛的殖民统治。
从坚持存球祀这一立场来看,彼时的清政府虽然腐败无能,但也从未正式承认过日本对琉球的占领,更未承认日本对琉球享有所谓的主权。
清政府坚守存球祀的底线,为日后琉球主权再议埋下了伏笔,留下了余地。
此后,历届中国政府均未承认日本对琉球的吞并。
迄今为止,中日两国之间从未就琉球问题达成任何条约。
因此从法理上讲,琉球主权归属,是中日两国之间悬而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相关国际条约对琉球主权问题的影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与同盟国并肩战斗,抗击日本侵略,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日本沦为战败国。
在共同抗击日本侵略的过程中,中、美、英、苏等同盟国主要成员共同鉴定了一系列国际条约,如《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为琉球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但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国没有能够很好地把握这次机遇,导致琉球主权问题拖延至今。
即便如此,上述条约仍构成了琉球主权再议的重要法律依据。
1.《开罗宣言》
1943年11月22至26日,中、美、英三国首脑蒋介石、罗斯福、丘吉尔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讨论如何协调对日作战的共同军事问题和战后如何处置日本等政治问题,史称开罗会议。
1943年12月
1日,《开罗宣言》由华盛顿白宫向外界公布,正式发表。
《开罗宣言》虽未明确提及琉球问题,但指出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而琉球群岛,显然属于宣言中所谓以武力或贪欲攫取之土地,自然在应将日本驱逐出境之列。
由此可以解释为《开罗宣言》不承认日本对琉球享有主权。
2.《波茨坦公告》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政府首脑发表了《波茨坦公告》,苏联于同年8月8日加入。
《波茨坦公告》中与琉球问题相关的条款是第8条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公告宣称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这意味着《开罗宣言》已被《波茨坦公告》纳入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波茨坦公告》被日本以《投降书》的书面形式明示接受。
《波茨坦公告》对非缔约国日本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告非常明确地将日本领土范围限定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大岛内,其他岛屿是否归属日本必须要由上述三国共同决定。
根据《波茨坦公告》,尽管中美英三国并没有就琉球的未来地位问题达成最后决议,但也表明了日本不可能拥有琉球的领土主权,应由反法西斯盟国共同决定琉球的未来地位。
3.《旧金山和约》
1951年,以美、英为首的47个同盟国与日本在非法排除中国参与的情况下,私下签署了对日和平条约,史称《旧金山和约》。
合约第二章领土中第三条规定了琉球群岛的地位:日本对于美国向联合国提出将北纬二十度以南之南西诸岛(包括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孀妇岩岛以南之南方诸岛(包括小笠原群岛、西之岛与琉璜列岛)及冲之鸟岛与南鸟岛置于联合国托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之任何提议,将予同意。
在提出此种建议,并对此种建议采取肯定措施以前,美国将有权对此等岛屿之领土及其居民,包括其领海,行使一切及任何行政、立法与司法权力。
《旧金山和约》由美国一手策划和炮制,中国政府不予承认。
但是从中也可以看出,对日本领土限定的表述是与《波茨坦公告》吻合的,包括琉球群岛在内的北纬29度以南的岛屿被排除在日本领土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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