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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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修订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完善技术转移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强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服务能力,引导其向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制定《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稿)》,作为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考核评价的依据。
一、技术转移及技术转移机构
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这一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但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
二、制定原则
1.引导性原则。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应有利于技术转移机构完善管理机制、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
务能力、培养技术转移人才,引导和带动技术转移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构建和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
2.科学性原则。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应准确反映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实际情况,指标全面、权重合理、范围明确,既能系统地、科学地反映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运营状况,又能促进其自身发展。
3.可操作性原则。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应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指标清晰,操作简单,计算方法科学简便。
4.适用性原则。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所涉及的各项指标在对我国技术转移现状和技术转移机构的调查基础上采集而成,应普遍适用于各类技术转移机构。
三、数据采集
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指标数据主要通过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上报的统计报表、财务报表以及相关活动讯息、机构简报、年度工作总结等获取,规范管理、社会信誉等定性指标需上报相关支撑材料。
四、评价结果及其应用
1.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委托专业评价机构或组织专家小组定期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评价。
2.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为企业法人的按A类机构进行评价,其余机构按B类机构进行评价。
3.国家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评价结果,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并组织相关专家小组进行复查,核实评价结果。
4.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
5.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有责任和义务提供评价所需资料和数据。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评价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机构,经核实后,视为不合格。
6.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机构将被取消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五、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对企业法人性质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A类机构)和除企业法人之外的其他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B 类机构)分别进行评价。两类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均设置基础条件、服务绩效、服务能力、规范管理和社会信誉5个一级指标。
1.A类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变换值
(K i)名称权重(M i)名称权重(N i)
1.基础条件10
1.1员工总数0.20
1.2技术经纪人数0.20
1.3兼职专家数0.20
1.4全年经费情况(含营业性收入
和工作经费)
0.40
2.服务绩效30 2.1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项数0.20 2.2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金额0.20 2.3技术性收入占总收入比例0.20 2.4利税总额占总收入比例0.20 2.5服务企业数0.20
3.服务能力30 3.1百人技术转移项目数0.30 3.2百人服务企业数0.30 3.3百人技术性收入0.40
4.规范管理20
4.1机构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和客
户管理制度
0.20
4.2信息化手段和专业数据库0.20
4.3区域或行业的示范带动作用0.30
4.4报表及时性与准确性0.15
4.5参与行业活动情况0.15
5.社会信誉10
5.1诚信度0.50
5.2知名度和美誉度0.50
2.B类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变换值
(K i)名称权重(M i)名称权重(N i)
1.基础条件10
1.1员工总数0.20
1.2技术经纪人数0.20
1.3兼职专家数0.20
1.4全年经费情况(含营业性收入
和工作经费)
0.40
2.服务绩效30 2.1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项数0.40 2.2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金额0.30 2.3服务企业数0.30
3.服务能力30
3.1百人技术转移项目数0.50
3.2百人服务企业数0.50
4.规范管理20
4.1机构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和客
户管理制度
0.20
4.2信息化手段和专业数据库0.20
4.3区域或行业的示范带动作用0.30
4.4报表及时性与准确性0.15
4.5参与行业活动情况0.15
5.社会信誉10
5.1诚信度0.50
5.2知名度和美誉度0.50
六、指标阐释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共设5个一级指标和19个二级指标(B类机构为16个)。
1.基础条件
主要考核机构规模、人员结构及经费条件等。包括员工总数、技术经纪人数和兼职专家数,以及全年经费情况(含营业性收入和工作经费)4个二级指标。其中员工总数指技术转移机构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人数,不含其依托机构的员工;技术经纪人数是指获得技术经纪人资格的人员。
2.服务绩效
主要考核机构促成技术交易的情况及机构自身运营情况。对A类机构和B类机构分别进行考核。A类机构包含5个二级指标,分别是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项数、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金额、技术性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利税总额占总收入比例和服务企业数。B类机构包含3个二级指标,分别是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项数、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金额和服务企业数。
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项数。指上年度组织技术交易活动,组织实施政府的技术转移专项,组织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技术转移,以及促成其它成交技术转移项目数量。提供技术转移服务、促进技术转移是技术转移机构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