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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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56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依据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规定》(试行)制定本制度。

1.2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遵循准确、真实、及时、完整的原则,注重统计、分析,密切关注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与倾向性的问题,总结事故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制定预防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公司做好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和作法。

1.3 本制度适应于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 2 报送内容

2.1 安全信息报送应定期报送以下信息:

2.1.1 春季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月、防汛安全和迎峰度夏工作、秋冬季安全大检查以及集团公司要求开展的其他专项检查的通知、总结。

2.1.2 月度、半年、全年安全生产分析报告(格式见附件1)。月度、半年、年度安全生产分析报告应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电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试行)》的规定,填报所列附件中的报表。

2.2 安全信息报送应及时报送以下即时报告:

2.2.1 凡启动安全生产预案,上级单位及地方安监局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的每日信息等。

2.2.2 人身重伤事故、死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信息。

2.2.3 集团公司根据性质及影响程度指定填写的安全生产事件。

2.3 人身、设备、交通、火灾等安全信息的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附件2):

2.3.1 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2.3.2 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和对电网停电影响的初步情况。

2.3.3 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2.3.4 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

2.4 事故处理等闭环信息,包括事故调查结束后的事故报告,事故处罚、有关防范措施的落实等闭环管理信息(格式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电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试行)》附件1-3)。

2.5 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材料等以及集团公司要求报送的其他安全生产信息。 3 报送程序及方式

3.1 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收集整理安全生产信息,归口向上级机构报送电力安全信息。

3.2 公司事故信息的对外报送依照依法、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

3.2.1 公司发生的事故,事故信息由安保部向沈阳金山能源区域公司报送,并征得同

意后,依法报送至华电集团公司及当地政府部门和电力监管部门。

3.2.2 发生重大人身、设备及以上事故信息,及时向沈阳金山能源公司、集团公司报送,由集团公司统一归口向电监会报送。

3.3 安全信息报送的信息,应经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审核、签发,重要信息应当经公司总经理签发。

3.4 设立安全生产信息和隐患排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公司接受安全生产举报的部门设在安全保卫部。

3.5 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及时跟踪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根据需要,协调组织救援队伍、设备开展救援,并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必要时,向当地地方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3.6 安全保卫部按照规定,填报报表、提交报告或者提供有关材料,通过公司文件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汇报等方式报送信息。

安全信息报送应当符合下列期限要求: 3.7

3.7.1 各类专题工作通知、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或者根据具体工作要求;

3.7.2 月度安全生产分析报告应在次月3日前报出;

3.7.3 半年安全生产分析报告在7月5日前报出;

3.7.4 年度安全生产分析报告在下一年度的1月10日前报出。

3.8 人身、设备、交通、火灾等安全信息的时限要求,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电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3.8.1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后,应立即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逐级汇报至集团公司,并按有关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保送。

3.8.2 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发生后,安保部汇总材料,经总经理批准后,在第一时间内上报集团公司。

3.8.3 一般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逐级汇报至集团公司,现场图片、书面文字等材料上报集团公司时间最迟不少于6小时。

3.9 人身死亡、重伤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事故报告待事故调查结束做出结论后5天内报出。

关于人身死亡事故,待地方安监部门准予结案的文件下达后,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送有关文件复印件等信息,完成闭环管理。

3.10 统计报表、事故调查报告书以书面文件和电子版方式同时报送。

3.11 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期限,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职责分工和责任

4.1 安保部各专工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和资料,汇总后交由部门主任进行审核。

4.2 经部门主任审核通过后逐级向公司领导请示批准后,向上级单位和地方相关部门

进行报送。

4.3 安全信息报送人员组成信息报送网络,定时维护更新。公司负责指派到相关机构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水平。

4.4 安全信息报送未按照本规定报送信息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4.5 安全信息报送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责令其改正,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5 附则

5.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2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附件1:

月份(半年、年)安全生产分析报告

汇报单位: 批准人汇报人:

一、前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及评价(含发电、基建、综合产业系统):

1、各单位当月单位安全生产累计天数

类别容量安全生序所在所在单位名称 (水/(万千产天数(截号地区电网火电) 瓦) 止月日)

2、机组一类障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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