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高等教育介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德国高等教育介绍
以必要的指导和资助。

⒈高校的任务和作用
《高等学校总法》规定,高等学校的任务是通过科研与教学来扶植和发展科学艺术,使学生在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或艺术创造能力等方面得到训练,以适应未来职业的需要。

⒉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和经费来源
德国是联邦国家,16个州在高等教育教育领域有立法和行政管理权,当然也为此投资。

为保证各州高教发展能基本协调一致,《基本法》于1969年赋予联邦政府以高等教育原则立法权。

1975年德国诞生了第一部《高等学校总法》,该法确定了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框架。

各州也相继根据《总法》调整了自己原有的高教法。

除总体立法权外,联邦在高教方面的发言权有限,参与范围主要是向学生提供读书贷款、与有关州共同资助高校建设和促进高校科研及对外合作。

除法律外,协调高校发展的主要机构有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大学校长联席会议及联邦和各州教育规划和促进科研委员会。

高校发展的重要咨询机构是科学评议会,有关高等教育建设和发展
的重要方针方案通常要由该机构事先从专家的角度做出评议,该评议会也经常主动就高教的重要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

传统德国大学享有行政自治权和学术自主权,即高校根据其章程选举产生的管理机构可以就本校或本系的事业做出决定,不过高校行政方面的自主权在过去40多年中已受到政府的很大限制,因为学校的财政受控于政府,政府通过控制学校经费运转直接干预到学校的行政决策。

因此,德国高校的自主权实际上主要表现在学校教学科研人员在学术问题上如选择课题,确定研究方法,争取社会资助和评价及传播科研成果等方面。

⒊高校招生
德国没有全国或全州的高校入学考试,13年制或相当13年制完全中学的毕业生在其中学毕业的同时即获得普通大学入学资格。

按各州达成的协议,高校有义务接受所有取得这一资格的年轻人上大学。

目前有三分之一的适龄青年上大学,每年新生25万人上下。

一般来说,新生可以自由选择所学专业,但随着入学人数的逐年增加,不少专业已人满为患,导致某些专业不得不实行入学名额限制,这主要是
涉及医学、法学、企业经济学和心理学等热门专业。

德国大学不仅招收完全中学毕业生,那些职业高级学校毕业的学生也有机会进入高等专业院校学习,以保证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贯通。

如今,高专以其学制短和学习内容实用性强等特点也吸引了许多具有上大学资格的年轻人来此就读。

⒋高等院校的种类
⑴综合大学(Universitat)
主要是指传统的多学科大学和工业大学,是高等教育的核心,至今仍是其最重要的部分。

根据1993年统计,德国规模最大的前五名大学依次是:慕尼黑大学(学生63369人)、柏林自由大学、科隆大学、明斯特大学和汉堡大学。

西部大学的学生数一般都在万人左右。

大学的专业领域通常包括神学、人文科学、法学、经济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医学。

工业大学原本只设理工学科,但是现在多数已扩大其它专业如社会科学和医学以及其它非专业基础课程,已具有传统综合性大学的特点。

综合大学是一种学科较多、专业齐全、特别强调系统理论知识、教学科研并重的
高等学校。

此类大学设有工科(Ingenieurwissenschaft)、理科(Naturwissenschaft)、文科(Geisteswissenschaft)、法学(Rechtswissenschaft)、经济学(Wirtschaftswissenschaft)、社会学(Sozialwissenschaft)、神学(Theologie)、医学(Medizin)、农学(Agrarwissenschaft)以及林学(Forstwissenschaft)等学科。

它包括有:理工大学(Technische Universitat,TU)、师范大学(Paedagogische Universitat / Hochschule,PU/Ph)、混合大学(Gesamthochschule,GH)以及体育大学、行政管理和国防大学等。

⑵师范学院(PAEDAGOGISCHE HOCHSCHULE)
是在1945年以后由原来不属高校范畴的师范学校和师资培训机构发展而来,主要是培养小学和初中师资,而完全中学和职业学校的师资则主要由大学的师范系培养。

⑶艺术学院(KUNSTHOCHSCHULE)
主要开设造型、雕塑和建筑等专业。

⑷音乐学院(MUSIKHOCHSCHULE)
课程内容脱离实践,缺乏针对性,目的和要求不明,导致为学习而学习,拖延了毕业时间。

大学或具有大学资格学校的学生毕业时获得大学毕业文凭(DIPLOM或MAGISTER),有人译为硕士文凭,但有争议,有些国家承认其与本国的硕士文凭等值,有些国家则不予认可,理由是这种文凭毕竟是大学本科阶段毕业时的水平。

大学毕业生在考试获继续攻读博士的资格后可以在教授的指导下在3—4年时间内边学习边科研,最后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博士文凭。

高专毕业生获得高专毕业文凭(DIPLOM,FH),他们在毕业后不能继续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可以进入综合大学攻博。

