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公众行政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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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公众行政知情权的完善

【内容摘要】在现代社会,知情权具有很重要的价值。它是公民实现个人自由的前提,每个公民只有充分地享有和行使知情权,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并最终实现个人的全面自由;它是民主政治运转的必要条件,公民只有充分了解政府信息和政府活动,才能有效地参与政治过程,对政府进行监督,保证人民主权的实现。

【关键词】知情权信息公开公民

知情权的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初被引入中国,但是至今很多公

民对于知情是相当的陌生,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宪法和宪法性法律

并没有关于知情权的明文规定,而是通过公民的参政权、表达自由权、

监督权及国家机关政务公开的原则规定予以间接确认。但是目前我国

公众知情权还存在很多不够完善的地方,本文对我国公众行政知情权

进行研究,分析我国公众行政知情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成

因,最后提出完善我国公众知情权的对策,保障我国公众的基本权益。

一、知情权相关概述及重要性

(一)知情权的含义

所谓公民的知情权,又称为知的权利,知悉权、了解权。作为国

家的公民,了解本国的方针政策、最新信息以及政府的重要事务,与

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事件是其基本的权利。公民的知情权是一项

基本人权,也即行政法意义的了解权。

(二)知情权的内容

1.对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法律依据的知情。这里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对国家机关对法律、法规制定的知情。公民有权知道国家机关制

定的法规和规章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二是对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凭借的法律依据的知情。一些国家机关滥用权力,在行使权力时超出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如发生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违法行为。因此,公民有权知道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法律依据。

2.对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程序的知情。如果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程序不合法,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违规操作,就有可能侵害公民的利益。如行政处罚,法律规定一般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相对人(处罚对象)、必要时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等程序。而在这当中,处罚对象有陈述权、申辩权。如果公民对程序不知情,便不知道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程序有没有违法,也谈不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3.对国家机关行使权力过程的知情。国家机关行使权力时,其行为可能依当时情况变化而进行变更,如果未按法律依法操作,就可能影响到公民权利。因此,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过程必须让公民知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适当公司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过程。

4.对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结果的知情。国家机关行使权力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出现异常情况,这是公民对政府实行监督的基本依据。

5.对国家机关行使权力过程中所获得信息的知情。国家机关在行使国家权力过程中获得大量的信息,包括国内的、国际的、政治的、经济的、科技的、文化的信息,这些是公共信息,除法律规定予以保密的之外,公民都有权享用,国家权力机关也有公开信息的义务。

(三)我国《宪法》中的知情权

我国宪法确立的人民主权原则内含了知情权的存在:如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第2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由此人民主权原则作为宪法的基本原则被确认下来。要真正落实这一原则,就应保证人民能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和形式及时准确的了解和知悉公共信息,即实现人们的知情权。因此,要认真做好知情权的落实工作,为公民提供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以期实现民主政治。我国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的形式,间接承认了知情权的宪法实体内容:我国宪法在第2章中赋予了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其中还有些规定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领域,为切实地落实公民知情权提供保障。

(四)公民行政知情权在我国的重要性

1.建立行政知情权制度是保护公民自身利益的需要

知情权是公民保护自身利益的手段。它可以要求政府及时地公布与公民利益有关的信息,使公民能及时了解社会上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情,从而了解自己的地位,然后对自己的生活做出相应的安排,能够趋利避害,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在北京发生的3年149起的“打闷棍”案件就是深刻的教训,如果公民提前知道了这些的消息,得知了自己可能所处的危险就会提高警惕,严加防范,从而能够在最大限度上避免危险的发生,民众的生命健康权就有可能得到更加有效地保护。

2.建立行政知情权制度是消除谣言,稳定社会秩序的需要

20世纪初,法国思想家黎朋在著作《论从众》中提到:普通民

众容易受到各种传言的暗示,从而无法用自己的理性和识别能力作出判断。社会心理学家方文也指出:政府在面对一些如灾难或公共安全的一些传言时,应该把来龙去脉告诉公众,这是透明的政府从保护每一个民众的角度应该做的,也是有效消除传言的最好方式。

二、我国公众行政知情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我国公众行政知情权现状

从全国范围看,许多地方政府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都普遍加强了公开的制度化建设,特别是确立了申请程序、公开指南和信息目录等基本制度,并不断探索制度创新的可能性,在志愿者服务、开发业务系统和重点公开方面进行尝试。同时,鉴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还不够透明,使得人民的知情权尚未得到保障。

(二)我国公众行政知情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第一,公开内容不完整,即应该让公民知晓的内容没有完全公开;第二,公开的内容不真实,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已经发现个别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有虚假成分,其中,政府的假公开都集中在与群众经济利益相关的项目上;第三,公开时间不及时;第四,目前的公开只是单方面的公开,因为信息公开的主动权常常掌握在行政机关中,要公开什么,怎么公开,对什么人公开等,一切都由行政机关自己说了算,普通公民对此缺乏请求权和强制公开的权利。

2.造成的原因分析。第一,制度不完善。具体表现为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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