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结算书

太原·东山雅居住宅小区5#楼结算书建设单位:山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单位: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建设项目:太原·东山雅居住宅小区5#楼

工程量: DDC桩13912.5m、洛阳铲成孔1项

总造价:捌拾柒万叁仟柒佰肆拾陆元贰角伍分(873746.25元)

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

编制人:编制人:

审核人:审核人: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

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

2、施工合同

二、特别说明:

本施工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根据合同规定,降水单价为70元/套天,工程量均按照施工有效套天计算。

鼓楼旧城改造回迁楼桩基工程结算书

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单价(元) 总价(元) DDC桩(水泥︰土=1︰3.5)m 13912.5 60.50 714893.90

合计714893.90

,造价鉴定规范2018,附录表格

附录A关于鉴定委托的复函 XX价鉴函【20XX】XX号 (委托人): 我方收到贵方就项目(案号)的鉴定委托书,现回复如下: 1我方接受贵方的委托书(如不接受,简要说明理由),鉴定工作按照贵方要求和《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规定的程序进行。 2我方将在本函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贵方送达《鉴定组成人员通知书》,请贵方及时告知各方当事人,以便当事人决定是否申请本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回避。 3在鉴定过程中,遇有《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第3.3.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我方有权终止鉴定,并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有关鉴定费用。 4请贵方提供证据材料,见所附《送鉴证据材料目录》。 5鉴定期限按《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规定的鉴定时间计算。如需延长,另向贵方申请。 6鉴定费用:按鉴定项目争议标的(或所涉工程造价) %计算。 鉴定费应在贵方移交送鉴证据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鉴定意见书发出前,应支付完毕。 鉴定期间,贵方单方面取消鉴定委托或终止鉴定的,鉴定费将不予退还。 7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鉴定机构(公章) 年月日

附录B终止鉴定函 XX价鉴函【20XX】XX号致 (委托人): 贵方委托我方进行工程造价鉴定的项目(案号:XXXX),因存在《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第3.3.6条第 XXXXXXX项原因,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我方要求终止鉴定,并退还所有鉴定材料。 鉴定机构(公章) 年月日

附录C鉴定人员组成通知书 XX价鉴函【20XX】XX号: 根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的有关规定,现将贵方委托的(案号:XXX)—案的鉴定人员组成名单通知如下: 鉴定人:,专业及注册证号:,职称: 鉴定人:,专业及注册证号:,职称: 鉴定人:,专业及注册证号:,职称: 辅助人员:,专业及注册证号:,职称: 辅助人员:,专业及注册证号:,职称: 1本鉴定机构声明: 1) 没有担任过鉴定项目咨询人; 2) 与鉴定项目没有利害关系(除该项目的鉴定费用外)。 2鉴定人声明: 1) 不是鉴定项目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 与鉴定项目没有利害关系; 3) 与鉴定项目当事人、代理人没有其他利害关系。 如果当事人对本鉴定机构和以上鉴定人申请回避,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委托人或本鉴定机构提出,并说明理由。 3本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承诺: 遵守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及仲裁规则的规定,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按照委托书的要求,廉洁、高效、公平、公正的作出鉴定意见。 鉴定机构(公章) 年月日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模板

阿丽贝(鞍山)塑料防腐设备有限公司工程项目 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书辽建咨字(2008)第0801号

辽宁建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阿丽贝(鞍山)塑料防腐设备有限公司工程项目 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书 辽建咨字(2008)第0801号 辽宁建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阿丽贝(鞍山)塑料防腐设备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政策法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辽宁恒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阿丽贝(鞍山)塑料防腐设备厂房、办公楼工程进行了工程造价审核,现将审核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委托单位:鞍山师范学院 建设单位:鞍山师范学院 施工单位:海城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造价审核范围 鞍山师范学院的维修改造工程包括院浴池装修改造、院配电室修建、高职院变电所修建、院热水房外线电缆工程、院生活区广场及道路改造五部分。院浴池装修工程主要包括墙体砌筑、墙面抹灰、装饰大白、卫生间隔断、墙面釉面砖镶贴、天棚吊顶、地面玻化砖和防滑砖的铺装、门窗更换,楼梯地面大理石、不锈钢栏杆、地面防水、照明器具、电线电缆、暖气片安装以及给排水管道阀门、卫生洁具、洗浴器具设施等;院配电室和高职院变电所工程包括:条形基础、墙体砌筑、现浇屋面板、室内抹灰、照明、采暖、给排水设施等;院热水房外线电缆工程主要是外部电缆的地下敷设;院生活区广场及道路工程包括广场柏油路面铺装、人行道花岗岩铺装、道路缘石安砌、护坡挡墙、路灯电缆敷设等。 三、工程造价审核依据 (一)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2.辽宁省及鞍山市有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文件规定。 (二)行为依据 1.本公司与鞍山师范学院签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关于工程造价鉴定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异议

