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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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
问题与建议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在对2006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部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还存在着一些管理上不规范的问题须引起注意,现行粗浅的部门预算管理同透明、公平、细化的部门预算改革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不能有效地推动部门预算改革进程的进一步深化。

一、存在问题
1、编制程序不规范。

部门预算的编制未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二上二下”的编报程序进行,在具体编制时,仅执行了财政部门对各部门预算批复的程序,财政部门根据各部门年初的人员数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计算出的经费预算报人代会审议批准后批复到各部门。

各部门未编制预算建议数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也未对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并对各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

2、预算编制不完整。

年初部门预算未充分统筹考虑部门的各项预算内外资金,将部门所有收支列入年初综合预算,导致部分收支游离于预算之外。

年初预算中,收支预算仅包括人员经费及部门公用经费等财政拨款部分,未将部门预算外收入进行测算列入,也未包括部门项目或专项等支出。

在部门年终决算中,普遍存在收支决算严重超过预算的现象。

3、保障水平偏低。

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实行低水平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个别标准甚至多年不变,严重脱离实际,且公用经费包含的内容过于简单,预算的可操作性不强,难以满足大多数部门正常开支的基本需求,不能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低水平的部门预算同部门实际需要之间的差距,导致部门预算执行中追加追减的现象频繁发生,影响了部门预算的严肃性。

二、原因分析
1、认识上有偏差。

目前部门预算正处在刚刚起步阶段,部分人员对推行部门预算有利于加强预算管理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还不是很理解、支持推行部门预算,认为实行部门预算就是要满足单位需求,现实财源财力不允许,搞部门预算只是做做样子,走走形式。

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部分预算单位认为程序过于复杂,需要收集、掌握的资料多,比较麻烦,实行部门预算后,不能打临时报告,用钱不方便。

2、可支配财力有限。

一方面,在财政的年度预算中,财政资金的需求超过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财政资金优先安排人员及社会事业发展经费后,没有足够的财力满足部门的公用经费需求,充分保障部门预算真正落到实处。

另一方面,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未纳入预算,大量的预算外收入游离于部门预算之外,不能做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削弱了预算收入的可支配性。

3、部分财务人员的业务差。

推行部门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政策性、业务性、技术性都比较强,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但大多数财务人员没有进行过系统正规的相关知识培训,不了解部门预算的操作规程和要求,甚至根本就不了解部门综合预算是怎么回事,编制的部门预算粗略、不完整,准确性差。

三、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一方面,政府要加大部门预算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这项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公开部门预算改革的目标、内容以及要求,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还要积极打消部门的思想顾虑,增强部门的大局意识,转变财政资金分配的旧观念,争取政府领导及大多数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为部门预算的推进营建一个良好的改革环境。

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

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门的时间,结合本地区实际,针对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的程序、方法、内容以及可能涉及到的政策、法规等作系统、全面的讲解,从而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加强部门预算的基础工作。

2、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部门应统筹考虑预算内外收支,做好收支测算,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收支测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到具体收支项目,切实做到不少报、漏报、虚报。

收入方面,部门应将本部门组织的行政性收费和其他预算外收入纳入部门预算,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增减变动因素进行测算,收入按类别、单位和项目逐项核定。

支出方面,部门应根据国家现有的经费政策和规定,测算本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需求;对项目或专项支出必须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综合考核各种政策因素及本部门的职能,在此基础上,按轻重缓急排序,择优进行预算安排。

3、制定科学合理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提高公用经费预算,增强部门预算的保障水平,关键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作为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制订,应遵循实事求是、兼顾需要与可能、量力而行的原则。

一是根据单位承担的事权和专项工作的不同,认真进行基本支出分析调研,根据行业差异和历史支出水平,尽量满足“保运转”的基本需求,且不能造成资源浪费;二是对前几年实际支出水平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支出逐笔审核过关,剔除非运转的必要开支,找出各部门的不同特点和应有的实物定额和定量,逐步制定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部门预算的保障水平。

4、强化预算执行力度。

年初部门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也不得随意调整预算,确实需要调整预算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以严格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人大、财政、纪检、审计的监督职能,分工协作,将部门预算执行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建立起规范的预算执行管理监督体系。

财政部门应经常性地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使部门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

部门发生突发性、临时性的支出,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按规定程序报经人大审核、批准。

纪检、审计应关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性,严肃查处违纪违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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