大学教师的职称结构通常分为教授、大学助教和科学工作人员。

此外,州法律还规定高校可以根据教学和科研的特殊需要聘用大学讲师、编外教授和特聘教员等。

这些职称的含义,与中国并不相同。

比如,德国的大学聘请的私人讲师,其实已经具备教授的资格,但由于教授位置有限制,不能受聘为正式的教授,只能临时以讲师的身份授课。

根据1998年统计,德国高校共有教师52071人,学生1801200人,师生比为1:34人(其中高等专业学院教师13027人,学生404100人,师生比为1:31)。

⒍德国大学的学分制
德国大学的学习分许多阶段:第一阶段包括中间阶段考试(Zwischenprufung)及在此之前的一切课程。

中间阶段考试的目的是要大学生证明他是否已具有继续学习所需的初步知识。

中间阶段考试前,学生必须取得足够的学分。

中间阶段考试前的基础课程学习一般需要两年时间。

通过阶段考试的学生方能开始第二阶段,即主修课程学习阶段。

这个阶段至少也要两年时间。

参加中间阶段和毕业考试的条件是,学生必须取得足够的学分。

每个学生的学分是由他所学的专业而定的。

所谓学分就是由任课老师所签发的一张证明(Schein),证明某学生已得到某一课程所必须的知识。

在Schein上通常会注明学生的分数,1分为最好,5分为最差。

⒎德国大学的授课形式
德国大学有三种基本授课形式:讲座课(Vorlesung)、讨论课(Seminar)和练习课
(Ubung)。

讲座课的特点是教师就关题目作报告,学生只是听讲,这就是说,上课时教师与学生一般不进行讨论,最多在课后教师回答学生提出的一些问题。

练习课的主要形式是教师和学生一起工作,适应于低年纪学生。

讨论课,教师与学生共同讨论,学生要写论文,要在课堂上口头报告,做家庭作业和参加书面考试。

大学毕业考试有三种形式:理工科大学毕业考试,文科硕士学位考试和国家考试。

理工科硕士学位考试是由与专业有关的口试和笔试,以及毕业论文两个部分组成。

国家考试是国家一级的毕业考试。

德国大学生和外国留学生均可参加。

对德国籍学生来说,国家考试可以使他们成为合格的国家公务人员,或从事由国家监督的职业。

如药剂师,医生,律师,教师和法官。

国家考试根据特别制定的考试条例,由国家任命的考试机构的官员和高等学院的教师一起负责进行。

德国大学每年分为两个学期,即冬季和夏季学期。

冬季学期一般从10月中旬至来年2月中。

夏季学期一般从4月中旬到7月中旬。

大学的课程分为两个阶段,即:
(1)础阶段(Grundstudium):通常为4个学期,主要学习基础课程。

(2)专业阶段(Hauptstudium):因专业而异,一般为4-8个学期,学习专业(硕士)课程,做毕业设计以及撰写毕业论文。

修完基础阶段的课程,积累足够的学分单(Scheine)后,必须通过“中期考
试”(Zwishenprufung,Vordiplomprufung,Dipl omvorpu-
fung)才能进入专业阶段。

修完专业课程,完成毕业论,通过毕业考试,即可获得相应的学位。

毕业考试根据不同学科分为高校考试、国家考试和教会考试三种。

大学的理科、工科、经济学和社会学某些专业的学历文凭为Diplom;语言、文化、法律和部分经济、社会等人文学科的学历文凭为Magister/MagistraArtium(M.A.);考取教师、律师、医生和药剂师等则授予“国家考试(Staatsexamen)证书;应用技术大学的学历文凭为Diplom(FH);艺术和音乐院校的学历文凭为Magister或相应的证书。

以上文凭均具有同等的“职业鉴定资格”。

高校毕业获得硕士学
位,如果成绩优异,经教授(博士导师Doktorvater)同意,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⒏目前的问题
尽管德国的高等教育受到国际上的赞誉,但在国内,人闪对高校现状的不满情绪却越来越强烈,原因是德高校当前面临众多问题,如:经费不足、学生在校时间过长、毕业生年龄过大、课程过于专业化以及教授偏重科研对教学不经心等。

1998年修改后的《高等教育总法》体现了改革精神,其主要内容是:国家对高校的拨款与学校教学科研及培养科学后备人的成绩挂钩;建立学分制,以方便学生到国外大学以及在德国各大学之间转学,允许高校授予国际通行的“学士”和“硕士”学位,以提高德国高校对外国学生的吸引力;允许大学自行录取部分新生;强调大学教授必须有教育学和教学法能力;为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引进有学生参与的科研教学评估体系;缩短标准学制,高等专业学院的学制缩减为四年,大学学制减少到四年半;高校不仅有教学和科研任务,还要负责为新生提供学习咨询服务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