异议书 关于**(2015)第045号工程造价鉴定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司有如下异议: 一、关于主厂房水电甲供材(属于暂定价) 根据《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条第二款约定(第11页),“暂定价部分价格结算时按其实际购买并经业主认可的价格按实调整”,即未经甲方确认的,***采购的暂定价部分不应计入工程总造价。 根据《协议书》第62页28.1条款关于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所有材料经发包人、监理认可”,也明确了***采购材料须经甲方认可。 2015年**月30日上午在**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质证时确定关于暂定价(甲供材)的鉴定遵循如下规则:***暂定价部分需获得甲方认可,***不能提供甲方书面认可的证据,则根据甲方和乙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哪一方更能证明暂定价采购的相关证据,就视为哪一方采购。 而***至今未提供暂定价部分甲方的书面认可的证据材料,而我司又提供了充足的证据包括合同、发票等证据材料,鉴定机构仍然不将甲供材料款予以扣除,违反施工招标文件的约定以及2015年3月30日的质证笔录。因此,鉴定机构应当将我司能提供充足证据的甲供材部分扣减。 且甲供材应当按照暂定价计算,而不应该按照实际购买价格计算。 二、关于设备基础部分,我司未与***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将有关设备基础承包给***,对于设备基础部分,我司不予认可。2015年**月

30日的质证笔录也确定合同外以签字为准。如***能提供关于设备基础的签证等证据材料,我司方认可,鉴定机构才可以将有证据证明其承建的设备基础计入合同造价。对此,鉴定机构应当将未能提供签证材料的设备基础部分扣减。 三、关于道路工程,由于道路工程存在变更和增减,实际道路工程量应比征求意见稿要少,道路工程造价鉴定结果与工程结算初审造价相差12万左右,请鉴定机构实地测量。 四、甲供材应按照投标预算量及价格扣除,征求意见稿实际少扣除甲供材部分约28万。 五、合同内未做及重复工程量应扣部分约10万元,包括地沟合同内未做部分约2.9万、雨水管道与土建重复计算部分约3万元、管沟开挖防雷引下线约0.8万元、高级防水板隔断无此项约为1.1万元等等。 六、土建部分工程造价与初审造价相差约20万,存在较大误差。例如征求意见稿第10页序号为5、6的为同一土建部分的重复计算,第18页序号为3的项下造价已经支付、扣减面积存在少扣漏扣等。 由于案涉工程存在变更和增减,恳请鉴定机构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于工程增减部分,除签订外,还应根据进行现场测量。如有问题,亦可针对征求意见稿与我司一一核对。 ************有限公司 日期:

工程结算书53675

工程结算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造价: 施工单位: 验收项目人员:

工程结算书 施工单位:年月日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负责人:复核:计算: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长汀县宣成乡溪源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整治环境,保护水源,保护良田,打造宜居的美丽乡村,宣成乡兰溪河(溪源村下枣树坑至寨下桥上段)河道清淤工程经邀标,并经村民委员会研究通过,甲方同将兰溪河(溪源村下枣树坑至寨下桥上段)河道清淤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建,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兰溪河河道清淤工程 2、工程地点:宣成乡溪源村 3、工程特性:河道清淤 二、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2016年5月15日 竣工日期:2016年7月28日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分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确保本工程如期交付使用。逾期日期,以全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承包方需缴纳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整。 三、工程价款 1、本工程合同实行单价承包,工程承包单价经甲、乙双方商议如下: (1)勾机台班:255元/小时; 2、本合同结算办法如下: 工程量(按小时算):由甲、乙双方按实签证。 3、项目单价包含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一切工作内容,由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本工程项目单价,在施工过程中不论发生任何政策、法规改变和材料价格的变动,均不进行调整和补差。 四、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甲方组织村两委干部对工程组织验收。 五、工程价款支付办法 1、乙方应垫付施工工程款,当该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并项目资金到位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全部工程价款。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工程;如有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所做工程量不予结算;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担。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后3天内组织人员和机械进场施工,并按合同规定的期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

XXXXXXX工程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 鉴定:XXXX工程咨询(盖公章) 鉴定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目录 1、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 2、工程造价汇总表 3、造价明细 4、工程施工合同 5、停工补偿协议 6、停工补偿补充协议 7、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8、施工期间信息价主要材料一览表(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 9、现场勘验记录表 10、现场勘验图片 11、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人员证书 12、其他资料

XXXXXXX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公司接受贵院委托([xxxx]皖xx委鉴字第xx号),对XXXXXXX 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剩余材料、机械租赁费、临时设施费等进行造价鉴定。鉴定资料提供方对其提供的本案工程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我们对上述资料进行鉴定,现将鉴定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程发包方、承包方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xxxxxxxx 施工单位为:xxxxxxxx 设计单位为:xxxxxxxx设计院 二、鉴定依据 1、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行业规定; 2、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GB/T 51262-2017) 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4、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单; 5、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6、材料价格执行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信息价(2016年1 月以前执行xx信息价,2016年1月及其以后执行市信息价)(附表:施工期间信息价主要材料一览表(建筑)); 7、现场勘验纪录表一、二(附表:签字确认表);

8、XX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与要求; 9、XX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移送表。 三、工程计价部分说明 1、本鉴定计价模式采用合同约定的:土建工程执行《省2005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安装工程执行《省2005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2、人工费调整标准:人工费按照68元/工日进行组价,其中31 元参与取费,另外37元仅计取税金; 3、本工程类别为:建筑专业三类,安装专业三类。管理费及利润执行三类中间值; 4、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照标准规定的中间值计取,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按照标准规定全额计取;其他组织措施费均按照标准规定的中间值计取; 5、规费按照标准规定的最小值计取; 6、本工程采用省2005定额计价模式,工程总造价已按照合 同约定优惠8%,补偿及误工费用部分、现场剩余材料、临时建筑费用按实计算,未进行优惠。 7、工程款逾期应支付的利息已经按照合同约定计入。根据合同专用条款12.4.1规定“如因发包人不能准时支付承包人工程款,双方协调解决,逾期一个月以上发包人承担应支付金额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利息。” 四、其他说明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

目录 一、致委托方函 二、关于XXX朝民初字第XXX号案件XXXXX工程造价鉴 定意见书 三、工程造价鉴定汇总表 四、工程造价鉴定明细表 五、附录: 附录一:委托鉴定通知书 附录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录三:工程质量鉴定及修复方案相关资料 工程项目造价鉴定人员名单 技术负责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项目鉴定人(签章): XXXXXXX 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 致委托方函 北京市XXXX人民法院: 受贵院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根据委托范围与要求,按照工程造价鉴定程序,对贵院受理的原告XXXXXX诉被告XXXXXXX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北XXXXXXXX申请对位于XXXXXXXXXXXX的工程造价进行了客观、公正的鉴定。鉴定意见为:XXXXXXXXXXX维修项目中,卷帘门维修、风机维修部分的工程总造价为XXXXX元(人民币: XXXXX分)。 XXXXXXXX

二零一六年X月X日 关于(XXXX朝民初字第XXXX号案件XXXXXXX工程造价 鉴定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受贵院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根据委托范围与要求,按照工程造价鉴定程序,对贵院受理的原告XXXXXX诉被告XXXXXXX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XXXXXX申请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X的工程造价进行了客观、公正的鉴定,鉴定资料提供方对其提供的本案工程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与真实性负责。 一、工程造价鉴定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规范、规程与标准; 2、现行的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3、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 4、由北京市朝阳法院组织的现场踏勘记录; 5、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2014)建鉴 字第XXX号鉴定建议修复意见》; 6.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委托被告送达的本案相关资料; 7、 2014年第8期《北京工程造价信息》。 二、工程造价鉴定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供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函》中列明的鉴定范围。 三、工程造价鉴定原则: 1.最高人民法院【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三条:合法、独立、公开,客观、科学、准确,文明、公正、高效; 2.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 规定。 四、工程造价鉴定说明: 1、我公司只能根据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中心出具

工程造价工作计划书

工程造价工作计划书 【篇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计划书】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计划书 第一部分概述 对该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我单位领导给予高度重视,为全面完成业 主方所委托的编制工作,我单位针对本次项目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 准备,选拔专业齐全、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经验 和强烈服务意识、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专项业务部,负责本项 目结算审核工作并针对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维护业主方的 利益,真实反映项目特点,为业主提供详细、全面的建议和意见, 提供专业工程咨询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 整性、科学性。 第二部分实施方案 为做好对该项目的结算审核够工作,我单位在总结近几年经验的基 础上,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划分阶段点 根据项目特点并结合我单位以往类似项目经验,拟按以下几个阶段 进行划分操作实施: 1.根据该项目的规模,调配与之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组成专项业 务部,确定项目负责人。 2.同业主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对委托审核的工程结算是否具备审核 条件进行查验。

3.参加该项目的专项业务部审核人员依据送审资料、取证资料、会 商纪要、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制定的规则、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规定 和《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的有关法规,对送审的工作 结算逐项进行审核。 4.由项目负责人复核初审意见,送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征求意见。 5.对审核的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将审定意见交技术 负责人复核后出具咨询成果报告,将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按 咨询企业管理规定和立卷规则汇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管理。 二、总体预排时间 3.该项目的专项业务部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如遇有不明或持有异议的 问题,项目负责人随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合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到施工现场查勘和取证。 三、专项业务部 (一)成立专项业务部 项目负责人:某某某造价工程师 组员:某某中级编审 组员:某某高级编审 组员: (二)专项业务部职能 1.项目负责人承担咨询项目的组织实施、专业间协调和质量管理工作;对项目组成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管理;负责与业主的联络工作, 协调、处理建设单位与各方的沟通工作。 2.严格控制工作结算审核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督促检查各咨询子 项和各专业的审核进度。如有重大变化,及时做好上报工作,研究 解决存在的问题。

工程造价实习单位意见评语

工程造价实习单位意见评语 工程造价实习已经结束了,那么单位要怎么去写工程造价实习 单位鉴定意见呢?下面是的工程造价实习单位意见评语,欢迎大家阅读。 一、该生在我单位实习/见习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 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相邻工作同仁协调完成各种工作任务。认真学习工程及业务知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掌握了工作的要点和技巧,并将其合理的运用到工作中去。能够积极主动的向老员工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尊敬他人,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并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的计算机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这期间,理论水平及操作技能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在见习期间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二、本学员在本单位工作,基本能遵守国家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待人有礼、业务成绩还可以,对器材有一定钻研能力,服从主管工作安排,希望日后工作更加刻苦,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三、该同学在我公司实习期间,能配合公司各级主管安排,工 作态度好,有责任心,与同事之间和睦相处,社交能力强。 四、在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虚心好学, 善于思考,能举一反三,能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

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生的表现给与肯定。 五、XX同志在我公司工作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相邻工作同仁协调完成各种工作任务。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掌握了工作的要点和技巧,并将其合理的运用到工作中去。能够积极主动的向老员工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尊敬他人,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并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工作期间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六、该生在实习期间,能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积极肯干,努力学习有关知识,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该员工能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在工作中任劳任,能配合各岗位的工作。按时完成主管下达的生产任务。在流水线作业中练成好能手。 七、该生在实习期间,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虚心学习。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希望该生能在工作中不断努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今后走出社会打下良好基矗 八、该生勤奋好学、工作认真、服从上级安排、本厂对该生非常满意。 九、×××同志/同学,在我单位实习期间,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够很好的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人际关系方面能够很

工程造价鉴定标准

工程造价鉴定标准选编(供学习交 流) 1总则 (1) 2 术语 (2) 3基本规定 (4) 3. 1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 (4) 3.2鉴定项目的委托 (4) 3.3鉴定项目委托的接受、终止 (4) 3.4鉴定组织 (6) 3.5回避 (6) 3.6鉴定准备 (8) 3. 7鉴定期限 (8) 3. 8出庭作证 (9) 4鉴定依据 (10) 4.1鉴定人自备 (10) 4.2委托人移交 (10) 4.3当事人提交 (10) 4.4证据的补充 (11) 6

4.5鉴定事项调查 (11) 4.6现场勘验 (12) 4-7证据的釆用 (13) 5鉴定 (15) 5.1鉴定方法 (15) 5.2鉴定步骤 (15) 5.3合同争议的鉴定 (16) 5. 4证据欠缺的鉴定 (17) 5.5计量争议的鉴定 (18) 5.6计价争议的鉴定 (18) 5.7工期索赔争议的鉴定 (20) 5.8费用索赔争议的鉴定 (22) 5.9工程签证争议的鉴定 (23) 5.10 合同解除争议的鉴定 (24) 5.11鉴定意见 (26) 5.12 补充鉴定 (26) 5.13重新鉴定 (27) 6鉴定意见书 (28) 6.1 一般规定 (28) 6.2鉴定意见书格式 (28) 6.3鉴定意见书制作 (30) 6.4鉴定意见书送达 (30) 7档案管理 (31) 7.1基本要求 (31) 7.2档案内容 (32) 7.3查阅或借调 (32) 附录A 关于鉴定委托的复函 (34) 附录B 终止鉴定函 (36) 附录C 鉴定人员组成通知书 (37) 附录D鉴定工作流程信息表 (39) 7

附录E 送鉴证据材料目录 (40) 附录F 提请委托人补充证据的函 (41) 附录G 要求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的函 (42) 附录H询问笔录 (43) 附录J 现场勘验通知书 (44) 附录K现场勘验记录 (45) 附录L 邀请当事人参加核对工作函 (46) 附录M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征求意见函 (47) 附录N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封面 (48) 附录P 鉴定人声明 (49) 附录Q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落款 (50) 附录R送达回证 (51) 本规范用词说明 (52) 8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 CECCA/GC 8-2012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 本条为本规程编制的目的。 本规程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工程造价鉴定业务时,依照本规程指导鉴定工作;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工程造价鉴定业务进行质量检查时依据本规程。 本条列举了开展工程造价鉴定的部分依据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由于工程造价鉴定属于证据性活动,特别列举了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21日以法释[2001]33号文公告,于2001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由于本规程是行业自律性文件,本条还列举了开展工程造价鉴定活动及本行业自律性管理的文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3月22日以第149号令发布,于2006年2月22日经建设部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6年?月1日起施行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为“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2)建设部2006年12月25日以第150号令发布,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为“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本规程虽然涉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囿于篇幅没有逐一列举。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工程结算书(模板)

_____工程 结 算 书 工程名称: 工程造价(小写): (大写):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竣工结算造价确认单编号: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结算申请表

工程结算审批表 编号: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 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部经办的以下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完全符合办理结算的条件,请安排办理工程竣 工程名称承包人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合同开工日期2016年12月10日实际开竣工 日期 2016年12月30日 工程部主管工 程师 资料审核意见签名:日期: 采购部主管采 购员 资料审核意见签名:日期: 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对结算资料的审核,现就下列事项进行说明。 1.结算范围是否属实; 2.合同签证变更之外的增减款项; 3.工程遗留问题; 4.合同违约(工期、质量等所有合同约定部分); 5.施工现场清理; 6.甲供材料/设备; 7.隐蔽工程; 8.施工用水用电; 9其他,请在结算时予以考虑。(可附件,也可直接分部填写) 结算资料清单: □合同及招标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工程竣工图纸(保证进行过全面审查,并确认图实相符); □工程结算书; □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 □结算明细表和汇总表; □限价材料、甲指材料明细表及确认单; □施工组织方案、图纸会审记录; □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双方确认的协议、备忘录等; □合同违约执行情况说明书(工期、质量等是否违约如何处理); □施工用水用电; □承诺书 □其他 工程部经理(签字): 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CECA_GC 8-2012

1总责 1.0.1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咨询人员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活动,严格鉴定程序,提高工程造价鉴定成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活动。 1.0.3工程造价鉴定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独立性原则; 3公正性原则; 4客观性原则。 1.0.4承办工程造价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必须是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取得了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接受国家、政府等有权机关的委托开展鉴定活动,超出资质等级许可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无效,并应承担相应责任。1.0.6 鉴定机构中主办工程造价鉴定的人员(以下简称鉴定人员)必须是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于该鉴定机构的执业造价工程师,但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人员,不得从事鉴定业务。 1.0.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鉴定受托人应不受理其业务: 1、委托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2、委托事项超出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的; 3、委托事项超出本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资质等级范围的; 4、对鉴定要求不符合本行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技术规范的; 5、委托事项超出本企业专业能力和技术条件的; 6、当事人对委托事项不配合,导致鉴定不能进行的; 7、不符合本规程第1.0.8条规定的; 8、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鉴定机构应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已提供的所有资料。 1.0.8鉴定受托人在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止鉴定: 1、发现委托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2、发现委托事项超出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的; 3、发现委托事项超出本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资质等级范围的; 4、发现鉴定要求不符合本行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技术规范 5、发现委托事项超出本企业专业能力和技术条件的; 6、当事人对鉴定受托人发出威胁,导致鉴定不能进行的; 7、委托人对委托事项不配合或不履行应尽的责任或义务,导致鉴定不能进行的; 8、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9、鉴定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者主动要求终止鉴定的; 10、鉴定受托人无法预收到鉴定费用的; 11、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终止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完整word版)工程结算造价服务方案

目录 第一章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招标范围 第二章工作部署 一、造价结算编制服务工作原则 二、造价结算编制服务咨询工作依据 三、造价结算编制服务咨询工作组织机构 第三章结算编制服务工作目标 第四章结算编制服务内容与重点 一、结算编制服务的主要内容 二、造价咨询服务重点及控制措施 第五章结算编制服务程序及方法 一、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预算控制价等文件的审核程序及方法 二、现场工程签证申报审批的审核程序及方法 三、材料(设备)价格审批表的审核程序及方法 四、工程变更费用审批的审核程序及方法 五、基础收方签字确认的的审核程序及方法 六、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的审核程序及方法 第六章结算编制服务进度 一、结算编制服务进度安排

二、工作成果递交时间 第七章结算编制服务质量 一、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标准及控制措施 二、质量保证措施及廉洁制度 第八章诚信服务承诺 第一章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节县三峡后续林业项目结算编制服务 2、建设单位:奉节县林业局 3、建设地点:奉节县 4、资金来源: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 5、建设投资:绿化造林约9.5亿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 奉节县三峡后续林业项目由19个子项目打包构成,分别为奉节县朱衣长江绿化项目新造林、奉节县康坪经济林、奉节县康坪长江绿化项目新造林、奉节县安坪长江绿化项目新造林、奉节县生态屏障区植被恢复生态公益林人造林项目(奉节县白帝城风景区、永安、朱衣、安坪生态公益林人造林人造林建设项目)、奉节县生态屏障区植被恢复生态公益林人造林项目(奉节县生态屏障区白帝、草堂生态公司益林人工造林)、奉节县生态屏障区植被恢复生态公益林人工造林项目(石岗生态益林人工造林)、奉节县生态屏障区植被恢复生态公益林人造林项目(二期)、奉节县生态屏障区植被恢复生态公益林改造项

2020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

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希望能帮助到你们!2020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行为,提髙工程造价鉴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工程造价方面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为基础,结合工程造价鉴定实践经验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开展的工程造价鉴定活动。 1.0.3工程造价鉴定应当遵循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1.0.4从事工程造价鉴定工作,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造价鉴定constructioncostappraisal 指鉴定机构接受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委托,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鉴定人运用工程造价方面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对工程造价争议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2.0.2鉴定项目appraisalproject 指对其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具体工程项目。 2.0.3鉴定事项appraisalsubject 指鉴定项目工程造价争议中涉及的问题,通过当事人的举证无法达到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需要对其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争议项目。 2.0.4委托人truster 指委托鉴定机构对鉴定项目进行工程造价鉴定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 2.0.5鉴定机构appraisalcorporation 指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鉴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0.6鉴定人appraiser 指受鉴定机构指派,负责鉴定项目工程造价鉴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2.0.7当事人concernedparties

工程造价结算服务协议

工程 造 价 咨 询 委 托 协 议 书 (竣工图结算编标) 编制时间:年月日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咨询人(乙方): 委托人与咨询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的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造价(暂定):12000.00万元 咨询业务内容:本工程的土建工程结算编标工作 二、双方约定由委托人提供工程竣工图及其他相关的有效的工程结算编标资料,提供的时间: 三、咨询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工程竣工图及其他相关的有效的工程结算编标资料,按国家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规定完成工程竣工图结算咨询业务,于2013年10月31日或提前向委托人交付咨询成果报告。 四、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和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 (1)咨询基本服务费用:按本工程结算编标总金额的 1.2‰计取; (2)钢筋翻样费用:按本工程图纸实际翻样吨位以 6.00元/吨另

计; (3)工程总服务费用:约为18万元整; 2、付款方式: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甲方预付乙方前期费用(人民币):30000.00 元,以后按约定时间中间支付咨询服务费(人民币):50000.00 元,待乙方正式出具《竣工结算报告书》后,甲方支付乙方结算咨询总服务费用的90% ,并于2014年春节前,结清咨询服务费用的尾款。 五、咨询人的义务及责任 1、在履行本协议期限内,帮助委托人实现预定工程造价结算编标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公正、合理、准确地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并对咨询成果的真实性负责且准确率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2、在履行协议期限内,不得泄漏与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和商业秘密。如有违反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3、咨询人应当在咨询委托协议书的有效期内,向委托人提供两份完整、准确的工程结算编标成果并留有完整、准确资料档案,以便查证;不得遗失委托人认为必须归还的资料及文件。 六、委托人的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提供有关工程结算编标所需的详实资料,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若委托人提交资料延期,则咨询人咨询工期顺延。委托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性负责。 2、在履行协议期内,委托人应授权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能独立做出决定的联系代表,为实现工程结算编标目标,予以配合,提

对鉴定意见书的质证意见

被告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贵州分公司对于《鉴定意见书》的质证意见 被告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贵州分公司认为贵州铭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依据不足,鉴定结论错误,不能作为本案判决的依据或参考,具体问题如下: 1、本案委托鉴定的内容是“原告董木清、周希福施工工程B-07、B-09、B-11、B-13号楼斜坡施工工程、B-09主体基础底版以下斜坡的工程造价”,鉴定范围为“B-07、B-09、B-11、B-13号楼斜坡施工工程、B-09主体基础底版以下斜坡的工程及现场发生的零星签证劳务”,但是鉴定结果却是整个工程的结算总金额,超出了鉴定授权,鉴定结果与委托鉴定的内容和范围不一致。 2、该《鉴定意见书》的鉴定依据是“原告编制的工程结算书、施工图纸及相关工程量签证资料”,但作为鉴定依据的施工图纸等部分原告单方面提交和编制的材料根本未经质证或经质证不具有真实性、合法性。本案申请鉴定的原因之一就是当事人双方在涉案建筑的施工面积和工程量上存在分歧,需以最终的竣工图纸为准进行公正、客观地测算,鉴定机构仅以原告编制的施工资料为检材进行计算根本没有鉴定意义,鉴定结论缺乏客观真实性。 3、该《鉴定意见书》的鉴定程序违法,鉴定过程只是根据原告提供的施工图和签证资料结合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了简单

的计算和复核。其中,对于最需鉴定的“B-07、B-09、B-11、B-13号楼斜坡施工工程”根本没有进行实质性审查,既没有依据施工图纸复核面积,也没有实际测量或勘验施工量,整个鉴定过程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鉴定书应当具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以及对鉴定过程的说明,但对于该部分工程《鉴定意见书》只有结论没有任何分析或说明,从形式上就不符合法律规定。 并且,从结论上看,该部分工程的鉴定造价完全是鉴定机构代替法院职权对原告单方编制的大量手写材料进行认定的结果,而这些原告自己编制的材料本就是不具有合法性的无效证据,不应作为鉴定依据。根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5.1.3 的规定:“经过当事人证据交换、确认、签字、质证的举证资料,应作为鉴定资料列为鉴定依据,用以计算并纳人造价鉴定结论意见;经过当事人双方证据交换、质证后,纠纷一方当事人不认可的资料,鉴定机构应提请鉴定委托人决定处理办法;对鉴定委托人授权鉴定机构鉴别和判断的,受托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知识和有关政策对鉴定资料经过甄别后予以区别对待”,前述斜坡工程的鉴定依据材料明显不是建筑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专业性材料,更不足以认定工程量。 根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6.4.6 的规定,只有整个鉴定项目事实清楚、依据有力、证据充足时鉴定机构才能出具可确定的造价鉴定结论意见。贵州铭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在没有满足前述鉴定规定的条件下就草率对全部鉴定项目

工程结算书

东方明珠住宅小区二期室外工程 竣 工 结 算 书 项目名称:东方明珠住宅小区二期室外工程 建设单位:甘肃东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高台县艮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报送日期:年月日 东方明珠住宅小区二期室外工程 竣 工 结 算 书 审定人: 审核人: 编制人: 施工单位:高台县艮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年月日 东方明珠住宅小区二期室外工程 竣工结算书 建设单位:甘肃东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高台县艮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造价(大写):贰佰伍拾壹万叁仟壹佰零陆元 (小写):!The Formula Not In Table元 结算造价(大写):贰佰伍拾壹万叁仟壹佰零陆元 (小写):!The Formula Not In Table元 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费用: 施工临时工程及其他费用: 新增(变更)工程项目: 施工单位申报意见:本结算造价为本工程最终竣工结算结果,经审核无误,同意上报建设单位审查复核。(要求手写) 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项目经理: 工程部主管: 审核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编制说明 二、申报竣工结算工程汇总表 三、单项工程结算汇总表 四、单项工程结算汇总表 五、分部分项(措施、其他、零星)工程结算表 六、其他材料

一、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张掖市甘州区东环路向北延伸段,毗邻润泉湖湿地公园,施工方主要施工内容为东方明珠小区二期室外工程。 2、工程质量 合同约定为合格标准。 3、施工期限 合同约定总工期为日历天数365天。 4、结算编制依据 投标报价、投标承诺、施工合同、变更书、施工现场签单。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建议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建议 1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解决对策 1.1司法鉴定人员的选择作为准入的审价机构应挑选业务精干的人员从事司法造价鉴定。司法鉴定人员应具备以下素养:①业务娴熟、专业知识丰富,对当事人提出的专业方面的质询能给出权威性的意见。 ②面对纠纷、实际解决矛盾的水平。司法审价过程中往往遇到比较多的争议,审价人员要能以客观冷静的态度面对纠纷化解矛盾。③较强的表述水平。司法审价存有一个质证过程,所以要求司法审价人员具有较强的表述水平,包括文字表述与口头表述。文字表述水平具体表现为所出具的审价报告必须条理清楚透彻、阐述明了易懂。口头表述水平具体表现为审价人员在法庭上针对当事人提出的质疑能够作出明确的解释。 1.2推断司法鉴定资料的有效性 1.2.1招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推断招标投标文件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依据,是中标后工程造价调整的指导性文件。合理合法的招标投标文件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招标人手续不齐全、招标人主题不合法、招标代理机构主体不合法、招标代理行为不合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招标答疑、废标处理以及评标程序不合法、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举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等情况,都会导致当事人招标投标文件的无效性。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过程中,招标投标文件的有效与否,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1.2.2工程施工合同的有效性推断当前建筑市场中“,阴阳合同”的现象屡见不鲜。“阳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作为合同备案的一个程序文件,并不真正履行,真正履行的是“阴合同”。对施工方来说“,阴合同”的条款往往更加苛刻,有时甚至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价格,一旦发生合同纠纷,诉诸法律,首选需要明确的就是以哪份合同为准。200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的格 式与内容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附录一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 报告书是咨询企业向委托方出具表达咨询成果的文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完成委托的咨询项目后,应向委托方出具书面咨询报告书。咨询报告书主要由“封面”、“扉页”、“目录”、“咨询成果报告”四部分组成。 一、报告书封面格式见附样1,其内容包括: 1.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2.咨询项目全称; 3.咨询业务类别:分为建设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经济评价报告;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工程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鉴定;项目实施阶段造价跟踪控制等; 4.咨询报告日期; 5.咨询企业全称及印章。 二、报告书扉页格式见附样2,其内容包括: 1.咨询报告书编号; 2.咨询项目委托方全称; 3.咨询企业执业专用章; 4.咨询企业法定住所、邮编及联系电话; 5.咨询作业期:标注起止作业日期的年月日; 6.咨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伙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姓名; 7.工程造价咨询人员: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咨询人员姓名、执(从)业资格、从事专业(指在该咨询项目中承担的咨询专业)。 三、报告书目录格式见附样3,其内容包括: 1.序号:按报告书所有文件先后顺序排列; 2.文件内容:报告书中文件的标题; 3.文件作者:文件制发企业或个人; 4.页码:该文件在报告书中所处的位置; 5.备注:注明该文件形态(原件、复印件)等事项。 四、咨询成果报告主体格式见附样4,其内容和要求: 1.版头:位于报告书首页的上部,由咨询企业全称、发文号组成。“发文号”由咨询企业根据内部收发文管理规定自行编排; 2.报告书标题:标题内容需含咨询项目名称、咨询业务类别和文种。位于版头下方,用分隔线与版头分隔; 3.主送单位:指咨询项目委托单位; 4.正文:正文是报告书的主体部分,用以叙述咨询结果的具体

工程造价司法意见书(样本)

上海公信中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格浪科技有限公司厂房 工程被告已经施工的工程造价 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公信中南[2011]建鉴字第43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我公司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沪高法(2011)委工审第160号委托函委托,对贵院(2010)嘉民三(民)初字第675号上海格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江西省抚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一案所涉标的物(被告已经施工的工程造价鉴定(参照合同约定价格))的工程审价。我所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涉案材料,结合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派员实地勘查,对委托范围内的项目结合现场情况进行了测算,并向双方当事人征询意见,鉴定情况如下: 一、鉴定内容: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沪高法(2011)委工审第160号委托司法鉴定函鉴定内容为:(2010)嘉民三(民)初字第675

号一案所涉标的物(被告已经施工的工程造价鉴定(参照合同约定价格))进行工程审价。 二、案情概况 该工程位于嘉定区黄渡镇星华路2458号,工程内容为新建厂房工程。本案原告为上海格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案被告为江西省抚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三、鉴定依据 1、经当事人双方确认的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 3、经当事人双方确认的工程形象进度报告; 4、上海市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1993); 5、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 6、《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与交易信息》; 7、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签证单; 8、其他有关资料。 四、鉴定意见 1、该工程施工合同为370万元的闭口合同,合同未约定工程结算的计价方式,合同约定增减工程按照93定额计价,对应合同总价的工程预算书为93定额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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